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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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三、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根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 师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韦恒飞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谭以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 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茂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 林 县教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 任:韦 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 员:王冬梅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 珺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 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教育工作方案 篇2

xx年小学。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教育工作方案 篇3

夏至将至,天气渐热,我校所在地区频临沿海,周边江河水库众多,极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为防止学生溺水,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决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家长的监管责任,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全面清查学校周边水域,落实防护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工作实效,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从现在起到2015年10月份

四、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老师为领导小组成员。

五、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1、重点开展好以下“十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2)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4)校门悬挂一幅预防溺水警示横幅;(5)出版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6)印发《致家长一封信》;(7)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宣誓活动;(8)要求学生写一份防溺水承诺书;(9)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10)重要节点给家长发一条短信。

2、在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在放学前提醒学生立即回家,不准在外逗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学校也应在校园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并在每天课间时间和上、下午放学前分别通过校园广播,反复提醒警示学生。

3、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渠道告知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坚决做到“五个禁止”:

(1)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水游泳;

(4)禁止孩子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池塘水库游泳;

(5)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

2、学校周边有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的要积极配合村委会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3、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要提醒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

4、加强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须从河边、水库边经过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黑板报、班会、横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和省教育厅《安全在心》等有关安全知识读本,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气候特点,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教育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保送制度,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39号)和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仑教〔〕1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区届初中毕业生认定部分保送推荐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部分认定指标分配到校的原则、学生自愿的原则、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择优认定的原则、兼顾城乡平衡的原则。

二、认定计划

北仑中学保送推荐生资格认定总计划约280人,其中民办初中约195人,公办初中约85人。

三、认定办法

1.认定形式:采取各初中学校推荐与北仑中学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各校的推荐名额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分配依据为各校初三年级学生人数在全区初中初三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同时兼顾城乡平衡和学校办学质量平衡。

2.认定日程安排:5月xx日召开初中校长会议,5月xx~19日保送推荐生报名及公示,5月21日综合测试,地点在北仑中学,测试具体安排见附表。

3.认定录取办法:

(1)对各民办初中作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分配指标由区教育局统一确定,总分配额为民办初中推荐认定计划数的75%左右,分配依据为近几年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中的民办初中升学情况,各校定向分配指标分别为:东海实验学校65人、顾国和外国语学校60人、芦江书院22人,共147人。若学校的定向分配指标内,学生综合测试成绩与统招的`录取分数线差距明显,则收回该校部分分配指标纳入统招。余下的招生计划指标根据民办初中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统招。

(2)对公办初中推荐认定计划数作80%左右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分配指标由教育局统一确定,原则上实施保底政策。根据学校规模,在公办初中平均规模以上的学校保底2人,在公办初中平均规模以下的学校保底1人。在公办初中学生的招生录取中,对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作统一的底线控制,如学生的测试成绩过低,将收回该校部分分配指标,收回的分配指标用于其他公办初中的奖励平衡。余下的招生计划指标根据公办初中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统招。

(3)基于滨海国际合作学校为12年一贯制学校,且近几年对高中招生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在学校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学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北仑中学保送推荐生招生工作。

4.推荐名额:各校推荐名额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主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保送推荐指标,原则上以1:2比例确定推荐学生,对分配指标只有1人的,允许推荐3名学生。推荐依据为学生的平时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等弟,具体包括学生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和第二学期模拟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仅计语文、数学、英语和科学等四门学科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择优确定。

5.综合测试的组织实施:由北仑中学负责,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学科知识水平测评、综合素质评价。学科知识水平测评,仅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品五门学科,其中语文等前四门学科以分数形式累计,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历史与社会思品学科以等第形式呈现。历史与社会思品测试采取半开卷形式,考生仅允许带A4手写材料一张,测试结果以A、P、E等第呈现,A等比例在50%左右,E等比例不高于3%。历史与社会思品测试结果为E等的,不予保送。保送生同分录取时,历史与社会思品成绩A等者优先。

四、资格认定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1.在所有学生资格认定过程中,对曾在市级学科竞赛(仅限初中数学、初中科学的学科竞赛及信息技术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予适当倾斜。此类学生的竞赛成绩必须达到单科市级一等奖或双科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2.所有报名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A2P。

3.所有报名的学生均须参加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五、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招生工作是我区初中毕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校必须高度重视,要将我区初中毕业高中招生及北仑中学保送推荐招生等有关政策广泛宣传,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途径向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公布相关政策、程序、推荐名单等信息。

2.精心组织,科学评价。北仑中学校应在全面总结往年保送生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阅卷登分工作,并按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水平择优认定,确保本次保送生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分配下达的保送推荐生招生计划指标,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的报名推荐、平时学业成绩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各项工作,择优确认,并及时汇总上报。

3.阳光操作,严格管理。各项工作必须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到公开透明,充分体现择优原则。学校的纪检部门应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加强对本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保送推荐名单确定后,各校应将本校的推荐对象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媒体公示3天。各校报名学生的北仑中学保送生保送资格一经确认,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北仑中学报到,并接受北仑中学的统一管理,如果确认后不到北仑中学报到的,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一律不再参加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也不办理宁波市其他高中招生录取学籍转移手续。

教育工作方案 篇5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于20xx年教师节之际命名表彰一批市优秀教育园丁。我区同时表彰一批连云区优秀教育园丁。为了推荐优秀教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滨海西苑中学20xx年度优秀教育园丁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

“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的参评对象为20xx-20xx年度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近5年已获得市优秀教育园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人数

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各推荐优秀教育园丁人数3人上报。20xx年连云区优秀教育园丁表彰人选将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推荐评选机构

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高中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初中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仲裁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五、推荐评选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即:公布评选办法和名额;个人自荐;民主测评,从中初选初高中各前六名,进入复审量化评审阶段;评审量化;集体研究。

1.学校在网站公开评优条件,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80%,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方可上报。推荐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

2.推荐人选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向参与对薄弱学校支教工作的教师倾斜。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等管理人员推荐总人数的20%左右。

3.20xx年以来参与交流教师在现工作单位申报。

4.学校参照申报对象的民意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实绩,研究确定拟推荐顺序,填写《连云港市优秀教育园丁花名册》。

5.学校在7月10日前完成推荐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6.校长室z主任负责初高中报送的各项材料。

六、时间安排

1.7月6日,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7月7日,教师自荐。

3.7月9日上午,教师测评。

4.7月9日下午,工作小组打分。

4.7月9日下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

5.7月10日,校长办公室报送材料(如若在公示期间发生问题需要变更,由学校向教育局协调更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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