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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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心得 篇1

活着,很难。

求死,也不简单。

”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余华的故事和他的笔调一样的冰冷,冷得让人感觉不到了悲伤。

我想啊,到了最后福贵是不是也没有了悲了呢?

没有了幻想,也就没有了希冀,没有了希冀,也就无所谓悲凉失望。没有了情绪,是否也无所谓活着与否了?

一个人从反叛走向了承担,却又在承担里慢慢地失去,这种活着我们都经历了,也都失去了,但最后,我们没有选择,一步一步,轻快地,艰难地,驻足过,跋涉过。

这就够了。

除了活着,人生其实一无所有。

残阳,黄昏,老人,安详。这是一种大境界,也是一种超脱。

没有什么失去的,还担心失去什么?

命运的边缘,谁都是短暂的驻足者,李白金谷歌有言: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细细思来,人生本就是一场大梦,梦醒了,人走了,谁会在乎梦里的角色是生是死?我想福贵最后还是触摸到了这种境界吧?

生命里的温情被一次次的死亡撕得粉碎,所有熟悉自己的人都死了,这种举世皆寂的寂寞感,如果不超脱,早就被自己杀死了。

或许,他已经把自己杀死了呢?

繁华落尽啦,尘归尘,土归土。并没有什么别的结局。

读《活着》心得 篇2

前些天利用闲暇的时光,阅读了余华的《活着》。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先看了张艺谋在1994年拍的老电影《活着》电影故事的结尾是福贵、福贵的媳妇家珍、女婿二喜和他的外孙子一起吃着午饭,个人感觉还是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尾。但是,我总感觉葛优、巩俐在电影里塑造人物的最终命运不应该仅仅如此,后边应该还有故事,但是电影限于篇幅没有拍完!于是我对这本小说充满了好奇。

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书本。不同于电影的表现手法,余华文章的开始是平淡无奇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一个普通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文章中不普通的是老人对待牛的方式——他把牛当做自己的家人。作者就以这个普通老人为第一视角,徐徐铺开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

这个老人就是我们的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从父亲那一辈开始,家族逐渐败落,到他开始更是吃喝嫖赌样样皆沾,终于在龙二的设局下,彻底的'败落了家产,从一个地主变成了一个贫农。

当读到这里的时候,就不得不佩服张艺谋90年代的电影表现手法实属一流。因为在书中的福贵是身无长物的一个废物!而张导演给予了福贵一样特殊的技能——会唱皮影戏,而且唱的还不赖。电影的故事中更是围绕主角这个特殊的技能,展示了中国临近49年的解放时期,-时期对人们生活的种种影响,反映了在时代潮流中人们是如何的活着,显示这个小人物身上的一丝不平凡。

可是余华的文章比张导的电影更加的残酷,因为文章中的福贵什么都不会!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一个靠自己双手吃饭的人,中间的艰辛让人无法想象,是什么力量让福贵活下来了?文章没有写——就是这样活下来了!其实想想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再难的事情咬咬牙就挺过来了,后头看一看也没什么!

可贵的是福贵的妻子家珍,一个米商的女儿,从小也是娇生惯养的小姐,却嫁了一个混蛋丈夫。虽然福贵后来破败了,可以家珍对他也是不离不弃,就算父亲把她接回娘家她也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当儿子1岁时,她又义无反顾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不仅操持家务,伺候婆婆,还帮助丈夫下田劳作。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的一个完美的女性(感觉我这样写有点大男子主义了),电影中的巩俐对人物的塑造相当符合原著的精神,可是这样的一个女性,在她的后半生中接连经历丧子、丧女的沉痛打击,本人还得了当时的绝症软骨病。她的一生是坎坷的,我们常常会想这样的一个人,老天待其何等不公平,难免会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感叹!

随着阅读的深入,在主人公平淡的描述中,越发体会到了生命的弱小与生活的残酷。丧子、丧女、丧妻、丧女婿、丧外孙子,周围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他而去,结果他却在一头老牛的陪伴下独自又生活了十几年——就这样活着!果然,文字比电影更加的残酷与血淋淋。我在想一个人和一头牛是怎样活下来了?

目前的我还找不到答案,可能生命就像破石而出小草,只要能活着,哪怕再难也要向着阳光!

读《活着》心得 篇3

最近读的第一本书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久负盛名却一直没有去阅读,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来好好看一下。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地主少爷福贵,对妻子不好并且嗜赌成性,甚至当着众人的面侮辱岳父,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在久赌之后败光了家产成为了一名佃农。家道中落使其父亲很快撒手西去,母亲也是疾病缠身。在为母亲去镇上买药期间被抓去做壮丁,经历个各种生死瞬间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归到家乡后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抚养一对儿女,然而女儿凤霞却因年幼时一场病变成聋哑人。回归家庭后的福贵变得很顾家想好好和家人一起生活,然而悲剧却不停地在发生,儿子有庆在给因为生孩子难产的县长老婆献血被活活抽干了血而死,女儿本来嫁了一个好老公二喜,可是在生完儿子苦根后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本来就得了软骨病并在得知一双儿女先后死去的噩耗后不久也死去。女婿在建筑工地失事而死,只剩下孙子苦根相依为命,可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豆子撑死,最后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只老牛一起回忆过去。

看完本书的心情是很压抑的,每次的死亡都让人心里很沉重,生活如果艰难,连活着都成了很奢求的事情。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但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显得如此渺小。

家珍是一个善良而体贴的女性代表,尽管最开始福贵对她不好,甚至当众责骂她,对她父亲加以侮辱,她都逆来顺受,让人觉得没有一点脾气如此软弱。可是当福贵被抓去做壮丁,家珍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在得了软骨病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生活坚持劳作,在得知一连串打击后重新振作,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都如此残忍。可是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性的坚强,一个母亲的'伟大。软弱和坚强,两种完全相反的性格却融为一体,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鲜活的平凡人。

有庆,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子,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为了让他上学,贫困的家庭不得不把凤霞送人。虽然家庭很看重他,但是他并没有被娇惯,为了喂养家中的羊,每天几十公里跑来跑去为羊儿割草,为了鞋子不磨损的太快,宁愿光脚跑着上学、割草。在县长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的号召下,纯真的他积极地去进行配型,然而本就因为食不果腹而瘦弱嶙峋的身体,却活生生被抽干了血,看着让人心疼又愤慨。而医生们的漠然态度更是让人义愤填膺,一个家庭的希望就在这样的自私自利中破灭了。

遭受了失子之痛的家庭在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的之后,重点放在了凤霞身上。凤霞虽然是个聋哑人,可是并不是个自卑的人儿,仍然对生活有着很大的期望,在遇到了一个偏头二喜之后,更是觉得人生很完美了。二喜对她温柔体贴,对娘家也是当成自己家,自己还有了一个宝宝。只是幸福短暂的让人失望,在生孩子时候因为大出血后去世,让整个家庭又陷入一片悲伤。凤霞的幸福本是悲剧生活的一个转机,眼看着开始充满希望却一转身又陷入了另外一个悲伤。

而此后赖以相依的二喜和苦根也一一离去之时,福贵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周边的亲人都一一离开,那些过去的美好或者痛苦也都随风飘去。福贵一个个地亲手埋葬了亲人,一次次地流下了悲伤的眼泪,可是以后呢,活人总还是得活下去的呀。福贵用积蓄买了一条老牛,给它起了一堆名字,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牛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亲人更是他的倾听者。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再痛苦的经历也终究成为过去,当时感觉再难以过去的坎日后也会云淡风轻。现代社会,那么多人都在追逐名利,追逐权势,坚信有了这些便可以过的更好。可是只有活着,追求的一切才有意义,如若为了追逐欲望而透支健康,违法犯罪,到最后生命都难以继续,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活着实属不易,珍惜当下的生活当下的人,去好好爱亲人,去享受生活的美好,去看那想看的风景,过好现在每一天,用力生活。

读《活着》心得 篇4

好朋友向我推荐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当时读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思想,只是在闲暇时才拿起它,当翻开后,我的内心被激起了如此大的波澜,我完全被震撼了,却也真的放不下了,是一口气读完的,也是满眼泪水读完了它。

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福贵的活着好象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死去。在这出死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个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父亲的离去,福贵萌生了罪恶感,初体会到作为男人的`责任,想为这个家承担所有,但却没有想到他的命运并没有因他已经承受的惩罚而有稍许的减轻,痛苦还在继续。母亲的离去他没有亲见,母亲在盼着他归来中,无望而平静的死去,读来不会过于沉痛,可我却不忍读有庆的死,那个孩子的死,几乎令我窒息。于是,我落泪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的生命和另一个人的生命可以做这样的交换。

接下来凤霞的死和家珍的死只能让人感到无奈和叹息,再接下来,我读到了二喜的死,便又一次经历了内心的伤感,又一个人的生命在偶然而必然间瞬间消失。随后苦根的死已不能再让我有感觉,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子都不放过,居然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在开篇看到,老人为了让老牛好好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我想富贵自己心里大概也是这样,假装着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并没有离去,而是一直与他相依,那些音容笑貌也确实从不曾消逝,而是会在记忆中永存,这样他才可以坚强得抗住他经历的所有苦难,平静地安详地甚至依然幸福地度过上天给他留下的日子。只要活着就能感受生命,也只有活着,体会着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才能明白世上没有什么是比活着更有价值的。

这是一本沉重的书,能让每个铁石心肠的读者落泪,生命虽然是脆弱而无常的,但是生命的坚强在这本小说中却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作者说过,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让我想到生命的离去也是容易到在一瞬间,想到了地震、矿难、洪水等自然的灾害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也让我们活着的人更加珍惜生命,更加体会生命的意义。现实中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过得舒服,只为了爱情,只为了权力,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享乐。

当达不到目的时就会悲观、失落,也有些人总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甚至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不管生命赋予我们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幸福还是不幸,都要去忍受。当你拥有生命的那一刻起,就有责任走完生命的历程。幸福美满,生离死别都是其中的小插曲,别说找不到活着的理由,自己就是最好的理由,不为别的,就只要活着,感受生命的过程就是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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