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实施方案

欢迎阅读搬迁实施方案(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搬迁实施方案 篇1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

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实施方案 篇2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塔店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20日

搬迁实施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分散偏远、条件落后、灾害频发的贫困垸落、贫困户改造搬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结合蕲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把扶贫改造搬迁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改造搬迁新形式、新途径。根据扶贫改造搬迁对象基础条件和个人意愿,实行统一规划、分户建设,鼓励购房、扶助补贴等方式,将扶贫改造搬迁对象户逐步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集镇和县城,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实施要求

(一)基本原则。扶贫改造搬迁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整体集中搬迁为主,部分分散搬迁为辅,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居住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二)搬迁对象。扶贫改造搬迁对象为居住在土地

审批和核定补助标准。

(二)补助资金。将扶贫改造搬迁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结合起来,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分类对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对象进行搬迁建房和购房资金扶持。扶贫改造搬迁户迁出原居住地,且拆除老屋基进行还耕还林还草,在不改变腾地承包使用权的基础上,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建房或到集镇、县城购房的,经县住建局、财政局、扶贫办、房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搬迁补助资金不低于3万元/户,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二)金融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对接办理农发行扶贫搬迁贷款。县农发行遵循“办贷优先、规模倾斜、条件特惠、保本盈利”的原则,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建设项目办理贷款业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扶贫搬迁困难户提供建房、购房贷款。

(三)减免规费。扶贫改造搬迁进居民点和中心村建房的,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闭路电视入网费和用水入户费,减免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免交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免收建房图纸设计费和建筑行业管理费。扶贫改造搬迁进镇区、城区的,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户籍转迁中免收一切费用。

(四)促进就业。将搬迁移民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范围。搬迁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未考入高一级学校的,可在县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加强扶贫搬迁户的就业指导,帮助搬迁户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

(五)完善保障。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允许跨村镇贫困户迁入安置点,并享受“一户一基”宅基地政策,国土部门为其办理宅基地权证。扶贫改造搬迁户享有对承包地点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等权益。统筹扶贫改造搬迁对象的城乡养老保险、医保、低保政策,允许改造搬迁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扶贫搬迁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扶贫改造搬迁户子女与迁入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受教育权利。

(六)夯实基础。坚持基础先行,逐步减少、压缩、取消全县偏远山区、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地区、需要扶贫搬迁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扶贫搬迁安置居民点和中心村基础建设作为投入重点,科学谋划配套安置区内水、电、道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基础设施与搬迁户房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最终实现搬迁安置区内水泥路、安全饮水、宽带网络、有线电视户户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9—10月)。加大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讲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扶贫搬迁扶贫工作。

(二)确认对象(20xx年9—11月)。根据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各地调查摸底情况,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开展走访座谈、实地调查。对本地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摸底登记(详见附件2),确定扶贫改造搬迁户和人员名单,由村、镇核定上报县扶贫改造搬迁工作专班(详见附件3)。

(三)制定规划(20xx年9—10月)。县扶贫办、住建局、各乡镇办根据调查摸底和最终确认对象改造搬迁意愿情况,分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扶贫改造搬迁规划,包括扶贫改造搬迁的组织、安置点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保证扶贫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综合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四)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从20xx年10月起,各乡镇办依据搬迁户意愿分门别类组织好自建房搬迁户、购房搬迁户各项工 ……

搬迁实施方案 篇4

档案接收是国家赋予档案局(馆)的重要职能,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因市档案局原库房已严重饱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未接收档案。20xx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研究协调档案馆搬迁,同时财政列出专款完成库房设施建设,保证了档案进馆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增强档案服务能力,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拟于今年开展“档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档案。为了按时完成档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接收期限

1、列入市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移交,即20xx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

2、被撤销、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被撤销、解散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

3、国有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企业破产清算终结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4、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自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档案的,需经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二)内容范围

接收市级下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档案;

4、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6、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以上各单位设置的直属临时机构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档案;

9、国家有关部门驻邢单位的档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国家档案馆接收;

10、被撤销和解散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档案;

11、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邢台市某项事业或者建设活动为主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三)档案进馆的质量要求

1、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各单位应对进馆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移交规范。

(1)文书档案的整理。20xx年以前的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20xx年以后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执行。

(3)专门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如会计档案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4)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载体的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xx)的要求等。

(5)企业移交进馆档案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整理编目。

2、编制检索工具。各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必须编制好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一式三套,两套随档案移交档案馆,以确保进馆档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单位,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3、其它须移交的材料:

(1)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介绍;

(2)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3)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效果汇编等)。

(四)接收档案进馆的程序和手续

1、移交档案前,先由市档案馆对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案卷质量达到进馆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

2、档案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有误应当场改正或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3、验收合格后的档案由移交单位装箱向市档案局移送。

4、交接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备查。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档案集中接收年”从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3月1日至3月底结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结束,对已整理好的档案,填写摸底表,未整理档案可先估计大体数量,4月底前填表上报市档案局市直业务指导科。

第三阶段整理验收。5月1日至8月底结束,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散存档案进行整理,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时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单位,可随时验收入馆。

第四阶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结束,对整理验收单位进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对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档案缺失、损毁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接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高立春同志为组长的“档案集中接收年”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和实施人员,负责对档案接收进馆的具体工作,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档案局做好档案接收的指导工作,对档案整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指导,尽快完善整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应交不交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进行档案达标认定、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