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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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体局文件精神,经学校会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组长:

周晓华

副组长:崔铁军

刘向转

成员:徐春青

张忠建

鄂红霞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组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少先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7月

1、加强宣传教育。5月份,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6月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举行主题班会,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7月份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门卫处负责人对本校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 [20xx]22 号)、《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xx]219号)、《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教通[20xx]69号)和鹤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怀化市城东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云

副组长:仇田珍、唐光斌

成 员:李绍华、付刚平、谢小英、明玉丹、

李 胜、田梦君、杨思源 母彩霞

具体由副组长唐光斌分管,田梦君负责日常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杨思源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母彩霞负责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三、治理范围:

怀化市城东小学全体师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 年6月—8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xx 年7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严格排查,建立台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 长:符庆明

副组长:钱斌 卢丽群

组 员:段其宁 孙志勇 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组 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 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防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教育部、省、州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全面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分院专项治理工作。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组 员: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各系系主任、学生管理副主任、心理教师(各系1名),各班班主任,家长代表(各系1名),校外专家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由学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治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由学生处牵头,各系负责,组织班主任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学校当前存在的学生欺凌和欺凌风险问题,排查出需要关注的人员名单和学生欺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排查方法:班主任与同学、教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行为习惯、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

(二)排查重点:一是特殊家庭(单亲、孤儿)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监管缺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性格孤僻、自卑、懦弱学生;三是学习困难、成绩突然下滑、情绪反常、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学生;四是拉帮结伙、行为极端、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

(三)安排一对一帮扶:将有欺凌和被欺凌风险人群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学院欺凌治理委员会,经学院欺凌治理委员会深入研究和分析研判后确定本校关注人员名单。对关注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其中有欺凌倾向的人员(A类关注人员),将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汇总表报白水派出所,由白水派出所负责安排民警实施一对一帮扶教育。有被欺凌风险的人员(B类关注人员)由学校安排教职工一对一帮扶教育。

(四)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欺凌问题和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对存在的欺凌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同时,围绕学院、系部、班级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是否到位、条件保障是否有力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补齐短板,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对排查出需要关注的人员,实施常态化一对一帮扶。健全完善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常规化开展日常防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一)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欺凌行为: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由学生处负责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完善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给予训诫,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

(二)做实做细一对一帮扶:一是由学生处负责,加强与派出所联系做好有欺凌倾向的.人员(A类关注人员)一对一帮扶教育工作,各系做好配合。二是由学生处负责对排查出来的有被欺凌风险的人员(B类关注人员)安排教职工一对一帮扶教育,各系负责人、分管领导、学生处人员带头帮扶。三是帮扶人要通过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掌握学生的思想、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学生要给予针对性开展思想引导、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帮扶,并引导家长依法正确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帮扶人按月填写B类关注人员帮扶记录表。四是关注人员名单要根据帮扶情况、各系定期摸排情况报学校欺凌治理委员会决定进行增减更新。

(三)建立防范欺凌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源头防范机制。由学生处牵头每学期组织各系从家庭情况、行为习惯、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同学关系等方面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欺凌和被欺凌风险的深入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对排查出需要关注的人员,实施常态化一对一帮扶。

2.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利用校会、班会、思想教育课对全体学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反欺凌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由各系负责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学生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依法落实监护责任。学院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院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院长、教师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

3.建立校园防控机制。一是由学生处、总务处负责完善校园视频监控网络和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校园监控对易发生欺凌事件的重点区域全覆盖,通过先进的物防、技防手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校园监控接入县教育体育局监控平台并与公安部门联网,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必须与当地派出所联网,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二是由学生处、院办负责完善校园安全值班、巡查制度。学生在校期间,非上课时段,安排教职工以晚上为重点时段,厕所、宿舍等易隐蔽地点为重点区域对学生可能的活动空间范围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网格化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并做好教育和上报处理工作。三是由学生处、各系负责制订学院反欺凌公约,与班为单位让全体学生签字张贴遵守。在重点区域醒目位置公布便捷的校园欺凌举报方式,要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在每个班级设置学生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报告安全信息。四是由学生处、各系负责严格落实违禁物品检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棍棒等色阶物品进入学校,定期组织检查。五要加强警校联动,落实一校一警和高峰时段护学岗制度,在上、放学时段,学院安排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及周边值班巡逻,配合公安机关共同防范校园周边欺凌事件的发生。六是由团委和各系负责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积极倡导正能量、反对欺凌暴力。

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完善学生欺凌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实行首遇报告制,任何教职工一旦发现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值班领导报告,学院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处理,由学院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密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5.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学院将各系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班级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各部门工作考评。学院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6.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院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各班级、各位教职工工作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各部门、各班级和相关责任人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2021年7月底前完成)

由学校组织对每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本学期放假前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和总结。迎接国务院、省、州、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的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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