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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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方案 篇1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方案 篇2

为了继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和谐、向上的人文环境,根据区关于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办事处及各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好社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和表彰工作,通过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以家庭的文明和谐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谐,为建设文明和谐的西街做出新的贡献。

二、“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精神,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 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家庭成员积极弘扬科学精神,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家庭无黄、赌、毒、邪现象发生;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子女。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崇尚绿色生活、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工作要求

(一)多年来,我们把“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列入各社区评选和综合量化考评之中,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作为考评内容。

(二)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要深度发掘“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人选,积极推荐,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地完成推荐、评选和表彰,并大力宣传,在全办辖区内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宣传正能量。

(三)办事处拨付相关经费用于开展“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方案 篇3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人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风家教,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家庭的幸福,更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要夯实家庭教育基础,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为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市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中心(台)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家庭“五比五晒”主题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基层,结合实际,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教育,通过收集整理、宣传展示及倡导践行好家风、好家训等一系列实在有效的措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地成为广大市民的生活语言、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成为市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活动主题

“五比五晒”:比爱国守法,晒诚信兴户;比遵德守礼,晒热心公益;比平等和谐,晒良好家教;比勤俭持家,晒科学致富;比移风易俗,晒书香文化。

三、活动内容

(一)文明家庭评选表彰

1、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文明办。

2、活动时间:x年3月下旬—5月中旬。

3月20日开始在各乡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学校)开展挖掘、推荐、评选候选文明家庭活动,在5月15日“国际家庭日”进行表彰。x—x年度,实施3年一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3、活动范围:各乡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学校)。

4、活动要求:⑴根据“五比五晒”主题推荐候选家庭名单,具体评选方案由市妇联、市委文明办拟定;⑵4月21日截止产生文明家庭候选名单,经过组委会逐一核审,确定市级文明家庭名单,经过部门协审、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后,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⑶组织文明家庭成员畅谈体会感悟,展示好家风、传颂好家训、分享好故事。⑷市广播电视中心(台)负责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二)“晒全家福、亮好家风”活动

1、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市文联,各乡镇、街道。

2、活动时间:5月中旬—8月底。9月8日评选表彰优秀“全家福”、优秀“好家风”。

3、活动内容:

⑴“全家福”摄影作品征集(数码、手机拍摄均可),体现家庭和睦、温馨感人的语言和故事元素;

⑵“好家风”征集,展示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有现实意义。市文明委对“全家福”、“好家风”作品进行奖励表彰。

4、活动要求:

⑴“全家福”摄影可以由摄影家或家庭自拍作品推荐,作品征集截止后,由市文联负责组织摄影家进行评选;所有优秀“全家福”摄影作品使用权属于市文明委,用于公益宣传活动;

⑵“好家风”可以是家庭世代传承的家规家训,也可以是根据时代特点挖掘提炼的家规家训,但必须是原创,要求健康向上、富有内涵、便于传颂,每条家风(家规、家训)应在50字左右,并附上说明;各乡镇、街道征集好家风不低于10条。

⑶市广播电视中心(台)及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种宣传、展示活动。

(三)“传家风、书家训”活动

1、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文联、市妇联、市教育局。

2、活动时间:x年9月。

3、活动内容:⑴组织一批书法家集中书写、赠送好家风书法作品活动;⑵各乡镇、街道利用家风家训馆、文化长廊、灯箱广告或厅堂等平台悬挂、张贴本土好家风、好家训,举办家风家训主题道德讲堂、讲座、邻里节等活动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推动文明家庭建设向基层拓展。⑶市家风家训馆将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开办主题道德讲堂活动。

4、活动要求:⑴书写好家风活动采取市里集中行动,乡镇分阶段推进方式,各乡镇在规定时间自行组织本地书法家书写、赠送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以各种形式和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本土好家风、好家训,营造深厚的社会氛围;⑵该项活动将纳入对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总评内容;⑶市广播电视中心(台)要进行专题宣传。

(四)“我的和睦家庭”征文、绘画比赛

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联。

2、活动时间:7月上旬—9月下旬。

3、参加对象: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

4、活动要求:⑴围绕主题进行创作,绘画丰富多彩、相亲相爱的家庭生活和亲情关爱,创作和睦温馨、孝俭治家、团结向上、邻里和谐的主题征文,征文体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杂文等文学样式。

⑵学生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由市教育局部署活动、征集作品;市文联组织书画家、作家进行评选优秀作品,由市文明委进行统一表彰。

(五)“记住乡愁·家在心中”文艺晚会

1、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市广播电视中心(台),各乡镇、街道。

2、活动时间:9月下旬。

3、活动要求:⑴有条件的乡镇围绕主题,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点赞文明,诠释乡愁,凝心聚力;市里组织一台主题“激情广场”文艺晚会,突出文明家庭、和谐邻里、优秀传统;⑵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配合集中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和家风记忆、城市家书等主题栏目,通过百姓故事唤起市民传统道德记忆、通过家庭记忆传承优秀家风。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五大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等文明创建序列。各镇、街道和各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要将“五比五晒”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城乡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活动开展过程变成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过程。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认真启动实施,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以弘扬好家风、宣传好家训、选树好家庭为主要内容,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为主要形式,在各个节点精心策划推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紧接地气、鲜活生动、温情感人的特色,把倡导优良家风贯穿于广大家庭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同时做好宣传信息上报工作。

3、结合创建,互推共进。要将主题活动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总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弘扬百姓身边最美家庭的好家风、好家训,以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的感召力,影响引领群众,倡导正确家庭生活观念,培育时代新风尚。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文化中心(站)、民间文化组织等力量,充分发掘当地现有的档案文史资料,广泛征集反映本地历史文化传统和时代特色的好家风好家训。

文明家庭文明户创建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家庭和睦和谐,培养文明家庭,推动公民的文明素质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结合普恰克其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群众推荐和评选文明家庭,树立全县性标杆,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为实现总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力量、道德支撑和强大正能量。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未发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特别在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积极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崇尚科学,远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科学文化知识、学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特别在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榜样。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勤俭持家、家庭美丽。家庭成员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并能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庭院经济改造工作,达到人美、屋美、环境美。

4.移风易俗、家风淳朴。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革除陋习,崇尚科学。家庭成员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自觉树立良好家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5.团结和谐、尊德守礼。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礼让。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积极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完成时限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采取各类形式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各族群众人人参与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XX年X月XX日到XX月XX日。

2.申报推荐阶段。推荐活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开展,文明家庭评选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皆可参选。各村要严把评选入口关,切实将一批具有典型事迹、有较好影响的文明家庭推荐上来,树立全县学习的标杆。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大力推荐、用心挖掘,实实在在挖掘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力推进评选工作,促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追有目标。

2.面向基层家庭,好中选优。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选树出的典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引领性,能够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确保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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