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欢迎阅读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充分做好预案,按照《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定期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图书室。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1、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课外读物管理规范有序。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工作》),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在学校内形成读书热潮。通过读书活动增加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营造知书达礼、好学求进的校园风尚,推进书香校园、文明校园、美好校园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读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活动主题精

课外阅读伴我成长

四、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0xx年1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9月,为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方案,学校利用各种机会、平台向全校师生、家长发出倡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为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按照方案认真落实,开展各类的读书活动,做好资料的收整。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为总结阶段。

主要任务:对本次活动的进行总结和反思,好的经验在全校交流推广。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1.精读一本好书。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段特点进行有效推荐,建议六七年级阅读散文和中短篇小说,中高年级以历史故事和人物传记。

2.上好一堂阅读课。 教师精心备课,认真组织,帮助打开学生阅读之门。

3.撰写一批阅读心得。师生阅读之后,应写一些阅读心得,要求针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实际来写,杜绝抄袭。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对师生的阅读心得进行评比。

4.开好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知道读书的益处,激发学生想读书的'欲望。

5.出好一次手抄报。在引导学生阅读所推荐的书籍之后,就阅读的书籍进行阅读手抄报评比。

6.办好一期黑板报。要以班级为单位,办好一期以阅读为主题的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7.举办一次主题书画作品展。组织全体学生参加一次主题书画作品竞赛,并将优秀作品在全校进行展览。

8.评选读书小能手。对学生中的阅读积极分子要进行一次表彰,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二)组织开展“我为父母借一本书”活动。依托学校图书室(馆)、廊下镇图书馆、金山图书馆网,搭建中小学生假期阅读实践平台,开展“我为父母借一本书”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家校共读,培养家长的阅读兴趣,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三)组织开展“我最爱的一本书”征文比赛。在9月开学初,组织开展“我最爱的一本书”征文比赛。

(四)组织开展“阅读之星”评选活动。每个年级评选3-5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读书活动,把组织开展阅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来抓。结合本校农村学生家庭阅读不够浓厚,家中缺少书籍,开放学校图书馆,提供学生课外读物阅读的保障制度。

(二)加强宣传,发挥舆论作用。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通过校园广播、校园宣传栏、集会、板报等,积极做好校内宣传活动,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出良好的阅读活动氛围,以班主任为中心广泛发动,辐射家长,力求读书活动收到实效。并安排语言文字专员做好活动图片、文件、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活动效果。围绕活动主题,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努力营造书香氛围,借机形成学校特色。

(四)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德育处(教材管理处)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组室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探索建立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学校应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是把握方向,守住底线。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二是疏堵结合,分类管理。把控课外读物进校园的主要渠道,明确要求和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三是加强研究,创新机制。对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研究、创新机制,要积极探索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数据库,实现相关信息备案、管理、检索和分析等功能,提高管理效率。要组建专业力量加强风险防范、专项清理等管理工作研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确保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阅读需求。

2.建设图书馆课程,丰富学生阅读活动

重视学生阅读素养和学习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加大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和图书馆利用教育,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与学科教学融合的图书馆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优化现有馆藏图书资源,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使学校图书馆(幼儿阅读室)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交流中心”。

(二)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进行审核,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学校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探索建立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学校应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流程。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由学校(幼儿园)每学年推荐一次,也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可由学校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自查清理机制。按照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专项清理。并且以学校、年级、班级等为单位,有效探索进校园课外读物自查机制,提升学生阅读品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全面把握本区域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相关人员遴选、审核课外读物的能力;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报备制度,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将相关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党政要齐抓共管。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管理部门、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写进校纪校规,严格执行。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和导学责任。

(二)开展督导督查,严格问责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的情况,以及课外读物发挥育人实效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监督不力、校园推荐图书存在质量问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图书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整改。

(三)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探索建立课外读物协同共治模式,协同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关口前移,把好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管好出版源头,确保正式出版物质量。加强对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功能,协同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4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