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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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发展基金管委会关于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的通知》,我校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落实敬业爱生的具体表现。让所有困难家庭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组员:xx

三、领导小组职责

李如根:全面负责。

张雁:

(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

(2)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吕鸿林:根据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按每年学杂费的'3%至10%提取奖助学基金。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

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出具相关的单位证明。

3、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和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4、学校行政会讨论,最终审批后,依据市教委有关文件,予以减免。

(二)期末送温暖、献爱心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行为有偏差的困难家庭学生。

形式:

(1)发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2)组织学生联谊活动。

(3)给予资金补助。

(三)奖学金

对象:体育拔尖的学生、品德良好且成绩合格的学生。

形式:

(1)对在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发放奖学金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2)对在学习考试中成绩良好的同学,发放奖学金 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20xx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0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00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提供物资,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20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20xx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3

根据桃江县扶贫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桃扶领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一、安排原则

该项资金根据桃江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围绕20xx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安排使用。

二、安排范围及规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

三、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2、各项目各村和帮扶工作队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3、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各村要迅速按照该办法制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于7月10日前报乡扶贫工作站备案。

4、所有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要在项目实施村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达标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工作流程进行,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4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二、资金来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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