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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
2023年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 篇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3年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 篇3
为了做好预防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地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就近期我地区多所学校发生腮腺炎、水痘等疫情,给我校在预防春季传染病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我校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我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督察组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光存
副组长:桑文科
成员:杨太平安丰玲王波王显明以及各班班主任
督察小组名单:
组长:吴静
副组长:杨爱华
成员:王生才方晓陵李运华
三、安排部署
1、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是全校教职工在高度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2、各个班级组织开展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传播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科学看待,科学对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通风;媒体消毒;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多喝热水;经常用流动水洗手;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负责学校厕所值周的班级用白灰对厕所进行消毒,各个班级结合“爱国卫生月”清理好所属环境的卫生,保证环境卫生的清洁。
4、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班级黑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在思想上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负责国旗下讲话的'班级以此次活动内容为主题,进行广播宣传。
5、班级举行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为内容的知识竞赛。
学校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切实使我校学生能够有效的预防春季传染病,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2023年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进程报告:
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③资源使用情况。
结案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③评价措施效果;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2023年麻风病联合化疗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重大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控制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和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麻痹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主动监测,做好传染病规范报告:各科室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坚持发热病人分诊制度,切实加强我院对流行性感冒、流脑、麻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院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减少传染源;加强对重点领域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监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应急疫苗、预防性药物、检测试剂、疫点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严格控制疫情扩散。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医护人员要深入基层并结合诊疗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呼吸道疾病的防治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五、督导检查。要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成立应急救援防治小分队,加大对科室的督导力度,对因失职、工作不力等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