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请欣赏《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篇1

在寒假里,我读了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这是一本富有教益、严肃认真和没有假话的一本书。

书中情节比较简单,主要是围绕着主人公——尼尔斯这个十四岁小男孩而作。尼尔斯家住在瑞典南部,家里很贫穷。他很调皮,不喜欢读书,却喜欢捉弄小动物。一年春天,父母去教堂了,尼尔斯有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结果被他变成一个小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在雁群飞过他家时家里的一只鹅也想飞上去,为了不让鹅飞走,尼尔斯只得抱住鹅的脖子,不料被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旅程。

尼尔斯骑在鹅背上不仅看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听到了许多传说故事,还在漫游中渐渐从看到了他们的优点,改正了自己的淘气,不爱学习的缺点,也培养了助人为乐的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才恢复了大人的模样。

尼尔斯在大雁们遭遇危险时,总是会忠实的'帮助大雁们攻击,但一路上饱尝了危险和苦难是免不了的。在旅游的过程中,尼尔斯有了许多的新朋友,也遇见了不少的新敌人。他一定会阻挡攻击,帮助旅伴逃离危险,闯过一个个难关。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从小要不怕风险和苦难,要在经历苦难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行为,逐渐改正自身缺点,要认真学习,争当21世纪栋梁。

《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篇2

在这个寒假里,在我读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这里有两个可爱的主角:一个是活泼机智的小男孩尼尔斯,另一个就是他们家的雄鹅莫顿。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结果被施法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走到牛棚旁居然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偶然,他骑着莫顿与雁群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又快乐的骑鹅旅程……他们经历了许多事,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了人,与父母团聚了,自从这次旅行之后,尼尔斯不再调皮捣蛋,反而变成了一个有爱心、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应该要对 地球上的生物平等对待。在书中大雁阿卡也说过:人类不应该占据了整个大地。人类需要的只有那么多,只需要让出一些荒山,偏僻的森林,还有几个岩石小岛,几片淡水湖,甚至不能生存的沼泽地,那它们这些飞禽走兽就不至于没有地方去了。

我觉得这位作者把动物们的'心声都给写出来了。是的,它们只需要这么多。树木与其被人类砍伐,还不如让鸟儿栖息,这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应为它饱含这用不泯灭的的人性;一部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他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但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圣神的文学殿堂。

如果我是尼尔斯,那我也十分愿意去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会和尼尔斯一样,觉得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篇3

那天,我们一齐学习了如何阅读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塞尔玛拉格洛芙所创作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在北欧,它与《安徒生童话》齐名,并被译成了20多种文字,为世界各地的小读者所喜爱。

回到家,我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个故事充满了神奇,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她读完的:一个叫做尼尔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调皮捣蛋,不爱读书学习,还时常欺侮家里的小动物,所有的鸡鹅猫牛都厌恶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个小狐仙的时候,被小狐仙用法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来尼尔斯一不留意被一只家养的大白鹅带到天空,加入到一群大雁的迁徙旅程,从南至北横飞了整个瑞典。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能听懂鸟言兽语,有许许多多的历险记:他和大雁打败了狐狸;帮忙大雕逃出牢笼;他跌入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我就这样,小尼尔斯慢慢长大了,而且他也渐渐改变了自我。

翻阅着童话,徜徉在优美的语言和惊心动魄的情节中,我仿佛能倾听到森林里动物的呼吸声;领略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想象一下,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这一点,这篇童话的吸引力就让我读得欲罢不能。但最可贵的是从尼尔斯惊险的迁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长:一路上尼尔斯用自我的智慧,克服困难,帮忙了许多动物,尼尔斯自我也从中获得了快乐。它教我们不要欺负弱小,要学会帮忙别人,因为帮忙别人是最快乐的。从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是如何变成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帮忙别人的好孩子的。

这是一个实现梦想的故事,我喜欢这本童话。

《骑鹅旅行记》读书心得 篇4

我看过这样一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调皮的。但自从被变小和离开爸爸妈妈,就学会了要关心别人,变得更惹人喜爱了。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他十分调皮,像一只懒惰的猴子呢,一会上蹿下跳,一会有气无力,谁见了他都很头疼,还经常折腾小动物们,往牛耳朵里放马蜂,把宠物、家禽都打得鸡飞狗跳····所以小动物们都怕他,个个躲得他远远地。

有一天他抓了一只小精灵,一直折腾它,终于他将小精灵惹怒了,他立马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他十分伤心,就去牛棚找小精灵,但是那里的动物没有一个肯接受他肯帮助他。

一群大雁飞过,大鹅莫顿向天空飞去,想与大雁们一起旅行,尼尔斯想如果大鹅就这样飞走了,爸爸妈妈得赔多少钱啊,就一把抱住了莫顿的脖子但他完完全全忘记了,他现在是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就骑上鹅脖,跟着大雁旅行·····

尼尔斯遇见斯密尔一只狡猾的狐狸,尼尔斯救过好几次自己的朋友们大雁,帮助了许许多多动物,也被大雁们接受,尼尔斯还交了许多的.朋友有大雁阿卡、大鹅莫顿、老鹰高尔果等等。

最后他成为了,惹人喜爱的、关心朋友他人的好孩子,小精灵的魔法被识破了,他变回了原形回家了。

我的感受:我觉得虽然尼尔斯虽然开始时,他调皮、懒惰、爱折腾小动物的习惯的的确确有些太过分了,但是他身上的优点也很多,也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说:他有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有善于去交朋友,去帮助一些朋友,救助他们,为了朋友做出了很义气的事,还有他最后说的一句话,也是识破小精灵的魔法的话,“我绝对不会做一个背叛朋友的人,即使永远不能恢复原形。”这句话是我又非常大的感受,从他的这句话中我觉得他已经改变了,变成了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了。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