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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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篇1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方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X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二、保供原则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办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建重点医疗物资产供销用服务链条,保障和促进全办防控物资供应链长期稳定。发挥市场主

体作用,加强与办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保供任务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办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二)实行分级储备。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办医疗卫生机构要

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办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办直办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四、保供流程

当于都县或周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接到办指挥部指令后,我办医疗物资保障组立即启动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着手抓好应急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办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办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办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办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三)抓好市场供应。根据我办重要医疗物资库存储备及市场供应情况,开设重要医疗物资线下供应站点,方便民众和企业购买。加强与县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的沟通联系,随行就市、下单抢购一批库存较少或紧缺防疫物资,依靠办侨联等群体力量,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捐献资金或采购物资,全力保障全办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我办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动谋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保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全部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办财政局要设立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及时采购储备到位、保供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办侨联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乡亲捐款捐物。

(三)加强部门协作。办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办疫情防控常态化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医疗保障组成员要组织落实保供工作,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监测,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提出保供需求、储备数量及调整建议。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篇3

为确保我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共同抗击新型肺炎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工作分工,根据《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协调菜市场市场供应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省市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结合XX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规模结构科学、产业支撑有力、仓储物流高效、指挥调度智能的重要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充分吸取前一阶段新冠疫情重要医疗物资保供的经验教训,着眼依然严峻的复杂形势,聚焦关键卡口部门、适当兼顾社会群体,确保应对突发紧急状况时,重要医疗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程度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经信、区发改、区卫健、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区财政、区公安、区交通、区民政、区科技、区教育、区应急、区外办、区国资中心、区工商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部门,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并根据常态化下保供工作需要,实行专班运行、分工负责,确保防疫物资急需供应。

如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负责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例会召集、生产组织、物资调拨、会商决策、运输协调、交办督导、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调配和配送制度,调拨和采购物资联合鉴定,财政资金预拨付等工作制度。

(二)完善物资保供体系。按照省里提出的统筹布部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综合调度、统一指挥的'要求,加快构建区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体系,提升区医疗物资统筹调配、精准管理、协同联动、常态保障能力。

一是保供物资品种。参考工信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以及《省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市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确定的保供品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品、检测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及专用车辆、药品等五大类,覆盖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手持式红外测温仪、医学影像设备、核酸检测试剂等20类细分医疗物资品种(见附件1)纳入保供目录。

二是保供物资分级。根据医疗物资品种实施分类保供,将保供物资分为三级。一级保供物资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日常使用需求量大或紧急突发状况下急需调用的、易损耗、方便安全存储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

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免洗手消毒液、手持式红外测温仪;二级保供物资为疫情出现反弹,启用隔离点或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用于隔离点、检测点等防控人员防护需要的、除一级保供物资外的物资品种,具体包括医用隔离衣、医用帽、医用鞋套、医用防护面罩、含氯泡腾消毒片;三级保供物资为提供给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使用或不适宜长期储备的保供物资,具体包括医用酒精、核酸检测试剂、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负压救护车、口罩设备、熔喷布及相关药品。

三是建立区内保供企业名单。根据全区医疗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和实际生产情况,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优秀企业,梳理形成区级重点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名单,形成“医用保供+民用补充”“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的防疫物资保障机制。后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防控和诊疗方案更新、药品和检测试剂与设备研发等情况,对保供品种和保供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三)确定物资储备计划。在保供物资品种范围内,结合前一阶段疫情期间物资需求与实际调拨情况,制定物资储备计划,明确储备方式与规模。

一是物资储备方式。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通过公开询价和市场机制,确定1-2家医药流通公司承储,以在常态化下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库存。其中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一级保供物资保持14-2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二级保供物资保持7-10天基本保供量储备;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升至

三级及以上时,在基本保供量基础上,按照实际需要加大一级保供物资和二级保供物资的储备量。三级保供物资由区物资保障一组根据重点卡口部门提出的实际需要,报经区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采购。

二是物资储备规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医用防护口罩X万只、医用外科口罩XX万只、普通医用口罩XX万只、医用防护服XXX件、医用护目镜XXX副、医用手套X万副、免洗手消毒液XXX瓶、手持式红外测温仪XX只、医用隔离衣X万件、医用防护面罩2000只、医用帽1万件、医用鞋套1万副、含氯泡腾消毒片XXX瓶的实物储备规模。

三是签订承储协议。制订《区级重要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承储协议》,与承担实物储备任务的医药流通企业签订承储协议,约定储备要求、储备职责、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督促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医疗物资和民用防护物资生产秩序。大力推广驻企服务、转产扩能、自研产线、科研攻关、材料替代、装备突破、数字应用等“抗疫生产”经验做法;积极谋划和布部门抗病毒药品、新冠疫苗、血液制品、诊断产品、医疗仪器设备和防护用品及相关配套产业链,加大医疗装备、医用信息集成系统以及医用芯片等关键零部件进口替代和产业培育力度。

(五)多渠道拓展保供物资来源。对于我区不具备生产能力、平时流通效率低、应急时急需的防疫药品,鼓励支持区级医药流通公司通过实物库存流通的方式加强储备。进一步完善应急状态下进口物资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社会采购捐赠紧急调配机制,支持重点进口企业和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医药应急物资进口采购。

三、响应机制和工作流程

(一)建立保供响应机制。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医疗物资需求的紧急和紧缺程度,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以下时,区物资保障一组在区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区级层面部门防疫物资保供,根据重要医疗物资按照属地保障的原则,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物资保障,区政府不再统一供应。如遇突发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街道物资供应难以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一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区里支持。

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为三级及以上,物资供应紧张、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围绕保重点单位、保重点区域、保重点环节目标,启动重要医疗物资统一调拨配送机制,对紧缺重要医疗物资实施调配管理制度。视情对有关紧缺重要医疗物资,依法依规启动紧急生产和应急征用。

一旦发生重特大疫情变化,我区重要物资储备难以满足需求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物资调配申请,请求市里支持。

(二)明确保供工作流程。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结合区级储备情况,负责统筹协调物资保供工作。

一是提出需求清单。区级重要医疗物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区级关键卡口单位(卫健、公安、城管、交通、边检等)以及各街道需要动用区级重要医疗物资时,向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提出需求清单,填制疫情防控物资申领会签单,明确具体品种和数量。

二是启动应急储备。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根据有关单位需求清单,及时做好审核汇总,并及时拨付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是组织生产与采购。根据需求清单逐项制定供需衔接方案,因时制宜做好防疫物资生产调控。启动重点医疗物资企业和民用防护物资企业生产、扩产、转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区外物资采购、捐赠,确保供应和需求最大程度匹配。

四是做好运输存储。委托区级医药流通公司负责紧急状况下区级医疗防疫物资的收储、储存、调配和运输。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同做好运输保障,完善紧急突发状况下运输保障机制,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经信部门牵头组织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负责与市经信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市调拨任务、资金补贴和政策兑现等有关事宜。区财政部门根据保供工作需要,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区卫健委负责提出合理分类使用医疗物资的指导意见,并根据疫情趋势变化提供物资保供需求和调整建议。区经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重要医疗物资生产,加强医疗物资产能产量库存监测。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企业资质证照的审查办理和应急审批,加强保供物资质量监管和规范指导。区商务部门负责应急状态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组织协调重要医疗物资进口和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区交通部门、区公安分部门负责运输保障工作。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落实实物储备补贴。根据区级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方案,落实年实物储备补贴资金(具体金额根据物资实际采购价格确定),主要用于实物购买储备资金、企业储备库存补贴(按照储备物资价值的7%给予补贴,用于弥补企业因承担区级医疗物资储备而发生的仓储、运输、保管及周转、报废等成本)。二是明确资金拨付。区物资保障一组与企业签订承储协议作为财政资金拨付依据,企业库存储备补贴实行提前预拨。三是紧急突发状况下,应急物资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参照市场同期价格,由区财政额外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重要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建立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监督检查机制。对承储的医药流通企业所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不定期的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取消承储资格等相应措施。对疫情紧急响应期间各有关单位和承储企业组织应急物资、配合落实物资调配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家庭开展必要的防护物资储备,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常态化防控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健全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避免恐慌情绪和哄抢现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物资分配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坚持分级分类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方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三、坚持统一调度原则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四、重要医疗物资调用程序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五、应急保障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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