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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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1

“春节”将至,为了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根据20xx年1月25日博白县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将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我县春节期间和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重点检查的行业和内容

(一)非煤矿山。重点加强地采矿山和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实行规范有序开采,积极推进尾矿库整治和闭库注销。尤其防止采石场乱开滥采的现象,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大对油气输送管的隐患整治力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

(三)烟花爆竹。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消费的旺季,现在“私炮”生产销售、违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大。对此,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要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同时,要认真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

(四)道路交通。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各类客车、工程车、农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加强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安全监管,严格车站、渡口等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减少道路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冬春季施工安全措施,深入细致开展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市场安全大检查,大力开展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无证从事建筑施工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不抓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和工程监理人员不到位等现象。

(六)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大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完善联管、联查、联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单位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等,加强管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治理、重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旅游景点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职业健康。积极抓好水泥、陶瓷、林产、皮革、化工等粉尘有毒行业的职工卫生监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落实职业健康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促进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

要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尤其是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对燃气充装、运输的监管和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二要高度重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配备,特别是各镇安全监管的人员普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四所合一”后,要认真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三要严格执法,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对不依法落实责任,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从严执法,从严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认真调查,弄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要建立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管理,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全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追究人员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隐患限期整改,全力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挂牌督办,着力防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值守应急,快速应对处置。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认真收集资料,全面总结上报。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收集所属部门单位的资料,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内容丰富、有数据、有亮点、有成效、有措施建议的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23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后报县政府和玉林市安委办。(县安委办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x)

化工企业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2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我县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根据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内容

即日起至春节前及全国“两会”前后,各环保所要对辖区环境风险源单位(31家)、污水处理厂(4家)、危废产生单位(30家)及危废处置企业(3家)开展安全和环境隐患排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

2、危险废物收集、存放情况;

3、环境安全和隐患排查。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职,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落实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立查立纠,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强化危废处置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到人,紧盯不放,切实整改,防止发生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督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风险源企业、危废产生、危废处置企业等,特别是危废处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风险隐患。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值班值守。成立以分局领导带队的应急小组,24小时待命;做好车辆、设备、仪器准备,如遇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五个第一要求”妥善处置。执法队、监测站同步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化工企业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3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燃气行业事故隐患,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20xx〕18号)、结合平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液化气钢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137号)文件相关要求,就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特特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通过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依法管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市民安全用气意识进一步提高,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场站、燃气管线、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充装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燃气设施使用安全隐患。加强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液化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三、责任分工

本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由各管区、村庄、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根据职能分工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职能站所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镇村建设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做好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2、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燃气场站、加气站等的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燃气充装站充装行为和燃气钢瓶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经营单位提供符合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燃气钢瓶;负责液化气钢瓶等气瓶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不合格的液化气钢瓶,监督液化气充装站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定期检验和报废处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充装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掺混二甲醚等不合格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的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双告知责任;查处无证无照液化气充装、供应站(点)工作。负责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等违法行为。

3、派出所:配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依法打击;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沿街流动商贩(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工作。

5、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领域内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车站等场所的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存在问题,督促各管区、村庄、居委会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

各管区、村庄、居委会要积极开展辖区燃气用户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发现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或依照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辖区居民、工商等单位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包括用户名称、用气地址、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供用气合同签订、钢瓶可追溯情况等)和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广泛开展宣传,切实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购买有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统一配送的燃气,拒绝购买“黑气”。

(三)严格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狠抓燃气场站、供应站点、加气站安保工作,完善安保设施设备,加强安保力量,进出场站实行登记认证,健全预防和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加强销售台账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制销售,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监管和钢瓶流转可追溯管理;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入户安检工作,指导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对燃气用户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采取停气措施,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管理部门;规范配送人员管理,建立人员档案,加大人员培训岗;规范企业燃气运输车辆的管理;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通过入户安检、发放安全资料、发送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介宣传,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4月24日)

各镇(街道、园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建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搞好动员部署,严密组织实施。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24日至30日)

1、以各管区、居委会为单位,组织全面摸排,摸清所有燃气用户基础信息和瓶装燃气钢瓶底数,重点对商业集聚区域、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隐患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停业整顿。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燃气经营销售、充装、运输等行为。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加强部门联动,组织联合执法,确保不留死角。

3、市场监管所要积极推进燃气钢瓶数字化监管,实现对液化气钢瓶可追溯动态监控;要求企业对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购换气实行实名登记,实现每个钢瓶安全管理精准定位。

(三)严管严控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底)

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查缺补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开展强力清理整治。要进一步对重点区域燃气经营企业、场站、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完毕,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落实重点区域重点燃气用户隐患整改情况,对餐饮液化气用户要严管严控,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现象,确保安全用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协作,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机制,扎实推进。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充装、储存、运输、经营、销售和使用燃气行为。指导和督促相关燃气经营企业、用户落实燃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各管区、居委会、各相关职能站所按照“全覆盖、无缝隙”原则摸排清查燃气用户。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和重点隐患,要集中攻坚和协同作战,以彻底清理燃气隐患为目标,开展分类治理和联动联治,组织一切力量,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漏管失控。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严厉打击非法燃气经营销售的同时,要加强正规供气渠道宣传,提高广大市民不买不用非法燃气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媒体集中宣传等方式,在社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的常识和规定,增强安全用气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化工企业春节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篇4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春节前一段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节日安全,为确保我镇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检查的主要范围

镇区域内的所有生产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现场安全管理。

2、常用防火安全。

3、低压电器固定线路。

4、动力照明箱、柜、板等。

四、检查的方式

采用镇政府统一联合检查重点企业,各管区督促各村和下属个体私营企业等各责任单位进行自查。

五、检查的时间

联合检查从20xx年1月21日至1月31日,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全镇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各管区督促各村和下属个体私营企业、场院等重点进行自查,各责任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合理安排,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如发现特殊情况,以书面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监办)。

六、参加部门

镇安监办、镇派出所、镇农电站、镇教育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各管区、村、企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认真细致的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让全镇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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