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

请欣赏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 篇1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

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

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

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

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劣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 篇2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 篇3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醉驾个人的心得体会 篇4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的启动仪式。新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势头。同日,大队出动警力168人,出动警车56辆,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份__受教育人数超过16000人。

第一,隆重举行启动仪式。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大队在大队门前举行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小组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第二,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大队邀请县电视台、县报记者跟踪报道活动,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字幕散步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第三,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集中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员的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设备等方式大力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醒目的地方,提醒司机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

第四,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了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势头,大队组织宣传警察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员、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