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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篇1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充分发挥药师保护患者用药权益的作用,更好地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准入标准、配备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模式、岗位职责以及临床药师工作的评价体系,促进临床药师制的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临床药师的'准入标准与配备标准。
试点医院根据临床药师任职专业技术基本要求选配临床药师,并根据床位数和医疗服务量确定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3名。
(二)临床药师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工作中注意探讨总结积极有效的工作模式。
三、试点安排
(一)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二)启动阶段:20xx年10月-12月。召开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会议,布置试点工作,对试点医院临床药师进行集中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试点医院按要求进行试点。期间,卫生部医政司将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医院进行中期评估、专项检查和督导工作,实施阶段未期组织专家组对经过自评的试点医院,进行复评。
(四)总结阶段:20xx年1月~2月。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讨论完善临床药师制的相关工作制度,起早有关规范化管理文件。
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3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4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U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xx年全县公共安全或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龙泉镇三坝社区、天桥镇石桥社区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治)的通知》凤政法通〔20xx〕56号,我镇石桥社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县级通报整治单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石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建设平安天桥为目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重点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3.突出治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行每季度一轮群众会议,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尤其是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反邪、禁种铲毒等作为宣传重点。
(三)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每逢街天由一名领导带队到集镇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10类重点,紧盯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利用职务或者恶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坏恶人,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乡村霸,操控组织枪、拐、黄、赌、毒、骗的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在人员聚集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的涉恶刑事犯罪等8类群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严惩;坚持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着力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治理体制机制,以“1238”推进工程为总抓手,以重点工作项目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治理布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1238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引领这一条主线(“1”),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与强化科技支撑“两轮驱动”(“2”),不断完善法治、自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方法途径(“3”),大力实施“向阳工程”“固基工程”“崇法工程”“润安工程”“同心工程”“民享工程”“铸盾工程”“智辅工程”八大工程(“8”),力争到2022年底在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为全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陵做出烟墩贡献。
二、着力实施“八大工程”
(一)向阳工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切实推进“网格+党建”,构建“红云”四级网格组织体系。
(二)固基工程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建立镇和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扩权赋能、减负增效。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加强社会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及政法网军等队伍建设。
(三)崇法工程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润安工程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的选拔、培育和宣传展示等工作,建设见义勇为主题文化长廊,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深入推进行业、系线平安创建活动及“平安镇”“平安社区(村)”建设。
(五)同心工程
大力推进民主协商,加强社会协同,更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创新协商形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各类议事协商载体的作用,加强社区协商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励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多层次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治理型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六)民享工程
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服务,落实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参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强荆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七)铸盾土程
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铸牢政治安全、治安防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公共安全之盾,切实防控风险,守护平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正本清源。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镇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入打击整治网络犯罪,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加强各领域内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推动“解纷芜优”建设应用。
(八)智辅工程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现代科技和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现代化。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如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健全智慧治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依法加强敏感数据监控,强化城市感知能力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倒排工期,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地抓好本地、本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推动本镇、本系统、本行业落实各项目任务,确保有序推进、落细落地、按期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在按照《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陵的实施方案》(南发[20xx]15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1238”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南陵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工作“1238”工程项目分解表》任办分工开展工作,每季度向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向县委平安办汇报。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推动工作项目落实。
(三)复核阶段(20xx年7月)
镇平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初步核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初核意见补缺补差、抓好落实,完成一批通过一批,确保通过上级复核。
(四)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8月)
做好迎接上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组现场验收和各项保障工作。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高标定位、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镇、村(居)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市级管统筹、县区抓实施、
基层强执行”的原则,镇综治中心突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项目建设。以项目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针对社会治理领域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问题,强化攻坚克难,大力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对各村(居)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