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请欣赏学习后的心得体会(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篇1

交际礼仪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他不光只是口头说词的恰当得体,更是日常行为规范恰当与否的有效检验和深化以及完美形象的升华。在工作中,交际礼仪成为备受欢迎和推崇的职业教育培养课题,在体制健全和机构完善的各大型企业以及对外服务的盈利或非盈利性机构,对商务礼仪的培训和塑造几乎成了一项较为重要的年度任务。因此,一个企业员工是否有礼仪修养对一个企业的形象是非常重要的。非常有幸能参加本次公司组织商务礼仪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具体主要体现在;

第一、个人形象的塑造方面,要语言表达优美,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利、言之有意、言之有体、言之有据。”要仪表搭配协调,做到“仪表整洁大方、色彩搭配和谐、着装穿戴整齐、仪容化妆适当。”要仪态举止得体,面带微笑,坐立得当动作优雅。

第二、日常交往方面,握手、介绍、称呼、电话等礼仪的培养及名片使用礼仪、公共场所礼仪的培养。要让对方感觉到和蔼可亲赏心悦目。

第三、公共礼仪上,注重组织礼仪,宴请礼仪及中西餐座次排序、摆台礼仪的讲究、上菜礼仪、吸烟礼仪和尊重不同用餐文化差异等,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商务活动礼仪,在会见客户时,要懂得和注重礼宾次序礼仪、会谈礼仪、签字礼仪等方面的礼节,给客户良好的企业印象。

商场如战场,我们企业员工的精气神代表了企业风貌,员工的整体业务能力的强弱体现了企业战斗力的盛衰。而良好的商务礼仪更是我们是否能取得胜利的“润滑油”。因此,我认为企业定期例行组织员工进行商务礼仪的培训很有必要的。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又重新审视自己,对本身行为和礼仪方面的塑造将更加严格。

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篇2

近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公布,共九章六十八条。该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的设立方面,根据《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同时,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教师与受教育者方面,《条例》规定,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条例》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指出,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捐资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无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权责由发起人履行。而职业教育方面,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此外,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且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同时,随着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现行《条例》也存在着很多不能与法律相衔接适应的问题,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条例》对标对表中央精神、细化落实上位法律,按照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为导向,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

学校决策机构组成应当包含党组织负责人,监督机构应当包含党的基层组织代表;

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并明确民办学校未保障党组织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落细落实。

二是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强调民办学校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制定最高限价,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

三是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总体思路。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了扶持的政策,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鼓励金融、保险机构为民办学校融资、风险保障等提供服务。同时,加强规范,包括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规则,规范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在线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监管机制等,严禁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非营利性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加强对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办学的监管等。

四是坚持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强调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

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平等对待;

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政府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五是坚持统一要求和自主管理有机结合。就民办教育基本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同时,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支持与奖励措施。明确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基本原则,保障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篇3

时光荏苒,转眼间开学已有七个周了,而我们对校园网络教研也有最初的认知、操作、掌握到今天的相知也走过了一个较长的历程,校园教研网的搭建、开通给我们教育教学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天地,让我们在这个平台上有了更多施展的机会,也更增进了人与人之间更深一层的交流和提高。总之,通过学习,感受颇多。

一、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知识面。

在没有接触教研网之前,把它想象的很难,很神奇,甚至认为它不是我们所操作和驾御的了的,当真正接触后,才发现它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虽然也不是很简单,但它却极大的激发了我的热情,甚至说极大满足了我对新事物的好奇心,通过这个渠道,我们可以更多的和本校、甚至全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关注教育的人进行交流,让一个人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学习,领会更多的有益事物。

二、有效提高了课堂教育教学水平。

在博客圈里,我们可以就某一个学术问题展开积极的谈论,在这里,既有年轻教师的困惑疑问,也有年长教师的经验传授,也可以有大家针锋相对的争论,抑或有学校领导寄予的谆谆教导,但不管是那种,都是提高我们教育教学的催化剂,让我们在这个平台中汲取更多的养分,然后去成就一棵棵被知识雨露浇灌而成的参天大树。

三、进一步加强了同事之间,同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博客应该是一个个性化的传播空间,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可以比较鲜明的展现个人风采。从中,我们既可以进行学术交流,也多了一份对人的了解和理解,只要是本着真、善、美的心态,在这个空间里,我们将更加友好,团结在这个大家庭中。

当然,校园教研网的建设也不是一帆风顺,除了技术方面的支持,我们更需要投入一份持之以恒的耐心,也更需要在教学中忙里偷闲,拥有一种不怕吃苦的决心,才会创造出我们中卫五小校园教研网辉煌的明天,同时,也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绚丽晴空。

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篇4

通过学习学校印发的学习资料及网络上的相关内容, 我认识到:脑科学理论是教育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人的学习活动,本质上是脑力活动,脑是思维活动的物质基础。在学习活动中,人的认知活动,心理活动,思维活动,其实都是脑的功能。作为一名教育者,如果只研究教学方法,而不结合人类本身的机体特征和规律,有些付出,就是徒劳无效的,教育也不可能是有效的。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人的大脑发育存在“敏感期”和“关键期”,在这两个时期,大脑可以非常容易获得认知和技能,而错过了,尽管也可以获得,但是相对比较困难。虽然我的教育对象已经错过了语言学习的“敏感期”和“关键期”,但是根据大脑发展的“可塑性”特点(即人受学习、训练以及经验的影响,大脑皮层会出现结构的变化和功能的重组),我们还应为学生们提供适宜的刺激和材料,以促使它们的`大脑发生可塑性的变化。鼓励他们拥有继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的信心,合理安排时间,使其大脑产生可塑性的变化,并将学习的成果固化下来。 特别是看到《脑活动所谓20个基本特点中》特别强调了“阅读的作用极其重要”让我感到语文课堂应将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进行有质量的阅读。

我由此也产生了一些疑问,需要在今后的继续学习中得到解释,以指导我的教学:

1、 材料中提到“大量的语音训练和形——音转换训练可以促使发展性阅读障碍的儿童左侧顶叶和颞叶的激活水平达到正常人的水平”,这对我们的语文教学有什么启示?

2、 从脑科学来看,我们在生词的教学中(高中段学生)是应该先给学生书面语还是手语更利于语言的理解和记忆呢?

3、 如何运用“习惯形成的机制”形成聋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