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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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xx〕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xx〕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xx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二、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xx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xx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充分动员全社会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黛溪街道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整治环境、关爱健康、提高素质、创建文明生态村”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三化”,建立“功能齐全、设备配套、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好”为目标,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抓好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创建目标

对照各级文明村创建标准,系统负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重点督促,确保任务完成。

1、生态环境好。做到街院争化,推行“四个一”长效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制度、人员、设备、场所的“四落实”,村容村貌整洁优美。村内实现“三净、五无”要求,即街争、院落净、厕所净;无杂物乱摆、无乱搭乱建、无垃极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道路净化,村院绿化,各村绿化面积要占村面积的40%以上。

2、道德风尚好。有村规民约,上墙公开,家喻户晓,有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并发挥作用。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有群众文化话动队伍,各类功能室齐全,设有市民文明学校,有文体器材齐全的综合性文体活动场地,有农家书屋,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黄赌毒现象无计划外生育、无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现象。

3、治安秩序好。实现“三有六无”,即有专职治保村干部,有治安防范队伍,有治安防范措施,有民事调解组织。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经济案件,无恶劣治安案件,无严重责任事故,无黑恶势力团伙无非法宗教及迷信活动,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高。

4、经济发展好。实现产业结构合,,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较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比例逐年增加,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病残孤寡特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5、领导班子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关系和谐,依法行政,干群关系融治,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特村内重大事项按规定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规范及时,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党员队伍素质高,发挥作用好,落实党员挂牌示范工作。

三、创建要求

1、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由一把手挂帅负总责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管导、调查研究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一抓到底的领导机制。同时建立街道领导干部联系村和社区帮建制度,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要推行以村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补贴,动员社力是等举措,有关部门帮扶为辅的办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村按照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农民投资出力,号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捐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资共建。

3、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班子成员责任人要对照文明生态村创建标准和帮建内容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目标、明确进度。各村要搞好本村的创建规划,同时要把创建活动同本村的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研究制定长期发居规划和近期建设目标,规范村民的建设行为。

4、建立完善的带动机制。釆取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方式推动工作的开展,街道设示范村,村设示范街,街设示范户形成人人搞创建,全民齐参与,干群齐动手的良好创建氛围。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义务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要克服重集体整治,轻巩固提高的倾向,坚持创建与巩固并生,建设与管理并举,把创建活动同其他各项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创建工作按时达标。

6、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按照创建要求,街道党工委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各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目标。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和镇村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镇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干群联动、群众为主,集中时间、人力,特别是大力发动群众,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使所有行政村特别是2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村镇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和乱象。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彻底整治“骑路逢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乱象。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各自然庄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和发动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以村为单位规范实施“五小园”,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各村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最美家庭”、“xx村好人”等评选活动,提升人文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整洁、标识标牌上墙,美观大方,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成立志愿服务小队和特色服务队,进行志愿者登记,有志愿者注册名单。建有志愿服务站(有标识、服务项目、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有公开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每周开展一次文明实践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政策理论宣讲会,道德讲堂、扶贫课堂、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根据序时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适时开展诵读、歌咏、书画等竞赛和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各村举办农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依托“我们的节日”活动,注重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使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各村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推动新事新办、丧事简办。村书记掌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志愿服务队的队长、队员;特色小分队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整治养殖小区、养殖户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养殖户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对处理设施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由镇畜牧部门报县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予以整改或关闭。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28日)。各村要按照我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包保网格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9日—5月20日)。要完善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自然庄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收储转运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对落后村庄,要重点予以督促整治,确保全镇村容村貌整治和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在县级检查验收前,镇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怀远县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创建评分标准对各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将督促其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网格包保,责任到人。为开展好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强化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制,村书记负总责,各村包片干部包保到户,划定区域范围,保洁员与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分工,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自然庄村民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庄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文明创建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和创建工作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和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参照《怀远县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20xx年度)》,实行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年保证金制度,镇财政设立文明创建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专户,各村缴纳保证金4000元,村书记和村分管人员(村分管人员限一名)各缴纳保证金20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行两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三月一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村予以约谈通报。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方式实施,按季度兑现奖惩。年终总评成绩为当年度各季度考核的平均成绩。按照《怀远县农村地区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村进行考核。对县三创办巡查、领导巡查调研、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在季度考核中,每一个问题扣0.1分,未按整改时间整改到位的,依次加倍扣分。

附加分:

1.好人加分。季度当选一名中国好人或全国道德模范加3分(提名2.5分);当选一名安徽好人或省道德模范加2.5分(提名2.0分);当选一名蚌埠好人或市道德模范加2分(提名1.5分);当选一名怀远好人或道德模范加1分;每季度规范报送1名好人事迹材料加0.5分。(未做到规范报送、推报有力的,不予加分;当选的不重复计分,层级升高补差额分。)

2.活动加分。积极主动承办镇级以上重要文明创建或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的村予以额外加分,每次加1分。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xx村好人”评选等活动每期加1分。

3.约稿加分。完成县三创办约稿并采用,每次加0.5分。

对镇考核位次前一、二名的村分别予以3000元、2000元奖励,其中,对村书记和分管人员的个人奖励不低于50%。对排名最后的村予以村1000元处罚,对村书记和分管人员各予以500元处罚。通过县委农办组织的`清洁村庄验收和县文明办组织的考核后,将根据行政村工作实效给予资金奖补。对整治和创建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村,不仅不予奖补,还要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篇5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有效的推进我镇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结合我镇村庄规划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百姓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发展我镇农村经济与改善环境相结合原则,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倾力打造具有苏村特色的乡村村落,建设幸福苏村。

二、创建目标

我镇现有行政村21个,截至目前为止已创建文明村共14个。其中,省级文明村有3个:北于社区、司马社区、宝珠社区;县级文明村有11个:道口社区、贾家庄社区、李家庄村、联营村、安泰村、良水村、长虹村、小河村、夏家小河村、陈家官庄村、前进村,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66.7%。20xx年底全镇文明村镇创建主要完成以下目标:(1)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文明办工作部署,圆满完成我镇文明村创建推荐申报工作,即申请联营村、陈家官庄村为市级文明村,王泉村为县级文明村,争取覆盖率达到71.4%。(2)文明村申报认定数量适当增长,到20xx年6月达80%。

三、重点任务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化工程,同时重点加强“十个一”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村风。

1、一个村民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完善村民中心,做到有场所、有标牌、有规章制度、有便民服务。在努力建设办公议事、村务公开、信息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注重对村民文化活动室、医务室、农家书屋等进行整合,建设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传承历史文脉,教育激励后人。建立健全农村标准化卫生室管理制度,提升乡村医生综合素质,改善农民就医看病条件。统筹推进养老院、幸福院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切实发挥作用,缓解农村老人尤其是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在重点村放映公益电影,购置图书并配发农家书屋。引导各村举办村民讲习所,进行专题讲座和实用培训。建立村广播室乃至入户广播网络和农户微信群,宣传普及科学文明知识。

2、一个文化广场(含宣传栏和健身、文化活动场所)。按照省文化厅制定的《山东省文化广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因村制宜推动建设。做到既有文体活动场地,又有小广场休闲场所。充分开发、整合、挖掘各种文化体育资源,加大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时更换维修,完善文化广场功能,组织开展丰富健康的群众文体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锻炼有去处,娱乐有场所,求知有阵地,教育有活动。

3、文明一条街(含文化墙,道路“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各行政村至少选定一条主要街道,并以该条街道为示范,全面建设两个方面内容:

(1)结合本地历史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绘制文化墙。绘画作品要突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突出建设先进典型和志愿服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等,弘扬新风正气;颜色要与村庄的环境、生态状况协调一致,做到色调协调、赏心悦目,既传承民俗文化,又体现时代元素。

(2)加大环卫一体化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不断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逐步建立长效常态保洁机制。

4、一批善行义举四德榜。在宣传栏、文化广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一批善行义举四德榜;将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在四德榜中进行展示;同时,利用广播、微信群和村民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弘扬善行义举、身边好人。

5、一套村规民约。立足村情实际,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研究制定广大村民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和共同倡导的文明风尚,形成行为管理规章和村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制订后,要在宣传栏、文化广场、文明一条街等公共部位广泛张贴,提示和引导人们的言行,做到“我制订、我承诺、我遵守”。

6、一个红白事理事会。由党支部、村委会协调,组织村中德高望重的人士、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相关人员,完善红白事理事会。按照村风文明、注重节俭的要求,操办村中的红白事,在对村民搞好服务的同时,推动文明节俭、移风易俗。

7、一个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或孝德讲堂、道德评议会)。在农村文化大院,建立道德讲堂,可以由村中乡贤、各界代表主讲、巡讲或评议,也可由村民现身说法;同时开展道德评议,依据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对陈规陋习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进行评议,狠刹“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等不良风气,用民间舆论的力量引导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形成崇德向善之风、勤俭之风、文明健康之风。

8、一支志愿者队伍。包括农村文化活动指导员、群众文化骨干、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有条件的村居还要组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互相关爱、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9、一支乡贤骨干队伍。包括在城镇工作且经常返乡的党员干部、关心家乡公益事业的企业家等。积极挖掘整理本地优秀传统民俗、乡贤文化资源,汲取精华,赋予时代内涵,用丰富的`道德资源和人文价值影响人们的言行。特别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

10、每年评选表彰或复检一次“星级文明户”。坚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把家风家训作为民风建设的基础工程,运用好“星级文明户”“好人评选”等载体,抓好逐级评选、宣传教育、展示推广等各个环节,引导群众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让传统美德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让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村风民风。在有乡村旅游、村镇饭店的地方,还要开展“文明旅游”和“文明餐桌”活动,倡导文明、节俭之风。在建设“十个一”基础上,全面开展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实施步骤

1、认真搞好规划设计,广泛开展宣传动员(6月底前)。制定《苏村镇20xx-20xx年文明村镇三年创建规划》、《苏村镇20xx年度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方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宣传文明村镇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设置宣传栏和公益广告,运用农村广播喇叭、手机、网络载体、村庄微信群等形式,宣传发动群众,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文明村镇创建,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2、集中组织创建,强化督导检查(7月至10月)。各行政村要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加快创建,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乡村创建活动。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重点村结对帮扶,确保我镇文明村的认定数量符合目标要求。

3、严格标准,抓好考核验收(11月至12月)。制定印发《考核验收方案》,在创建村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接受上级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文明村创建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文明村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坚持两手抓、两个成果一起要。强化领导、落实措施、强力推动。

2、借助美丽乡村,实现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既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承载体。要借势全县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真正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到哪里,文明村就创建到哪里”的思路,抓好文明村创建工作,做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3、用好保障政策,做好文明村镇申报认定。按照要求,全面做好20xx年度重点村的申报认定工作,同时适时组织力量对已经完成申报认定的文明村进行复查,确保文明村质量,推动文明村创建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道路。

4、搞好反馈信息,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文明办报送任务完成进度和工作汇报,主要反映文明村创建安排部署,群众发动、活动进展、活动效果及文明单结对帮扶情况。对活动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求真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办好这件群众期盼的好事实事,确保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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