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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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心得体会 篇1

事故教训血泪著,每一次事故经过的学习,都引起我深深地思考,提醒我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对事故通报的学习,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警钟长鸣备无患”的道理。此次事故责任人都是参加工作多年的同志,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与娴熟的工作技能。然而在处理紧急特殊事件时却慌了手脚。从操作人,到指挥人,到领导者都置生产管理制度与不顾,突击作业、带头违章。从而为事故的发生埋下祸根。

试问事故责任人,在盲目作业的时候,可曾想到长辈深深地嘱托,可曾想到家人深情的关爱,可曾想到亲友默默的祝福。违章作业,不仅辜负了大家的期望,甚至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对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家庭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痛。同事们无声的沉默唤不回你匆匆离开的脚步,亲友撕心裂肺的哀号又怎能泄尽心中的伤痛。令人心痛的不仅是,我们失去了好同行,好战友。更令人愤慨的是从集团公司到部门、班组,各级人员层层讲、年年讲安全,可有的`人就是听不进去,落实不了。仔细分析一下甘谷电厂此次事故,我们不难发现一下几点:

一、两票制度执行力度不过关,没有达到两个100%。

二、“三讲一落实”活动没有严格贯彻在工作中。

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

四、作业人员对工作危险点分析不足,没有全面考虑安全隐患。

五、作业期间指挥不力,人员协调搭配不当。

六、工作布置不力,未争取到处理缺陷最佳时间。

七、运行人员处理方式刻板,未能运用有效技术措施。

为了让流血不再发生,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必须要学会举一反三,将此次事故教训作为我们作业的警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不仅是我们企业生产的方针,更是我们要牢记的行为准则。不能因为以前的工作经验侥幸过关,而忽略了下次工作存在的危险。习惯性违章、经验主义,往往使我们身边很多同志麻痹大意,从而造成大祸。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与落实,夯实基础。为蜀电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智慧。

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心得体会 篇2

读了《7月15日广州新建220千伏凯旋变电站外包工程人身死亡事故事》、《8月8日汕尾陆河供电局外单位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快报》、《8月26日中山供电局外施工单位基建工程人身坠落死亡事故快报》、《9月27日肇庆封开供电局先触电后高空坠落事故》以后,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安全无小事”的深刻教训。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事故让我们反省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太懈怠了!说实话,危险源辨识能力也很差,安全意识也很差,这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自己,不能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中,工作要会干,工作中要胆大心细,还好搞好同事之间的关系。

工作建议:

一、建议领导帮助我们组织业务学习,反事故演习,只要把业务水平搞上去,做一个合格的工人,无论奖惩考罚我们都愿意。

二、针对个人生理条件及业务水平,适当调节班组成员,使其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三、消除设备缺陷,多巡检,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公正无私,使工人快乐的工作。

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

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这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样的态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

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这次事故就严重的存在组织不利、管理松散、现场混乱的情况,如此一来,怎能不吃败仗?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这次事故中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4.严格按照东莞供电局“十个规定动作”进行工作。

为了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心得体会 篇3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不该发生的伤害》的安全事故光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心得体会 篇4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不该发生的伤害》的安全事故光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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