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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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于玉山互通连接线终点,经石柱梁、柳水井、石垭子、马家梁,止于恩阳区与巴州区交界处尖子山,全长9.585公里,路基宽8.5米,桥梁宽度9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技术标准公里二级。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17〕469号),项目投资估算24385.45万元。资金筹集方案为:上级补助资金5879.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06.05万元,占投资的59.4%;安排政府一般债券4000万元,占投资的16.5%。

2、项目绩效目标: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目前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及项目工期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23前12月前初步达到通车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改变,开发优势产品和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体生活水平,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述相关约定,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资金申报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截止2022年6月10日已完成计量9100万元,已支付5300万元,资金到位率58.24%。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是恩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单位设立财务股,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完整的会计账务,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数据,按时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为项目业主,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各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项目自2018年开工以来,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道路预计2023年12月达到通车条件。

本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为合格,自开工以来,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出现重大事故。截至2022年6月,已完成工程计量共计9100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恩阳区义阳山旅游路网的全面建成,推动全区交通旅游的更好发展。同时该项目建成完善了当地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的投资条件,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当地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资金到位非常困难。因目前资金拨付率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推进慢。

2、房屋征拆进度慢。房屋征拆因补偿、沟通协调等各种原因进度滞后。

3、占用林地、耕地手续办理难。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复杂,等待期长。

4、工期延误大。因资金到位困难,施工压力大,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如期完工。

(二)相关建议

1、请政府加快房屋征拆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耕地手续。

3、确保即使拨付进度款。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6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16〕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16〕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17〕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17年9月开工至2018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评分详见附表1):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16年9月立项,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9月完工,实际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2020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2020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2020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评价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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