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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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篇1

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作为财务人员,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从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的体会。

一、清正廉洁须防患于未然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强调了人的意识的反作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深度考验。

二、清正廉洁与职业道德溶为一体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的行动指南,财务人员的清正廉洁体现于职业道德规范之中,是社会主义经济利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是指导财务人员具体实践的引路明灯。

三、清正廉洁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廉政的基本内涵是:“廉”为“政”服务,“政”以“廉”长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防腐体系的必然要求。

总之,《廉政准则》是衡量我们党员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标准也是行动的准则,只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才能履行好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永葆党的先进性。

财务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篇2

20xx年2月24日下午,参加了集团公司进行的廉洁自律专题讲座,由天桥区检查院的检查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通过对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案例讲解,收获很大,进一步了解了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放松要求的危害,提高了加强廉洁自律,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心。

一、进一步了解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其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客观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有54个罪名。通过职务犯罪的案例剖析,认识到,放松学习、放松要求、放松警惕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必有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原则,把职务犯罪预防提高到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高度,深入扎实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为实现集团公司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做保证。我认为在遏制职务犯罪上,应学习先进经验,使其思想上"不想犯",因为认识到位;工作中"不能犯",因为制度健全;行动上"不敢犯",因为打击力度大,一旦犯罪处理严重。

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主观上使其"不想犯"

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就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着眼于广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变"亡羊补牢"式的被动预防为整体配套的主动超前预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预防职务犯罪奠定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思想道德防线。应在党员干部中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组织上党课或报告会、播放党纪政纪教育录像、进行党纪政纪考核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断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培养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高尚道德情操,消除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

二是搞好法制宣传,构筑法制防线。预防犯罪,治理腐—败,宣传教育是基础。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普法教育、道德教育和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中,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犯罪分子现身说法等做法,使全体人员认清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违法违纪人员的跟踪教育。对发现的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认真的法制教育,确保职务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检查监督和堵漏建制工作,在机制上使其"不能犯"

以系统预防为重点,突出重点工程预防,通过建章立制,在内部构

筑完善的监督机制,杜绝不安定分子钻内部监督不健全的漏洞。

一是建立完善的预防制度,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

具体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悔过、一案一总结,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的突破。

二是点面结合,积极开展系统预防。根据不同专业部门的特点和规律,对一些职务犯罪易发,关系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的重点专业岗位,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工作。特别是针对工程、抄表、收费、财务等掌管一些经济来往的专业进行进行重点预防,实行系统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原材料供应采购价格公开、各项费用支出公开、工资分配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增加管理的'透明度。

三、强化打击力度,在处理上使其"不敢犯"

实践证明,对职务犯罪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罚,是防范和减少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严厉打击,杀一儆百,形成威慑效应,使其看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违法必究的现实性,才能打消其主观上存在的侥幸心理,使企图作案者及时回头。所以说,打击是预防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坚强后盾,是预防犯罪的特殊形式。没有预防的打击,是漫无目的的打击;没有打击的预防,是软弱无力的预防,只有做到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结合,才能有效遏止职务犯罪的蔓延。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财务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篇3

我们首先必须要知道什么是“廉洁自律”。具体来说,“廉洁”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在对待钱物上不贪不占;二是在纪律上要令行禁止。“自律”就是自我约束自己,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应该具有更高的认识境界、更多的真诚和更强的自觉性,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过金钱关、当好典范。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廉洁自律对财务人员的要求显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的廉洁自律,主要依靠内部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和外界的审计监督、同事监督相互作用,才能避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那么,如何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觉悟、自我约束来实现廉洁自律?必须强化以下五种意识:

一、慎独意识。财务人员在缺乏“外力”约束的情况下,光靠自己管好自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谨慎一丝不苟,洁身自好,要保持很强的自制力,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断强化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免疫力,拒腐蚀,永不沾。从而确保自己不在理财中栽跟头、犯错误,牢固树立“慎独”意识,使其独善其身,慎行其事。

二、法律意识。财务人员廉洁自律水平的不断提高,是一个由低到高、由被动到自觉的过程,而财经法纪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不断刻苦学习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他律”转变为自律,进而转化为自身的思想道德要求,形成较强的自律能力,即在个人独立工作和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能用他律警戒自己,在一些不良倾向和错误思潮萌芽时,会把它制止住或克服掉,坚决做到不义之财不取,违规的钱物不取,真正实现不贪不占、拒腐防变,提高“遵纪守法是自律的基本要求”这一认识,明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是自律的主要途径。

三、自省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检点自己的理财言行,是财务人员必备的品格,也是财务人员本身所应具备的客观要求。财务人员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财务工作作风的好坏,在端正党风、改善理财风气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示范效应,对于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把管好财、理好财、用好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财务人员的座右铭,才能有效提升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被监督意识。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要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明,一身正气。但有时对一些问题自己发现不了,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的监督,让别人提个醒,打个招呼,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就可以避免出现大的纰漏。因此,财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来自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式各样的监督,让各种监督的外因转化为内因而起作用,树立财务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财务工作为单位的发展服好务。

五、防微杜渐意识。许多违规违纪者都是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是量变到质变的结果。由于他们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使其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沼泽”而不能自拔。所以,我们财务人员一定要从细微处着手,从“小事”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恶小”绝不可忽视,“善小”不可不为,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以便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弘扬财务人员的浩然正气。

总之,廉洁自律对财会人员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是财会人员的必备品质,是维护会计职业声誉的基石,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只有既保持廉洁,又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日省吾身”的习惯,正确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尽职尽责,正人先正己,坚持自我提醒、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做到自重、自尊、自爱、自警、自励,做一个廉洁奉公、公私分明、严明自律的人,只有这样,财会人员才能正确行使职责,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切实为单位的发展理好财,当好家。

财务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篇4

身为一名税收执法者,税官难免被许多用心良苦者备加“关注”,因此时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礼遇”:有敬送礼金的、有恭请赴宴的、有精心关照的、有曲意奉承的、还有鞍前马后“辛苦效力”的……如果我们的税官不懂得说“不”,对所有“礼遇”都不便说“不”、不忍说“不”、不敢说“不”或舍不得说“不”,那么税官心中那台用“公正”铸就的天平就很可能会倾斜,那么税官肩上那枚庄严而神圣的金色税徽就会渐渐褪去原有的光芒。因此,税官应该学会说“不”,学会在人情、权势的干扰面前推辞,学会在金钱、美色的引诱面前推辞。

说“不”做起来也许并不容易,面对干扰与引诱,有许多的税务人员就缺乏说“不”的勇气和说“不”的艺术,更有甚者乐于此道而不愿说“不”。有些人不愿推辞“物质利益”,整日里象庙中的“佛爷”一样,安然自得、泰然自若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香火供奉”,无论吃穿用度皆来者不拒、统统“笑纳”,可谓“大肚能容”;还有的人不愿推辞“口腹之欲”和“精神享受”,有请必到,有宴必赴,广交朋友,忙于应酬,终日沉迷于“灯红酒绿”之中、沉醉于繁华喧闹之地。

学会说“不”,必须首先树立起一种精神信仰。税务工作是一项公正崇高的事业,为了保持公正的税务形象,为了坚持税收的公正原则,税官必须平心静气,清心寡欲,淡泊明志,廉洁自律,这样才能在经济大潮中耐得住寂寞,不为灯红酒绿所动,不为花花世界所迷,把各种干扰和引诱挡在心灵之外。学会说“不”,必须加强法纪观念。税官必须在思想意识中设立“隔离带”,把人情、权势、金钱、美色隔开,学会内敛,婉拒引诱,行动上始终远离法纪“高压线”,严格地自我约束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对一切可能影响税务干部形象的交往都要坚决拒绝。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收税,依率计征,公正执法,为国聚财。

税官应该学会推辞。固然,税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也食人间烟火,也需要亲朋好友,也需要感情抚慰。但是,税官如果按照所谓的名利场的游戏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那么,其思想境界、道德修养都会与税官的职业要求格格不入,利欲熏心、蝇营狗苟的行为,在纳税人心中的公正形象必然会败坏。

税官应该学会说“不”。说“不”本身就是一种选择,对酒宴说“不”可以获得清静与超脱;对礼金说“不”,可以保持从容与清白;对一切不正当的说“不”,可以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至于受人牵制,只要有违公正、诚信、文明的准则,税官就应该断然说“不”。

税官应该会说“不”。说“不”是一种坚守,是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学会说“不”税官才能保持公正、无私的品格;学会说“不”税官才能恪守职责、忠于税法;学会说“不”税官才会与纳税人心连心,才能做三个代表忠诚的实践者。税官惟有学会说“不”,才能真诚地对待税官这个神圣蓝色的职业,才能勤勉工作,秉公执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热闹与喧哗注定与税官无缘,虚荣与富贵不是税官之所求。既然选择了这个崇高的事业,税官就注定要学会说“不”,就注定要在一片淡雅的心境中放飞深蓝色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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