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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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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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理想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

大家好!

我叫xxx,是来自xx县司法局菜屯司法所的一名基层政法干警。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谱写司法行政之歌。

与雄鹰相比,小鸟是渺小的,可它飞翔的心灵却在蓝天上描绘出长风的足迹;与大海相比,小河是孱弱的,可它奋进的灵魂却在大地见流淌着岁月的清泉。在全国800万党员之中,我有幸从事阳光下最温暖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服务于社区居民百姓,用实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青春谱写基层司法行政事业之歌。

小时候,我们诵读过郑板桥的的两句诗:“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那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它的.内涵。长大后,尤其是走上工作岗位以后,我渐渐懂得了其中的含义,我虽不是什么领导干部,但在基层工作同群众接触过程中也能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平常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群众的感情。

在司法所工作的两年多时间里,我总被一些人一些事感动着:难忘记,炎炎烈日下,寒风凛冽中,深入村居百姓家中化解矛盾的脚步;难忘记,热闹团圆的节日里,热气腾腾的饭桌上撇下自己的子女,投身到制止群体性上访工作一线的身影……当这感人的一幕幕一次又一次真实地呈现在我面前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光荣与责任,也更加懂得,群众在你心里有多重,你在群众心里就有多重!

也许,我们的工作很琐碎,很平凡,但是当社区百姓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会用最真挚的情感给他们送去温暖;当社区百姓感到无助的时候,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们带去希望和力量!而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我们是心系群众、扎根基层、平凡如水的人,更是胸怀大局,身负重任的人!我们是为人民群众传法解疑的人;是为普通百姓排忧解难的人!我们是引导帮扶人生的人,更是矫正扭曲心灵的人!

生命如花,绽放司法工作者青春的风采;激情似火,升华司法工作者生命的价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要把热情和执着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用我的真心服务社区百姓,用爱的明灯照亮社区百姓前方的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要把奉献和责任融入到司法行政服务中,用我的真情温暖社区百姓,用爱的臂膀为社区百姓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能够为社区百姓亲情服务,我骄傲!能够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奉献青春,我自豪!

亲爱的同志们,你们听到了吗?这支歌如此激昂,那是执法为民的共鸣;这支歌如此动听,那是平安和谐的唱响;无论高山之巅、长河之畔,生命的璀璨总是升华作四季的永恒。走进今天,我们豪情满怀,走向明天,我们憧憬万千!让我们满怀真诚和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让我们用汗水浇灌青春之花,用实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青春谱写司法行政之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树立理想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宣讲的题目是《规范司法行为,我们在行动》。在检察系统,有一支专门从事职务犯罪预防的检察官队伍,他们送法上门,释法说理,传播廉政文化,努力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注入精神"正能量";他们注重调查,未雨绸缪,为反腐倡廉建言献策,努力为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构筑法治"防火墙";他们立足职能,强化预防监督,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机关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司法理念,彰显着人民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预防工作无非是讲个课、搞搞预防宣传,或者搞个犯罪分析、开展个预防调查、发发检察建议,既无直面职犯罪的斗智斗勇,也无办案目标的压力和挑战,日常工作非常轻松、简单,规范司法行为,似乎也和预防工作没有多少关联。殊不知,无论是警示教育宣讲、典型案例剖析,还是专项预防调查和对策建议研究,无论是介入监督,还是预防咨询,每一项业务,都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和严格的行为规范。

就拿看似简单平常的警示教育来讲,绝对不能千篇一律,泛泛而谈。为了讲好每一堂课,真正使我们的宣讲能够打动听众,引起思想共鸣和心灵震撼,我们的预防干警往往要加班加点,突击熟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收集、分析相关案例、数据,揭示职务犯罪的行业特点和发案规律,指出原因、危害,提出预防告诫。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付出大量的心血。然而,为了传播和培育检察特色预防文化,让更多的公职人员知法守法,廉洁从政,远离职务犯罪,我们的预防干警付出再多,也无怨无悔!

如果说,预防宣教是一种"务虚"的话,那么,预防调查,就是"虚实结合、虚功实做"的一项专门工作,是检察预防专业化的最好体现,程序严、要求高。从预防调查的选题、审批、启动、备案,到宏观分析、深入调查、对策研究和调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每一步、每一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考量标准和严格程序规范。为了查清某一领域、某项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廉政风险和职务犯罪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检察建议,拿出"有分量、可转化"的,都需要我们的调查人员调阅大量资料,走访、座谈大量相关人员,甚至还要组织一些专业性的.现场测量、勘查勘验等等,所有这一系列工作,哪一步都不能马虎草率,不能有半点的敷衍应付。与此同时,因为专项预防调查可能会触及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在调查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干扰和阻力,也会遭遇"公与私、情与法"的较量。记得在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中,发现一些房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违法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在扩展调查的过程中,有个开发商为规避调查、掩盖问题,央亲托友、拉关系,反复恳求我们的调查人员在他的问题上,给予关照,甚至讲出"见面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话。面对这些利益诱惑和威胁,我们的调查人员,不仅没有丝毫动摇,而且会同市规划、国土、城建、财政等部门人员,加大调查力度,督促这个开发商足额补缴土地出让金800余万元。这一举动,震慑了违法,保证了全部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调查活动,不仅帮助、督促相关部门建制堵漏,消除和减少了职务犯罪隐患,而且依法追缴了土地出让金960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既是党和人民的期待,更是我们的职责要求;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形象,我们在行动,永远在路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树立理想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

大家好!

“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木桶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木板”,基层的不良作风,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长期积蓄起来,必然侵蚀群众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担当历史使命的进程中,如何使基层基础不断得到夯实、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我们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基层司法所处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最前沿,处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靠我们基层司法所落到田间地头;群众的愿望诉求,也要靠我们基层司法所带到工作案头。

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是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责任。要想帮助他们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更好地回归社会,需要解除他们心理上的障碍,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要定时为社矫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还要到他居住的村庄,与社矫人员的村委会干部、街坊邻居、亲戚朋友接触,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对他们进行开导教育,告诉他们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对待社矫人员,应该以一颗平常心,甚至是更加宽容的心去善待他们,努力为社矫人员营造一个宽容地社区环境。

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会遇到犯不同罪的社矫人员,每个社矫人员又有不同的家庭环境、社会背景、心理状态,我们的工作时刻在接受着不同的挑战。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是我们的工作原则。确定帮教等级,实行分级管理,是我们的工作要求。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预防再犯新罪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过失犯罪,他们除了承担了刑事责任还承担了沉重的民事赔偿。他们都是家庭的顶梁柱,是家里的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现在不光失去了工作,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使得他们消极厌世,我们司法所工作人员穿梭在当地的工厂企业之间,帮他们谋求一份职业,奔波于银行和行政部门之间,帮助他们经营一个谋生的店面。

在基层,接触地更多是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百姓,他们的文化水平、理解能力、处事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对我们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时,不懂法、不讲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老百姓只认他的老理儿,根本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一股脑钻进牛角尖,你要是着急,老百姓比你更着急。只有耐住性子,不厌其烦地讲解。写的清清楚楚的法条摆在那里,老百姓不懂,你一条条地念给他听,他也理解不了,只有将深奥的法言法语变成通俗易懂的土话。都是邻里邻居之间的事情,既没有深仇大恨又没有阶级矛盾,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一件小事,却要反复调解,一句话重复十几遍的情况时常发生。尽管有时候会觉得很辛苦,但是每当看到百姓苦闷的脸上绽放出朴实的笑容,自己的那些苦累便烟消云散了,只要百姓满意我们再苦再累都心甘情愿。

司法所,工作地点在基层,工作对象是基层的百姓。当老百姓忙种地、忙收粮时,我们的调解工作就走到田间地头。当老百姓忙打工时,我们的基层法律服务就来到工厂车间。当社区矫正人员遇到心理问题时,我们的心理咨询师就是他们心灵的导向。当刑释解教人员遭遇工作困难时,我们的基层司法所就是他们坚实的`后盾。我们更多地考虑的是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所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来不“拖”、不“躲”、不“捂”、不“推”,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诉求当作我们的追求,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零距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与老百姓面对面,心贴心,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工作成效落实到“神经末梢”。

尽管我们的工作环境不那么优越,尽管我们的工作任务沉重繁琐,但是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力,我们一直都知道“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我们时刻谨记我们的历史使命是“清廉 务实 为民”。我的脚下粘有多少泥土,我的心中就会沉淀多少真情。真情实意地走近百姓,读懂百姓,为了百姓,依靠百姓。这是我们每位战斗在一线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真是写照。宏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梦想的风帆已经扬起,只待我们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树立理想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

大家好!

6年前,我刚刚参加工作,作为律师第一次来省法院,当我步入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煊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也正因为对人民法院这种发自内心的向往,去年,我放弃了曾经倾注我全部心血的律师工作,选择成为省法院的一名新兵。

过去的工作经历,让我深切的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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