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

请欣赏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精选4篇),内容由多美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 篇1

在此次调查活动中对于我自身来说可谓是受益匪浅,从最初的确定主题,再到后来的实施和操作,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无不渗透着我们的汗水和心血。在此我将我的一些心得和体会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操作过程中的协作很重要;第二,要有一个具体实施的方案及积极进行相关活动的团队;第三,我对于调查结果的看法和建议。

最初的确定主题可谓是件不容易的事,我们商量了将近两天,一直难以达成统一意见,后来的操作过程中分歧也一直存在着。直到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团队一起做一件事的不易,因为你的考虑到多数人的意见,而不是简单的将一个人的意志强加给他人,在这之中沟通最为重要,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个组员都有必要学会聆听他人的意见,而不是纯粹的坚持个人已见,忽略他人的存在和意义。这是一个小组的事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的责任就是把分内的事情做好,每个人的权利就是均可以发表自己看法和建议。

主题确定了就开始操作实施了,操作实施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如何操作的问题,即拿出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通过一系列讨论我们最终把方案制定出来了,并且各人都有自己的任务要做,这样做是我所赞成的,我以为凡事首先的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做好了准备工作会收到事半工倍的效果,有句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每个人的任务分配好以后就是步入真正操作的阶段了,在这阶段中我们每个人都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工作还有进行相关的调查人员联系确保调查的对象的稳定性可靠性。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进行相关问卷调查和相关人员采访座谈了,在这之中我们尤其感受到了一个良好的调查方案的重要性,比如在采访上我们所设计的采访问题就显的特别重要,一旦问题没设计好这将会造成采而无用,用而没采的状况,不仅浪费了自己和他人的时间,还劳而无功,累个半死的。除此之外我个人还觉得调查方案中涉及到的数据的统计工作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调查方案中我们要明确我们需要哪些数据,需要将哪些数据计算成百分比或将哪些数据只需统计出来而无需计算成百分比等等的情况,不然我们将会做一些无用功,我们不能小看这些数据,对于它们的统计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一不留神就会弄错的,而且其工作量之大、工作程度之复杂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最后谈谈我关于调查结果的一些看法,关于我们这次的“台州学院大学生消费状况的调查”的结果可以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总体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局部也会存在一些问题。

其合理体现在绝大多数大学生花钱还是有节制的,不会有很多月初就是月光族的情况,也不会有很多为追求时髦不顾一切的情况。值得高兴的是他们大多都知道父母挣钱的辛苦和不容易,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有进行一系列的资金的开源以减轻父母的负担的想法,并且很多人都付诸了实施,比如努力获得奖学金呀、兼职呀等等,可见当前大学生并不是“养儿不知父母恩”的一代,他们有着很强的自我责任感。

看到这可喜的一面时,我们同样不可以忽视大学生消费存在的一些局部问题,比如消费结构的不合理,很多人花费在购物、娱乐、恋爱上的费用远远高于日常生活和学习的费用,这种情况大有人存在,而且不是少数,这就造成了当前大学生消费的物质化而非精神化,即花费在物质享受上的钱财过多,花费在改善精神世界和知识水平上的资金过少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消费没有计划想花就花的问题,事先做好计划的情况少之又少,而有记帐行为的情况更少,很多人反映向来没有记帐的习惯。而且在面对自己热衷的方面能不能控制自己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将近一大半的是选择会控制不住而大肆花钱,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我们不能小看的,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常言道“了解自己的第一步就是认识自己”只有当我们认识到自己在消费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时我们才明白该如何去改进,如何让自己走向更深一步即学会理财。再次,我想说的是当前很多大学生对于消费的意识也许存在一个误区,即消费就是花钱,其实以我目前的认知认为其实消费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只是有的人投资在没有回报的事物如零食和娱乐等等上面,而有些人却投资在知识和技能的改善上面,不过好像后者的人数少之甚少。

末我想说的是我们有必要在消费这个问题上好好了解下自己,至少是这个,当然全面的去了解自己那最好了。

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 篇2

如今,中国已走进了新时代,很多人都富了起来,于是就有了这么一种观点:“买什么都要买最贵的。”但我的消费主张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钱就别花。”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很多贵重物品没有购买的必要。记得美国“奢侈之王”科兹洛夫,曾用2200美元买了一个镀金的纸篓。我当时就感到很好笑:你用这个价值上千的'镀金纸篓干什么?装废纸。那我用几块钱买的纸篓也是装废纸,多出的这几千块钱,提升了的使用价值吗?没有。它只增加了商品的价值,换而言之,就是满足了人的虚荣心——看,多么高档!我说,你用这多出的几千块钱干点别的多好,非得要去满足这份看不见摸不着的虚荣?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同车型同性能的东风某款车,颜色一变,价格就增了十多万;同样的月饼,多了几层包装,便价值上百,普通的灯泡套上一层玻璃,便因为那水晶般的效果价钱翻一倍……这种不值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二,有的物品只是加了个幌子,价格就一飞冲天。这种情况还不如第一种——第一种好歹还增加了商品的价值。这一种商品压根儿就是顶个幌子诓钱:达芬奇的地板一载上“意大利名贵木材”的帽子便定价几十万;养鸡场里的鸡蛋举个“散养笨鸡蛋”的牌子就2块一个;台湾普通橄榄油加上铜叶绿素,再挂个“西班牙进口原装”的招牌价格就贵得吓人……正如赵丽蓉、巩汉林的《打工奇遇》中演的一样,一盘萝卜加上“宫廷”二字就值80元;一杯兑水二锅头加“宫廷玉液酒”就卖一杯一百八。这种花钱买气生甚至花钱买罪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三,勤俭节约是美德。“纵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秦始皇的骊山墓、阿房宫让人民怨声载道;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成就霸业;慈禧太后在死后睡的褥子上嵌了1204粒宝石,还挪军费建颐和园,让“堂堂大清”在洋人的铁蹄下受蹂躏……数千年的分分合合得出教训一条:正是不该有的高消费导致了民族的败落,而勤俭节约才能兴国安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正是一点一滴的节约使国家富强!所以我的消费观点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就花“奢侈只是虚华的假象,只有简朴才能让幸福更长久。

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 篇3

自从货币的出现,消费便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基本要素所为消费,即是以货币交换物品这一事件,所以有其起因过程与结果。人们之所以消费,本来旨在于满足生活中基本的存在需求,即为衣食住行也,然而现在为满足存在需求而进行的消费渐多,即人的心理,社交等方面的需求,在社会意义上的存在的需求渐多。

在这种改变中,我们既能看到社会经济,人类思想的发展变革,也应重视其中的扭曲与风险,就所谓消费这一事件,当人们消费的目的变为社会的存在需求,消费的起因,经过即过程,结果都发生了变化。这样的变化是因为物质产生与精神观念的渐渐丰富,一个人对存提出了社会存在这一更高级的要求,比方电子工业革命,就带来人们对游戏硬件的消费,只是为了满足娱乐,更是为了游玩后的谈资,是社交的需求。从这一角度看,消费之变革中的目的与结果是变化的。有人说过钱不是用掉了,而是换了一种方式陪伴,我们这在现代社会消费来说是很恰当的。随着人们自由支配的收入和可供消费的非基本生存消费品互相促进的增加,人们的精神生活极大丰富,无数新的电影,书籍,设备,随同新思想,大大促进人类发展与人们生活的幸福度。

但是这种高速的膨胀丰富带来消费的新问题,就是消费中的过程的重要性上升,以及消费这一事件本身产生的意义。前者作为精神丰富的副产品,本身并无所谓好坏,只是在部分个体心理上有不良影响,这部分人在追求所谓消费体验的路上走的太远。近日的一些过度包装,天价服务,都是商家抓住这部分人心理而生的怪相,而后者消费本身产生异议,我认为弊大于利。

消费本身产生的意义并非新鲜事,奢靡消费以贵为美,是古已有之的富人的恶行,然而今日问题出现在它的普遍化现象化,人人似乎都有以消费多少体现自己财力强的思想,而消费少者似乎就是没有钱。这样的需求上的消费是极不可取的,他以金钱为准,既抹消消费品本身的特质价值,又扭曲社会风气和消费者心理,助长拜金主义。

故今日消费需求之变,应喜,更要当心理性应对。

消费观念的心得体会 篇4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