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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创建健康村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改造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准备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在乡镇政府组织下,依法履行村民主程序,经乡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乡镇政府组织监督下由村委会实施。在县政府批准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实施与村民签订协议、补偿安置、腾空和拆除房屋、圈地和动土施工等行为。
村民自愿:实行“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村民改造意愿,同意改造户须达到95%以上;第二轮征询城中村改造方案,同意户须达到95%以上。两个方案必须依法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表决通过,乡镇有关人员要现场监督并出具证明。村民回迁区域的土地可以划拨或出让的方式供地,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研究选择。
优先回迁:优先建设回迁楼,确保被征收人及时回迁。村委会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工作启动前,补偿安置回迁房建设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以确保拆迁和回迁的顺利进行。
稳中求改:妥善处理稳定与改造发展的关系,将维护稳定放在首位,对存有重大稳定隐患的村,短期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不得进行改造。
改造准入条件: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满足条件并经县征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1、具有相应资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坚持企业资质与出让地块的规划建筑面积协调一致的原则,确定开发企业准入条件:改造建设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意向开发企业应具有Ⅳ级或暂定级资质;在10到1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Ⅲ级资质,15到25万平方米的应具有Ⅱ级资质,25万平方米以上应具有Ⅰ级资质。
2、具有成功实施城中村改造或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并提供成功范例等相关资料证明。
3、具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5000万元一次性打入与乡镇政府设立的账户,实行乡镇政府、村委会、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共管,作为村民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先期投入,以及回迁房和集体设施建设。
三、工作程序
(一)改造程序
1、村申请
(1)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2)95%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3)95%以上住户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会议材料。
(4)未签字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5)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2、乡镇预审
(1)乡镇党政联席会议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会议记录;
(2)提出异议的人员及其原因;
(3)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3、县征收办审查
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乡镇和村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进村入户、座谈征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其可行性。审查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二)制定改造方案
县政府批准改造审查后,意向改造城中村在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四至位置、占地面积、房屋调查表、村庄现状图。
2、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3、城中村改造方案(包括建筑容积率、高度、密度、绿化面积及配建水、电、暖、排水、燃气、道路、通信、信报箱、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
4、经济效益测算和分析。
5、存在问题的解决预案。
6、村集体资产保障方案。
7、渣土处置方案。
8、建设和回迁方案。明确回迁楼的占地位置、楼号、总套数、总建筑面积户型分布,并标示在规划总平面图上。
改造方案经县征收办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可行后,由乡镇政府监督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报县政府审定。
乡镇创建健康村方案 篇2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xx-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乡镇创建健康村方案 篇3
为不断巩固抗击新冠肺炎成果,充分发挥村级在全民健康工作中的基础和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创建健康促进示范村的积极性,根据《潞城镇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方案》的目标要求,我镇在3月-6月间开展健康促进示范村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传播健康理念,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创建目标
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健康促进示范村标准和评分标准,加大健康促进示范村创建力度,在健康促进村完善以健康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环境建设和群众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行为,倡导和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健康村创建水平。
三、组织机构
成立潞城镇健康促进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副镇长担任组长,教科文体办、党政办、宣传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担任组员,教科文体办牵头主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创建标准
按照《北京市健康促进示范村标准》(附件3)和《健康社区/健康村评分标准》(附件4)开展创建工作。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召开全镇的动员会,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开展创建培训,解读评分标准。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工作,营造争创健康示范促进村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申报(20xx年4月)
各村对照示范村标准开展自查,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进行申报,形成《村关于创建健康促进示范村的申报说明》(附件1)和《村创建健康促进示范村承诺书》(附件2),申报说明和承诺书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4月16日前交到计生办109室,逾期视为不申报。
(三)现场查看(20xx年5月-6月上旬)
镇计生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包括村内环境卫生、健康宣传栏、健身场地等,并查看健康管理、健康活动和健康教育的档案材料,随机对部分村民进行健康卫生方面知识测评后进行综合评分。
(四)授予标牌(20xx年6月底前)
根据现场查看的综合得分,分值在70分以上的村达到健康促进示范村标准,镇创建领导小组将授予健康促进村标牌,以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健康促进示范村创建工作是推动全民健康理念的重要抓手,请各村高度重视,成立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组长的创建小组,精心组织,按照指标要求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对标达标。
(二)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以健康促进示范村创建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使健康成为群众生活中的重要元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本村创建的热情,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健康、和谐、团结的氛围。
(三)巩固强化,发挥标杆作用
全镇每个村都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将健康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使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并不断巩固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乡镇创建健康村方案 篇4
根据美丽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督办通知单【20xx】49号关于美丽全域行动“最差典型”评选结果的督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及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最差乡村”综合整治摘牌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最差乡村”摘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志辉
副组长:金淼磊周泉
成员:柴晋华、应长锡、潘尖安、龙头村两委成员
二、目标任务
创建美丽乡村,完成最差摘牌
三、具体时间
11月中旬摘牌
四、整改措施
(一)挂牌督办、专项整改
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及综合专班,对各项扣分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专班反馈的村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针对龙头村内乱堆乱放问题。驻村干部、村两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龙上公路以及乡间小路、门前屋后的杂物乱堆乱放。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杂物的村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清理。
2.针对龙头村内旱厕多等问题。村干部牵头开展在用旱厕排摸行动,摸清底数。明确整治数量。强力推进整治,实现明显区域旱厕清零、无用旱厕清零。
3.针对龙头村内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建龙头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河流两岸、门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美丽蜕变。
(二)加强巡查,深化整治。举一反三,联合执法中队、驻村干部、环卫所开展39个村环境卫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切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三)明确责任,长效管控。进一步明确村社、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规范环境整治标准,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整改措施、人员资金保障。
(四)摘牌最差,争创最美。通过本次摘牌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争取11月中旬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