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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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1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南通市政府防控疫情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式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疫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区所有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100%建立管理责任体系,100%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管理人员100%到岗到位,上级交办排查任务100%完成,政府通告、防疫宣传100%覆盖,对留观人员关爱100%符合要求,一线管理人员100%有防护措施,党员模范引领作用100%发挥。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管理责任体系。所有小区均建立街道领导、社区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在小区入口处公示。所有区级机关下沉社区人员重点参与小区封闭式管理工作。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对无物业管理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可以整合相邻小区,科学合理确定封闭的出入口,进行封闭式管理。

(二)建立管理工作制度。小区人员进出测温、查询登记有专人负责;人员作息、轮岗有合理安排,人员防护设施有保障,管理需要的水电等设施安全可靠。

(三)严格管理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纪律,管理人员在岗在状态;严格保护小区居民隐私信息,严格保密防疫工作信息。

(四)落实管理工作部署。

1.加强出入口管理。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备案,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2.认真排查核实。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公安机关排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核实筛查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动员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喇叭广播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政府通告、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楼栋、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鼓励居民群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落实出租人主体责任,加强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5.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6.禁止集聚性活动。小区小游园、居民楼车库前不得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车库内、居民家不得打牌、打麻将、串门、聚餐等。对反复劝告,仍然对抗管控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7.严控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8.关心弱势群体,关爱留观人员。关心小区弱势群体、特别是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群众,解决他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解决因为防疫引起的相关问题。督促居家观察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积极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解决生活困难。

9.发挥网格化机制作用。要在社区统一调度下,借助网格化机制,利用网格与警格、网格与邻里、网格与社会组织的融合优势,在信息收集、排查摸底、服务居民、矛盾化解、协调联动中发挥作用。

10.关爱一线人员。要关心一线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对收集重要情况、化解重大矛盾、消除疫情重大风险的,及时给予褒奖,对防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4

为迎接“四城同创”工作,根据《当涂县落实市“四城同创”工作任务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县封闭式小区整体环境,现对照“四城同创”有关物业管理小区整治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实际,针对封闭式小区等各项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整治活动的开展,解决小区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和优化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各项生活质量,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履约到位,积极构建“整洁、舒适、安全、和谐”的物业管理小区,确保“四城同创”物业小区专项整治不失分、得高分,确保全面达标。

二、工作任务

1、完善物业小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开展“文明物业小区”评选表彰活动,推动物业小区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2、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行为规范,文明礼貌,文明用语。

3、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等级标准、办事制度。

4、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并做好值班、巡逻记录,值班人员在位,各类车辆停放有序。保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

5、物业小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牛皮癣”,公共雨、污水管道畅通,没有无组织排水。

6、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和杂草清除,无人为损坏绿地或树木、花草现象(对小区绿化空地应组织补栽或处理)。

7、督促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要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服务栏”,以满足居民对信息服务的需求;物业小区的墙报、宣传栏等有创建宣传内容。

8、对涉及小区毁绿,饲养家禽、养狗,以及车辆乱停乱放等,经物业服务企业劝导难以整改到位的,报请规划市容、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物业管理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宝春

副组长:徐书红

成员:张明亮、张炜、姜文革及各物业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地产综合管理股(物业股),负责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整治措施

1、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提高认识。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检查,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拿出整治计划、处理意见及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治工作倒排进度表,并上报县住建委房产综合管理股。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指导和业主委员会监督,形成业主参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2、突出重点,立即整改。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整治重点,对照薄弱环节,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在小区内开展环境卫生等各项突出问题整治大行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积极打造文明小区新亮点。

3、加大督查,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坚持做到每天一督查,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跟踪式抓好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发现问题,能现场的整治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解决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记录档案,作为年度文明小区考核评比依据,并予以警示,警示期间禁止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一栏四牌”多种宣传形式,并实行流动红旗等考评制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和动员活动,广泛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加创建整治活动,做到人人动员,广泛参与,迅速掀起“整治环境卫生,创造美好家园”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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