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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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月20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 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 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首次大修。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让职业教育人欢欣鼓舞,倍感振奋。

1、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院校不是好学校”“职业院校学生找不到体面工作”……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而新修法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作为思政教师,结合授教课程,势必要求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更需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这也促使我们在进行备课时要更多地思考如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的优秀案例进行教学设计,通过案例分享、榜样追寻等实践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职业热爱,在教与学中培育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等职业素养,切实帮助学生实现德技并修。

作为一名职教人,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严格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积极投身于职教事业,为职业教育的新发展添砖加瓦。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颁布的时代意义。新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尽快盘活我国多年建成的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资源,早日做强做优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及时培养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所需的大量人才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双减”任务,缓解万千家长们的焦虑。

二是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动XX新时代特色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工匠精神”培育体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格局。做强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做活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做优思政教育资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推动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活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1+X证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支持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联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深化三教改,坚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升育人质量。

四是优化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校企供需信息对接平台,主动适应未来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机制,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应用、评价,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加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将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线上精品课程。

五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重点XX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培训。校企合作共建面向行业的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共建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培训。

六是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主动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组建技术研究平台与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产品归企业所有。大力提升学校的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能力,助推新型职业学校建设。将成果转化成效作为学校评价、项目评价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4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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