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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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20xx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二、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xx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xx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xx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xx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方案 篇3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镇东部,距县城12公里,临近尹褚公路,南小河绕村而过,海拔在1200—1500米之间,平均降水量为400毫米。全村有3个自然村,9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有446户20xx人,有耕地3029亩。

二、创建目标

坚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是为全村群众而建的总方向,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积极学习借鉴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将示范村创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相结合,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级服务群众能力。

三、创建内容

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打造提升的思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公共基础设施

1、道路。实施小巷道硬化15000平方米,全村小巷道硬化实现全覆盖。

2、亮化。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3、给排水。新修排水渠100米,在村组主干道铺设排水渠盖板100米,使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无黑臭水体。

4、供电、通信。实施电网、通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杆线架设整齐有序,无安全隐患。

5、洗澡。鼓励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家中自建洗澡间,争取年底有洗澡间的户数达到260户以上。

6、美化。对残垣断壁、空心院落、农村危房、村主干道、裸露墙面进行全面修缮整理,在公路沿线粉刷墙面150米,修建小花园2个,新建柴草堆放场3个。

7、村阵地提升改造。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对各功能室进行粉白并规范化布置。在村级文化广场修建群众说事亭和群众说事长廊各1个。

8、环境整治。全面推行巷长制和门前三包制度,确保巷道和群众的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设施和保洁人员,再安装垃圾桶20个,

(二)基本公共服务

1、文化体育。对文化广场健身器材及时维护,保证村内群众性文体活动正常开展,满足群众文体娱乐需求。新建休闲广场1处800平方米。

2、医疗卫生。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残疾人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为符合放助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提供相应教助服务。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

4、培训就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年内组织不少于50人参加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升等学习培训,收集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5、综合服务。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议事、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等作用,全面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

(三)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1、宣传引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安装宣传栏3个,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必价值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法治、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家、崇德向善,精神面貌好,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2、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文明庭院”“文明巷”“好媳妇”“好邻居”等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奋进教育,邻里矛盾、婆媳矛盾等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化解。

3、权益维护。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议事协商规范,村务公开透明,农民权利和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保障,村内风正气顺,没有群体性的事件,村民对村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满意度高。

4、安全保障。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村民安全感强。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

5、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建立“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乡风民俗。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4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二)组织实施(4月—10月)。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期,严格按照创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验收评定(11月)。按照创建标准组织进行自验。

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度池州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池办秘〔20XX〕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池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任务

20XX年,通过县区自主申报,省里组织审核,我市将启动实施57个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建设周期1年半左右,到今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70%左右;建设3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串珠成线、连线成面打造一批精品村,逐步形成一批体现池州特色的“升级版”美丽乡村。20XX年将开展“美丽乡镇”创建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1、生活垃圾治理。配备村庄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鼓励和支持积极申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申报和创建工作,县区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4、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5、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6、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各地要积极参加池州市20XX年开展“百、千、万”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11、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按照宜游则游原则,在国省县道沿线、拥有旅游资源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利用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游客咨询服务或接待点。按照2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改造提升村级公共厕所,推行厕所“所长制”,常态开展文明如厕宣传。建设一处停车场,在村主干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村口设村名标识;在主要道路设置村全景导览图,标识牌符号信息标准、具有当地人文自然特色。编撰介绍当地历史人文和自然资源的导游词。培育专职或兼职村级讲解员(导游员)。支持开办休闲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乡村民宿,提供乡村旅游配套服务。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2、用地保障。池州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5%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7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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