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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
我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泡一杯清茶,细细品味着我痴迷的音乐。——题记
痴迷的东西多了,会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方向。有的人痴迷于那装满大道理的书本,而忘记了生活的简单;有的人痴迷于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而错过了原有的等待;有的人更是痴迷于金钱与利益,而迷失了自我……而我只钟情于音乐,他能让我在喧嚣的闹市中归于宁静。
“哼,原来你是这种人!”学校后面的一片绿荫中,传出了我的骂喊声与朋友的啜泣声。“绝交吧!”我气呼呼地说,转身向回家的方向跑去。一口气跑回了家,我拿出MP3听了起来。尽管对朋友的怒火还在心头淤积着,但歌还是我每天必听的。不知不觉中,传出了《友谊天长地久》这首歌。“友谊永存,朋友,友谊永存,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天长地久……”听着,听着,我想起了于朋友在一起玩的日子,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舒适,就如同这首舒缓的歌曲一般。我陶醉了,深深地痴迷着音乐的魔力。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可贵。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只要用心去感受音乐,一切尽在不。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夜深人静时,我会默默地听着歌。父母由于工作忙,经常不在家或,者很晚才会回家,陪伴我的就只有那静谧的星空与动人的音乐。星光闪烁,音乐醉人,我痴迷于其中,自然少了一份孤独。那一首首舒缓的音乐,抚慰着我那颗孤独的心。听着,听着,我哭了,那演唱者的孤单与彷徨,还有对未来的希望,我都一一体会到了。
我痴迷于《平方之路》的呐喊,我痴迷于《最初的梦想》的纯真,我痴迷于《奔跑》的豪迈,我痴迷于《父亲》的感动……
音乐如一泓清泉,流淌过人的心头;音乐如一缕微风,轻拂过人的脸颊;音乐如一面明镜,照清人最初的模样……我喜爱音乐,但不盲目。我痴迷于那些扣人心弦的音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3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4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佛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 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 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5
说起我最痴迷的事儿,就当属画画了,可你知道我画的并不是正儿八经的画,而是动漫少女一类的人物!
爱画动漫少女是我打从幼儿园开始就喜欢上了,我会临摹画册,一幅又一幅地画,从简单到复杂,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不知什么时候,我还画得有模有样来了,画完一幅我就自我欣赏,自我陶醉,抽屉里经常塞满了大张、小张的我的画作,外婆整理抽屉时发现,我可没少挨骂,家里人都反对我这样乱画,可我就是“屡教不改”。
记得读四年级时,有一天,我突然来了灵感,头脑里有好几幅少女可爱形象,于是,放学回家后,便迫不及待地走进房间,还假惺惺地对外婆说今天作业多,我要抓紧做,没事儿不要吵我!’’ 为了防:“止外婆打扰,我把门反锁。我无心思今天的作业,拿起纸笔,伏案作画,我专心致志开始我的画作,我一笔一笔,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可爱的少女在我手里展现出来,我欣赏起来,看着自己的画作,我心情一下好了,这时,门锁开了,外婆进来了,见我手忙脚乱地把画纸压在作业下,生气地说:“你又在这乱画了,作业完成了吗?”我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好,外婆生气了,我随机应变,笑嘻嘻地对外婆说:“您看我画得这么好,说不定以后可以搞动漫设计呢!外婆您就饶了我吧!”果然,外婆盯着我的画,忘记训我,怒火也消了,还拿起我的画看了又看,露出笑容:“嗯,这飘逸的长发,纤细的手指,时髦的高跟鞋,工笔还挺细腻,画得不错!但是应该先把学习任务完成才对呀!”我点点头,自己也觉得有道理,就赶紧说:“对,对要先保证学习任务完成好。”外婆见我这样,无可奈何地说:“你呀,什么时候才懂事!”
我自己觉得画动漫人物,可以让我在纸上尽情抒发自己的心情,调节学习时紧张的神经,化解我心中的烦恼,尽管全家人都反对,可我还是执迷不悟,照样这样画下去,也许这样真的太痴迷了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6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节——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离你的快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7
我在网上查阅她的平生,不禁惊叹!她出生名门,却为爱纵身思念无涯的荒野。纵然为她万劫不复,痛之入骨,也在所不惜。
她那“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未来,我怎敢老”的执着让我感动。她静守安然也只是为了等候那个人罢了。有时虽会问问自己是否也能做到如她一般“你念我,或不念我,我都在那里”的超然境界,却心里明白的很:我做不到。
轻轻地拿出她的书,斑驳的树影越过窗棂投在案上,清风拂过,书页快速的在风儿的手中翻动着。我脑海中又涌现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倾城之恋》还有那两朵各有千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的心也不禁为之怦然!只怪“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殊不知清风那时乱翻是我的心。
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她终究还是老了。虽秋风吹红了枫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她静倚时光的门扉,等待着那个穿过时间缝隙去找她的人。对此,我也只能叹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思念,是让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起酒杯前莫名的伤悲,那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思念是一首美丽而寂寞的歌。我想起了李商隐的“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的诗来,有道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张爱玲,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也不知是何时,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已住进我的心房。可能是在翻开她的书那一刻;也或许是在点开她平生的那一刻;又或者是在观赏她照片的那一刻。我摩挲着已经泛了黄的旧照片,对上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眸,我的心也为之柔软。她那细腻的文风,温婉的气质让我痴迷沉醉。读张爱玲,需得用灵魂去读灵魂。我们一起来读张爱玲,读她的生命之旅,灵魂独唱,让我们一起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去领略一片神奇的绿地,一抹异彩的晚霞,一道瑰丽的五彩虹,一曲高山流水般悠长而又清绝的骊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8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母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的又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玉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的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是剑伤的寒光,而她的情人是那天上的月亮。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的来过,又恍惚的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名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听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 —句“忘羡— —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9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0
什么叫玩传奇,要到这个水平才中!!呵呵 !
早上起床,收拾书包,告诉爸妈不要装满,怕爆了东西没地方放。被爸妈骂。
到了学校问看门大爷什么时候,什么行会攻城,被大爷用极品扫帚赶出来。
去买早点,问老板有没有千年雪参和鹿茸。被老板说是神经病。结果没有吃早点。
第一节历史课,因为昨晚在家熬夜,上课跑去跟周公聊天,被历史老师叫起来问:“圆明园是被谁攻下来的?”答曰:“它是被永恒?友情攻下来的。”
第二节体育课,长跑跑了最后一名,体育老师问原因,我回答说:“卡。”
第三节语文课,试卷发下来,作文零分,原因是在每句话末尾都有“!”或“!”或“/”符号,把老师弄糊涂了。
第四节生物课,老师让我举出几种地球上的生物,答到:“鹿,稻草人,半兽人,祖玛雕像,火焰沃玛,天狼蜘蛛,大刀卫士。”被罚在教室外站着。
妈妈见我如此执迷不悟,给气病了。然后我跟爸爸送妈妈去医院,出门时看见邻居家一10岁小弟弟穿着一件绿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把玩具刀在跟其他伙伴“pk”,说:“晕,级数那么低就能穿‘战神’,拿‘菜刀’?佩服。”爸爸马上给我一耳光。
到了医院,大夫要给妈妈试温度表,说:“晕,你不知道我妈这幽灵战衣是借了好多极品装备才穿上的吗?脱了后穿不上怎么办?”大夫闻言,马上呕血n升,脸上又挨了爸爸几下“半月”。
爸爸让我去食堂买饭,回去的路上看见传达室里有一条狗,想想自己已经35级了,也该带狗了,于是过去解开了它的绳索对它说:“跟你主人去祖7打教主去吧。”每想到它不但不跟我走,还当场把我“pk”了。
我躺在地上,嘴里喃喃道:“tmd,谁穿祈祷一套了,我刚带上狗,还没过过瘾就叛变了,真倒霉!”
果可想而知,我跟妈妈住进了同一个病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1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2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3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书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4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5
游于山水间我能听见水的歌唱,游于山水间我能望见山的巍峨,游于山水间我能感到源于内心的沉静,游于山水间我能聆听大自然的深邃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6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7
你是否会对某些事痴迷?可能会把!痴迷于写作文,痴迷于书写,痴迷于游戏……你对这件事的痴迷到了哪种程度?对于阅读这件事情来讲,我做到了痴迷。这份痴迷,让我沦陷。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一眨眼就到了要和你们说再见的时刻。可是每当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总是难以割舍。
课外生活中我特别喜欢读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抱起我的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可是不知挨了妈妈多少骂。
我让你做作业你不做,原来是跑来看书了。”不知什么时候,老妈站到了我身后,一面怒气冲冲的说着,一面快速到弯下腰,左手迅速伸向我的书,五指张开,像老鹰的利爪一样迅急的抓住我的宝贝们”老帅”一下子被他捏到了手中。他使劲全身力气捏着宝贝们”,好像我偷偷看书的最错全在他身上。还不赶紧写作业去。”我只能憋着一肚子怨气,灰溜溜的去写作业。不过,我人在书桌前,心却是惦记着那被抛弃在野外的宝贝”。
幸亏我还留了一首偷偷藏了一本书。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就看。鲁迅先生带着我顺畅在知识的海洋里;袁隆平爷爷带着我游荡在金黄的麦田里;陶渊明带着我游历在无形的田野里……俗话说的好,知识就是力量。
我放下书本,开始做最后的斗争,与作业抗衡。终于熬到解放”的那一刻,不过与夜幕四合了。作业已完成,老妈检查完,终于肯在作业本上签字了。
我长舒一口气,妈妈在厨房里做饭。安全。我又抱起我的书看了起来,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精彩!
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衬托着美丽的风景下,诗人在画中作诗。夜幕降临,衬托着夕阳的歌手在作诗;清风微扬,小鸡鸣叫,衬托着清风的学生在学习……
妈妈又在催我吃饭,我忽得从梦中惊醒,阅读让我痴迷,他让我在这个世界无法自拔,让我的世界充满精彩,这份痴迷让我沉沦,磨练我的意志,让爱充满整个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8
人生在世有一二事为之痴迷,实是一件幸事。于我而言,这幸事便是读书。
十几年时光匆匆过,身高在变,体重渐长,唯有沉浸在书中的“执念”始终未变。
和多数痴迷读书的人一样,翻开一本书我好像打开一个新世界,走进去便化身为精神旅行者。我曾在深夜梦回走进川端康成的《雪国》,那份纯净至今令我神往;我也在月见时分走进斯比丽的《海蒂》,那份真挚使我有勇气战胜困难;我更在语文课上走进施耐庵的“梁山水泊”,那份义气让我懂得侠肝义胆。每打开一本书,便有一次沉醉;每合上一本书,便有一丝不舍。
读书给我带来对世界的好奇,让我痴迷。
和些许痴迷读书的人一样,读书时我更愿意思考文本,对照人生。我曾经假设自己是笛福笔下流落荒岛的“鲁滨逊”,甚至是不幸被俘的“星期五”,我是否有勇气独自过完寂寞的一生?自然环境的限制可以用科学实践去对抗,然而精神世界的空虚又该如何弥补?直到我在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看到“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的回答,如惊雷乍响。
读书给我带来生命的不断追问和求索,让我痴迷。
和许多痴迷读书的人一样,我读书而无关外在因素,只想提升心境罢了。一页又一页地翻着书,谁想到会在《哈姆雷特》中顿悟“即使身处果壳,我仍以为身处无限世界”为何;谁想到会在《苏菲的世界》读懂了哲学;谁想到会在《时间简史》弄通了物理。我在读书中变为自己精神世界的开拓者,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读书给我带来独立思考的勇气和能力,让我心境上了一层楼,让我痴迷。
痴迷读书确实是人生最值得感激的幸事,与书相伴,其乐无穷。读书是我不变的学习方式,也是我决定走过岁月的方式。我不怕自己读书成“痴”,只恨自己入“迷”太晚。愿人人在生活中找到些许可以让自己痴迷的事物,一直“痴”,一直“迷”,一直开心地走下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19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0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
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1
我痴迷于读书,仿佛蜜蜂嘤嘤嗡嗡忙碌于花圃,仿佛蝴蝶翩翩起舞醉心于花间。
在学校,吃完午餐一回宿舍,我就手握书卷细细品味。当我为书中主角的悲惨经历伤心时,当我为书中侦探敏锐的观察力和细密的心思而赞叹时,当我为书中发现了优美心仪的句子和读懂了哲理而欣喜若狂时,我的舍友们才嬉闹着冲进宿舍,在床上翻来滚去闹腾。她们见我目不侧视地盯着书看,会开玩笑对我说:“你看书看傻了吧?都不和我们一起放松一下。”有时,她们跟我说话,我沉迷在书中没回应,她们就捂着脑袋连连摇头:“天啊!走火入魔了!”一旦我看完一本书,就会抓着她们讲述小说的曲折剧情,与她们分享优美句子。那时,她们如惊鸿一般四散逃走,或者把我的嘴巴堵住:“打住,现在是休闲时间,你这个书痴!”
在家时,我也常常废寝忘食地看书。吃饭需要妈妈叫上两遍,三遍;晚上休息,也需要妈妈的再三督促。有一天,妈妈来我房间,见我在看书,又唠叨开了:“就知道你还在看书。都十一点多了,该休息一下眼睛啦,我的小书呆子!妈要去睡啦,不许再看啦!”我很敏捷地抬头回答:“遵命,老妈大人!看完这一点点,马上就睡觉。”妈妈走了,我又在静谧中享受读书的乐趣,将自己喜欢的句子读了一遍又一遍,还在心中默默仿写着。夜越来越深,但沉浸在书籍世界的我浑然不知。“你还没睡觉啊?!”妈妈的一声惊叹把我从书中唤回现实。我一看表,哇!都凌晨一点多了。看着妈妈嗔怒的脸,我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吐了吐舌头,钻进被窝睡觉。
读书,让我痴迷;读书,使我蜕变。读书,帮我开阔眼界,助我改变心境,为我提供妙计,赐我信心勇气,使我情感丰富。通过读书,我从一无所知的毛毛虫涅槃为遨游于书籍花丛、头脑日渐充盈的美丽蝴蝶。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知识就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翅膀。”何不痴迷于读书呢?跟我来吧,现在就出发……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2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3
我们班上的同学虽然屈指可数,但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而我这个同学+好友,却是一个……他见人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乐天派的样子。他的眼睛总感觉比别人大些,尤其是看起书来一目十行,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说是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不大的写字台和一盏台灯而已,其他的都是书房功能。“哇塞!这么多书架?”“1,2,3……”我的天呀——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是啊!”“你都看过了?”“基本上吧……”我既羡慕又有点儿嫉妒。
于是,我随便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来考考他。可出乎意料的是——所有的问题,他竟然都能对答如流。这简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是令我惭愧得无地自容……
几个月之后,我又去他家玩。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我一进他的门,却发现他的六个书架上的书全不见了。这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了他的妈妈,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原来,他看书看得简直“走火入魔”了,上课前看,下课后看,走路时看,吃饭时看,甚至连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看!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时候晚上看书看得都不想睡觉了……有一天,***妈夜里十一点多钟下夜班回家,见他卧室里的灯仍然亮着,以为他睡觉时忘记关灯了,于是轻轻地打开房门,一看,他竟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爱不释手的书……所以,现在他的妈妈把书暂时藏了起来……
读书,不仅能得到知识营养,而且还能交上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于书香中的人——我的同学+朋友,他就是——李明。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4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5
那天,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多阅读课外书,可以提高你们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就买了几本课外书。
这些课外书看着真有意思,我看完就会把书上的名词佳句抄到本子上,为了以后写作文用。我家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我的书,柜子里的书我大概看了两三遍吧!书看着让我连吃饭都忘了,记得一天上午,我把作业写完之后就在看课外书,为了防止我弟弟进来打扰我,我就把门反锁了,他们都进不来。
我写完作业之后,就看了看时间,才十点,还有那么长的时间才吃饭,我就看会儿书。我看的很入迷,看着想着内容,我的脑子里是那本书的画面。我在里面跟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就在里面享受着美好时光。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准备出来吃饭,我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我就进到厨房找吃的,什么都没有。我喊:妈妈,妈妈你给我做的饭呢?妈妈对我说:没有了,你弟弟喊你,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吃饭,就把饭倒了。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根本听不到你们喊我了。妈妈说:我再给你下点面条吧。我点了点头。
我去客厅看时间,一看是两点了,下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不会锁门了。吃完饭之后我就去房间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就在干草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非常的不爱说话,还有一个男孩,它非常的淘气活泼,我看到了一半就出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回来继续看,那时我也就想家了,就可以睡觉了。
但是,我的毅力让我让我继续看那本书的后半部分。看到一半的一半的时候,我感到很瞌睡,就看了看钟表,已经十点了。我倒头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我就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看课外书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为了防止我看迷就再制订了一个闹钟提醒我,到时间了。
这个一直看书的毛病我改掉了,但还会经常看书,课外书让我非常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6
当今社会,人们所缺乏的是一种对事物的细心钻研的能力,大约一半以上的人们对某一问题没有过深入了解,而这正是缺乏“痴迷”精神的一种表现。
人生难得一“痴迷”,在我们的生活旅程中,很难以对世界上所有的奥秘一探到底,也很难对所有的问题都能保持足够的耐心去探究。但是我们可以对好的事物进行“痴迷”般的了解。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痴迷”中获得成就和乐趣。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正是如此,他独自在一个秋日的夜晚里去草地上观察星星,但不料在仰望星空时掉进一个深坑,在高呼之时一个路人将他救出,他对那路人说道:“明天会下雨。”那人笑着摇头走了,并将泰勒斯的预言讲给别人听。但在第二天,果真下了雨,因此人们对其在气象方面的知识如此丰富而赞叹不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泰勒斯用他对气象方面的热情和“痴迷”探索出气象状况。我们在自身生活中其实也是这样,如果我们用心的去做一件事,去完成一件事的话,我们也可以获得不一样的收获,“痴迷”亦成就一件大事。
人生需得一“痴迷”。我们都必须要有一颗善于发现新事物的心,在嘈杂繁华的世界里,我们不能随波逐流,享受玩乐,之“痴迷”于在表面上带有娱乐色彩的事,而是要“痴迷”一件对的事,而是“痴迷”一件对的事或一次对的探究。毕加索对于艺术的“痴迷”,居里夫人对于科学实验的“痴迷”贝多芬对于音乐的“痴迷”,这些一切的一切都使他们投入身心的去享受了,并且有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惊叹不已的成就。我们也必须拥有这些在他们身体内闪闪发光的“痴迷”精神。
那么我们又如何培养自己的“痴迷”精神呢?首先,我们得有一个目标,不可为多,可以往自己有所兴趣的方面去探究,我们可以了解其精华并发扬自己在这方面的长处,然后可以将自己的成果分享给身边的人,其重点还要有要坚持不懈不畏难,勇敢的发掘。
人生需得一场“痴迷”,也许你就会成为下一个泰勒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7
我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8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29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满分日记 篇30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