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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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篇1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早发现、早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二、早隔离、早治疗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篇2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方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篇3

一、健康风险判定标准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三、健康认证申领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篇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营口地区出现疫情后,学校党委迅速反应,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为保证封闭校园内八千多名师生员工的安全,学校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把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3月21日上午,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求,学校以疫情为令,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会议,校领导到体育馆物资搬运现场检查督导。在学校发出号召后,教师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他们闻令而动,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履行志愿者的责任与担当。顶着体育馆门口的大风,或肩扛手提、或两人一组,或推着车子搬运物资,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30吨物资全部搬运完毕。

为保证疫情期间学校正常运转,学校积极落实防疫工作指示要求,除居家办公人员外,对在校园值守的教职员工和第三方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防疫的同时,校领导不忘关心疫情期间隔离师生的实际困难,安排专人送餐、送水果。师生们纷纷表示,虽然不能与家人在一起,但能够为封闭在校园里的学生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疫情之下,虽然城市按下了“暂停键”,但我校保障生活物资工作的人员、设备、车辆时刻严阵以待,在行动上按下了“快进键”。学校不仅储备了充足的米、面和粮油,更为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准备了充足的蔬菜、水果和鸡蛋等生活物资。

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方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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