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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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组长(抓全盘)

副组长(撰写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分管处室的落实情况及资料汇总)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

二、具体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全校共分为五个大组(第一人为组长):

第一组(评估表一)负责人

第二组(评估表二)负责人

第三组(评估表三)负责人

第四组(评估表四)负责人

第五组(现场布置)负责人

1.音响调试

2.横幅、标语及汇报材料撰写

3.课件制作

4.会场布置

5.汇报演出

6.后勤服务

三、具体要求:

1.学校定于10月10日左右自查。

2.各工作组必须按评估细则在学校自查前,组织整理并按要求装订好各项资料。

3.各项活动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资料,以提高可信度

4.充分调动全体师生,比较难操作的内容要有方案,确保有序、有效。

5.各组分工合作,有效协调,密切配合,以大局为重,快速高效完成任务。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首次验收工作2020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四、验收人员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五、验收参照依据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六、验收标准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七、验收程序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八、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3

一、验收前提:

本工程所属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如果还存在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分部工程,这部分项目又和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没有直接关联,如室外绿化、通风等在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后,可以作为“甩项”处理,在单位工程验收之后再进行单项验收。

二、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如下:

1、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浙江省标准表格为准);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所规定的四张统表及其可追逆文件;

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⑶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

⑷施工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

⑸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

⑹其它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写出施工过程情况汇报,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送征求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评价。

5、监理单位作出《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6、当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该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责成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发出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报告。各单位应派出有资格人员参加验收,所有设计、勘察等参加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

7、监理单位在四张统表中填写验收结论,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与合同印章一致的印章,验收程序结束。

8、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城市档案馆资料交送由建设单位完成。

三、验收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该合格。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可以有个别偏差,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标准;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⑶检验批的部位、区段应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没的漏验的部位;

⑷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应正确、齐全。

3、分部工程合格的标准

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主要从标高、轴线位置、截面偏差、表面缺陷以及有无渗水现象等。

⑸资料验收的要求: 要有完整的清单、按清单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其它技术复核资料签字、数据准确、没有漏项;检测检验抽检数量满足检测标准数量要求、签字人是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有资格人员以及盖章与合同章一致等。

四、验收组织

1、在合同工期或参加建设的各方均认为工程形象已经具备验收条件的前一阶段,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在检查确认的过程中,列举出不具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具体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检查内容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预验收时间。

2、预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必须确定二个内容,一是需要整改的内容,二是竣工验收的时间;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这个会议的参加者一定要和各个合同中所确定的“负责人”相符。这全会议的结论应该是“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即意味工程已经达到合格标准;不通过则意味着同等规模的验收会议还必须再重复一次。

4、综合验收。意味着本建筑完全满足了设计和规划两方面的要求,可以完成规划、设计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并保证安全使用。主要项目有消防、防雷、绿化、亮化、供电、供水、电信、有线电视、排污及市政道路接口等。

5、验收过程监督单位:本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4

一、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收尾工程,及时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收尾工程的重点制定作业计划u>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部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政府有关要求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内容上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即室内工程全部做完,室内外地下管网及散水、明沟、沿步、斜道全部做完,内外粉刷(贴面)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且水流灯亮,窗明地净。

住宅工程还要求对讲系统、煤气等尽可能完成。

四、竣工验收的程序:

1.项目经理部预检

当工程施工完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对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合同的规定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施工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及使用要求等。

对工程质量外观的缺陷,装饰面层的空鼓、开裂,成品之间的相互污染,使用功能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逐层、逐间、逐处铺地毯式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项目质检员汇总填写。

对检查出的缺陷或不足之处,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力量整改,限期完成。

当工程项目经检验并确认完成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项目部进行单位工程自评并填写《竣工验收通知单》报告公司总工。

2.公司复检

根据项目部的申请

3.竣工报告

当公司复检项目部的自评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后,项目部负责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见附表三),竣工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给监理单位(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定。

项目部将监理单位返还的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经工程建设负责人和建设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作为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同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房 产 交 接

一、自行开发房产的交接

当公司自行开发的工程项目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自评、(设计)认可、(监理)评定、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各项备案工作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向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进行交接,并填写房产交接单,交接单经各方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签字后由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

二、外购房产的交接

公司外购的房产原则上应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接收。接收前应通知质安部检查验收,检查记录由房地产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质安部检查记录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附表五);对于需要进行二次装修的房产,由公司总工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装部进行装修,经质安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房地产公司接收。

房地产公司对于接受后的外购房产应做好一些善后处理,并及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

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篇5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

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

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

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

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

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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