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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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篇1

市建设局对全市住宅小区组织两轮全覆盖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存在“回潮”现象。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工作,我局制定再督导再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环境提升和公共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促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督查安排

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德才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文勤副局长、庄毅伟总工程师、叶文语副局长、朱文彬副局长、苏青云总建筑师、周兴寿一级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导检查组,成员为局物业管理处、工程协调处、村镇处、建筑业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督导,督导片区分设22个检查小组,由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抽调精干人员,并聘请22个物业管理专家协助工作。其中:

第一督导检查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思明区,小组长:李德才局长、朱文彬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物业处;下设9个检查小组,组织人事处、物业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处、计财处、总工办、执法稽查处、建材科技处等9个处室,专家9名,联系人:秦昕、林思颖。

第二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湖里区,小组长:叶文语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建筑业处;下设5个检查小组,项目建设综合计划处、住房建设处、市质安站、物业处、市废土站等5个处室,专家5名,联系人:蓝宗敏。

第三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集美区,小组长:张文勤副局长,牵头包干处室:工程协调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消防审验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永国。

第四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海沧区,小组长:庄毅伟总工程师,牵头包干处室:村镇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招标中心、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黄钰龙。

第五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同安区,小组长:苏青云总建筑师,牵头包干处室:工程管理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造价站、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叶汉坤。

第六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翔安区,小组长:周兴寿一级调研员,牵头包干处室:勘察设计处;下设2个检查小组,市城建档案馆、物业处等2个处室,专家2名,联系人:陈冰池。

三、督查内容

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全面整治提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聚焦小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路灯、地面、绿化、垃圾分类、楼道照明、楼道窗户玻璃、楼道墙面以及消防设施(重点是消火栓、灭火器等)、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设施、水表电表箱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设施等缺失、损坏问题,同时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围档,加强土方、渣土车管理。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督查要求

一是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检查组即日起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束,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指导手册》要求,全过程全覆盖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管理及共有设施设备“微更新、微改造”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片区负责包干。检查小组根据分组安排,分片包干,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检查工作做精做细,确保在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三是及时分解督办。各检查小组每天及时填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天及时汇总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督促提醒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将上报市创城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惩处。属于物业企业履约履责不到位的.,厦门市建设局将会同各区建设局加强信用惩戒,督促整改夯实创建成果。

四是确保整治到位。各区政府应加强整改过程的跟踪落实,按时汇总、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推动问题销号。

1.属于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类问题,原则上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销号并反馈落实情况;

2.属于公共设施整治类问题,每10日反馈1次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反馈包括整改方案、进展情况等)。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篇2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篇3

根据xx字[20xx]23号文件,及《xx中心初中关于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将从20xx年8月下旬起开展“大手牵小手共创文明城”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在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做文明小市民的同时,以学校为主阵地逐步辐射到学生家庭和社会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积极作用,带动家长用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参与争创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活动主题:

“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

三、活动对象:

xx一小全体师生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对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全体班主任

(二)树立典型,提出倡议,宣传发动

1、由少先队提出倡议“团结一心创文明城市,积极行动当文明市民”。

2、评选学校文明典型,成立少先队文明小卫士领导小组,每天分批值日。

(三)分层次开展活动

1、通过开展“四个一”系列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教育、公共道德教育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学生争当“文明小标兵”。活动的具体内容为:

(1)开展一次国旗下宣讲活动。少先队向同学们宣讲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文明学校的重要意义。(第二周)

(2)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各班结合《xx市民卫生守则》进行以“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为主题的班队会课。(第二周)

(3)各班级出一期“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为主题的黑板报。(第二周)

(4)全校学生与家长共同研究《xx市民卫生守则》并完成一份“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的手写报。(第八周)

2、长期开展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1)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文明督导制度,及时监督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建立奖惩制度,每周评选流动红旗,每月评选一批文明班级,文明学习随时在晨会上进行表扬。

(2)与城管局联合在我校的“红领巾一条街”举办“小手牵大手,共创美家园”主题签名暨义务保洁活动。(时间待定)

(3)积极开展洁净校园活动。认真组织扫除活动,清理校园及校园周边卫生,不留校园卫生死角。

(4)制定校园文明值周制度,教育和监督学生随时随地都不乱扔果皮、纸屑,自觉维护校园的整洁。

(5)创建领导小组处将主动配合周边社区经常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活动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不流于形式,注重实效。

2、各蹲点领导要及时到年组了解、指导,并协助、配合做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篇4

为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制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十大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化市民素质教育”行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做城市主人、当文明市民。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崇德有礼的安康人”活动为主题,大力推进“中国梦”、家风孝道、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深入推进“书香安康”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办好用好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对广大市民进行文化知识、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团、道德模范报告团四进活动(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价值引领、信仰立身、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二)开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区内各社区必须创建为文明社区。以“展示窗口形象、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组织窗口单位开展“五比五赛”活动(即:比礼仪、赛文明;比服务、赛和谐;比环境、赛秩序;比作风、赛形象;比创新、赛业绩”),通过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践行社会承诺,努力提升窗口行业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直各文明单位、各窗口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三)开展“深化志愿服务”行动。以“志愿服务进基层,进社区”为主题,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注册数和志愿服务参与率。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难职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开展“深化诚信主题教育”行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门店。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职能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行为“红名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对于恪守诚信的个人和企业,要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

(五)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为载体,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公交车运行线路,科学设置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点。完善道路交通标线,规范各类交通提示标识,设置美观醒目的交通站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畅通工程”,加强汽车、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的管理,严查违规停放,保障道路通畅。完善公共交通乘车引导、到站提示等服务,在城市重点区位设置文明交通引导员,大力整治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道等现象,着力营造安全、文明、便捷的交通秩序。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高新区

(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倡导节约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营造科学、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餐饮店(街)、酒店、食堂等为重点,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着力营造“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文明就餐”的良好消费风气。

牵头部门:市药监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七)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以“文明旅游我先行”为主题,开展“爱生活、爱旅游、爱安康”“生态安康、文明旅游”等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编写文明旅游手册,制定文明旅游公约。旅游部门要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新闻媒体要把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旅游企业要开展文明旅游的合同约定与文明引导,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八)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门店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和书刊、音像制品摊点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书刊、玩具等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校园周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社区和背街小巷的环境秩序脏乱差、“牛皮癣”的整治。加强城市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和管理,整治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违法广告,取缔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加强对城市交通标识牌、公交站牌、电话亭、阅报栏、文体设施、座椅、路灯、地灯、垃圾箱、公厕、喷泉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努力塑造干净整洁、清新亮丽的城市形象。

牵头部门:市双创办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十)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哄抬物价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整治各类专业市场,切实规范经营秩序。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小餐饮、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六小行业”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杜绝无证经营、出店经营。抓好大型商品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督促商业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到亮证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树立良好的城市商业形象。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部门:市双创办、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牵头谁主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夯实责任,力求实效。“十大专项行动”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点内容,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并对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凡文件中未列入,但专项行动中又涉及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创文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发动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力量,克服困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同时,要坚持市区一体、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联动联创,确保“十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创文办将按照专项任务和责任分工,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康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安创文发[20xx]3号)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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