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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1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实践水平,增强学生动脑和动手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艰苦奋斗、不断创新思想意识,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课程改革和农村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寄宿学生增加以及改变住校生“带菜”和“吃干菜”的种种现实情况,现就加快我校蔬菜基地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丰富和繁荣我校的`教育内容,培养艰苦奋斗、努力创新的新一代小学生。
二、奋斗目标
1、“以育人为主、创收为辅”,从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努力创新精神,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学校经济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服务教育教学。
2、三年内,我校蔬菜基地达到4亩。
三、具体措施
1、做好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落实工作,紧跟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争取领导支持;二是选择好主攻方向,确定学校劳动基地的实际任务和工作内容;三是仔细安排。选择热情高、愿意干的同志开辟蔬菜基地和其他基地。
2、20xx年树好同类学校的样板,抓好蔬菜基地。
3、采取鼓励、奖励等措施,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改变学校学生带菜、吃冷菜、馊菜现象,发挥学生自己种菜的作用,改变寄宿制学生吃菜状况。把蔬菜基地建工作结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考评奖励方案
年初将安排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考评范围,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加分。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增强蔬菜产品的生产、调控、稳价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蔬菜产品需求,加快千亿元级绿色蔬菜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展“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强化新型主体、技术装备、资金投入等要素支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蔬菜生产保供基础,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品有效供给,畅通蔬菜产业链、供应链,全面提升蔬菜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使之成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顶梁柱”、绿色蔬菜产业发展的“领跑者”、现代农业产业富民的“样板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布局。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布局,兼顾市区互补,统筹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发展。充分运用各级优惠政策扶持、政府服务、金融支撑等手段,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调配优势,推进蔬菜基地建设。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运用,注重提升蔬菜基地设施化、标准化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团队建设,提高蔬菜保供基地科技和管理水平。
——坚持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明晰市场供求关系,适时引入科普、研学、采摘、观光、培训等元素。
——坚持精品发展道路。加快蔬菜产品“两品一标”建设,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塑造品牌,向品牌化、高端化、外延型基地发展。
三、总体目标
立足现代都市农业和高效精品农业,建设高端品质蔬菜生产基地,筑牢蔬菜稳产保供底线,平常时期丰富花色、调剂余缺,应急时期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保证本地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度达98%以上,蔬菜自给率达30%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70%以上。
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种植面积稳定、生产过程标准、产品绿色优质、产销对接顺畅的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建设3万亩以上“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全市绿色蔬菜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应急调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地内蔬菜集约化育苗覆盖率达50%以上,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0%以上,设施蔬菜占比达70%以上,蔬菜总产和淡季(6-8月、12月-次年2月)上市量均增长10%以上,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质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合理布局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围绕筑牢城市蔬菜自给安全线目标,结合蔬菜生产及调剂调出能力实际,合理确立本地区“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任务,优先选择有一定基础、规模、优势、发展稳定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省级蔬菜标准园等现有基地进行优化提升,稳健推进新基地建设,并尽可能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蔬菜产业优势板块集中避免零散布局。基地规划选址要充分考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政策规定,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两区”划定成果等,主要利用一般农田、冬闲田、丘陵山地等土地种植蔬菜,促进粮食与蔬菜生产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提升蔬菜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重点打造相对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生产基地。建立基地名录清单,统一编号、建档立卡,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基地落地上图,加强动态监测管理,防止基地“非菜化”情况发生。
(二)高标准提升蔬菜稳产保供能力。突出加强菜园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电网配套等基本生产条件,加快建设宜机化菜田,积极发展膜下滴灌、微喷、水肥药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逐步完善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成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坚持优先服务本地市场原则,引导种植适销品种,大力推广绿叶蔬菜和特色蔬菜的周年茬口高效种植模式,加快突破越夏、越冬生产瓶颈制约,从数量、质量、结构上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菜篮子”供应均衡稳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推进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强化连作障碍防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农业气象灾害,降低蔬菜生产损失率。
(三)深入实施蔬菜绿色生产推进行动。加强蔬菜全程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抓好地方特色蔬菜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绿色蔬菜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支持宜机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设施更新换代,积极扩大蔬菜复种,实现多茬口种植保供。示范推广高效专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标准示范园,促进蔬菜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支持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示范区等创建,示范推广尾菜、菌渣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地膜减量替代技术以及稻菜、湿(旱)、菌菜等轮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率先实现废旧农膜、色板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全覆盖,打造清洁菜园环境。深入推进“集中采购、统一配供、限量使用”的化肥农药配送体系,建立化肥农药购买实名制和使用定额制,严格落实化肥农药推荐使用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化肥农药行为,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试行蔬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基地和产品信息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建立覆盖蔬菜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快推动蔬菜产业强链补链。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一批工厂化蔬菜种苗中心,加快应用集约化育苗技术,推进蔬菜育苗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着力培育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完善涵盖种苗繁育、农资配送、统防统治、机械耕种、贮藏保鲜、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加大蔬菜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预冷保鲜、分等分级、小包装、净菜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蔬菜精深加工。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上海外延蔬菜基地等,促进优质优价。充分利用长三角庞大市场拓宽蔬菜销售渠道,加强基地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鲜电商平台对接,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直供直销、入户配送等新业态。支持打造市民观光休闲、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健全完善基地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参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创新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运营和管理机制,实现基地管理与服务实体化。分类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递进式、层次化和差异化发展,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创新农民合理分享利益方式,联结带动小农户发展绿色蔬菜生产。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纳入各地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名录,优先进入学校、医院、机关、大型企业等集中伙食单位供应链系统,建立以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为主的蔬菜储备制度,实行合同式、订单式生产。加快与苏中、苏北蔬菜主产区建立货源供应保障协作关系,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障供应。积极开展蔬菜生产数字化赋能,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蔬菜苗情、土情、墒情、灾情和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提高调控管理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务实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惠民生上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破除把蔬菜生产甩给主产区、流通甩给大市场的思维模式,建足管好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共同保障“菜篮子”安全。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组织落实好基地规划建设、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各项任务,夯实绿色优质蔬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要健全完善“菜篮子”工程议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调研,组织编制各地“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落实政策保障。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制定出台支持绿色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的配套政策,用足用好财政支农投入、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加大对蔬菜稳产保供主体奖补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推进一批绿色蔬菜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蔬菜稳产保供机制。积极推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提高蔬菜生产风险保障水平。对蔬菜生产和初加工所必须的生产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按照规定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鼓励盘活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三)持续跟踪评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定期统计、情况调查、实地考察、随机督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管理,对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按照省里要求,市里将建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编号备案制度,动态发布“菜篮子”蔬菜保供生产情况。采取政府和第三方相结合的手段开展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星级评价管理,对生产标准化水平、产业链发育水平、菜园生态环境水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生产主体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测,综合评定星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牵引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持续保持基地绿色优质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基地星级评价实行分级评价、动态管理,三星级基地由县级负责组织评价,四星级基地由市级负责组织评价,五星级基地由省级负责组织评价。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基地蔬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主动对接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加快绿色蔬菜产品在一线城市布局,提高蔬菜品牌影响力。注重挖掘本地绿色优质蔬菜生产供应的成功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树立示范典型,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辐射带动周边及全省推广应用。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
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
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
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
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
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
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4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22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22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蔬菜基地建设方案 篇5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