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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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3

在青春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关于少年时代,冷暖自知,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1.摸清欠款情况,建立整改台账

印发《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资财预〔2018〕43号),梳理汇总市级各部门欠款情况,详细掌握市本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规模、结构等,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市本级各部门剩余欠款1784.71万元。

2.制定清偿计划,确保清零

按照优先清理或着力清理的主要目标分类处置,明确时间步骤,制定清偿计划,有序推进。属于优先清理范围的欠款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属于着力清理范围的欠款于2019年底完成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

3.动态更新数据,定期报送清理情况

及时掌握最新清理情况,动态更新数据,每周统计并分析,定期向财政厅报送《地方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4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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