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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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

今年9月份新入学的高一新生会与以往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他们是将是参加河南省新高考的第一届学生。即便是教师,面对迎面而来的新高考心中也有一些打鼓。虽然听到不少消息,但总是缺少具体的参考。恰逢此时读到了李希贵的《面向个体的教育》,让茫然与忐忑的心中多了一份希冀。

在我读来,十一学校像极了帕夫雷什中学。那种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而确立的氛围是如此的相似。这种氛围常常会激发出纯粹的“教书育人”的情感,以至于看着书便不由自主的想象:如果我就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任教或者是这里的一名学生,会是一个怎样的场景?同时我也期待着十一中向着这个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几乎每一篇文章都能拨动我的心弦,引起我的思考。其中有一篇《少一些抽签,多一些选择》是让我感触比较深的。原因在于我自己就经常这么做,而且由于好操作、对每一个人机会均等,一直以来都被我奉为圭臬。慢慢的我的学生们也习惯了这样的`方式。而我自己的思考也就到此为止了,从没有想过要继续往下再走一步。

而读完文章,则像是受了当头一棒。虽不是体无完肤,但确实相去甚远。在简单、直接的过程中,我们有没有在传递“听天由命”的意识?有没有错失了教育的机会?有没有更有效、更有意义的方式?这些都将成为我要思考和实践的问题。

如果不是阅读,那么我可能还在那个沾沾自喜的状态。也是阅读让我有了和更高境界的人对话的可能。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走班制的前提下,十一学校4000余名学生就有4000余张课表,构成1400多个教学课堂,这其中甚至包含了马术(一个我只在电视上才见到过的运动)。这不只是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的问题,更是能力问题。这不得不让我感慨,环境限制了我的想象力。这是我无法想象的。

我们每一阶段的努力其实不必等到将来好多年后再显示出差别,在下一个阶段就会显现。今年焦作市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夏令营,去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学校参加。名额有限自然是择优而取。这就是高中阶段的努力程度带来的差别。对应的,听说省实验马上要选拔参加清华、北大夏令营的学生,你看,初中的努力在高中也体现了,只有初中足够优秀的人才能进这个学校,才能去争取这样的机会。

不必怨天由人,不必自怨自艾,努力奋斗,至少我们都会收获一个更好的自己。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

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热爱读书,每有感触便记录下来,有两句话我摘抄在读书笔记上,感受至深。一句是“如果孩子是鸟,你就是天空;如果孩子是鱼,你就是大海;如果孩子是花,你就是春天”;一句是“先做读书人,然后谈教育。”读书与我们年轻教师的成长,与我们怎样教书育人是息息相关的。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这段时间,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新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法律制度。新义务教育法是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认识到: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我的教育故事》这一本书的作者是于永正老师,我们可以从书中学习到关于教育教学的知识。作为教师没赢过怎么样教学生呢?要给学生树立起一个标杆,让他潜移默化的进步。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我的教育故事读书感悟:风流儒雅亦吾师。“我自以为我的教育不空虚,因为我有情。我的情无处不在。”刚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几行小字所吸引。然后迫不及待的开始阅读于永正老师的《我的教育故事》。在书中,我看到了于老师丰富多彩的教育故事,看到了于老师才华横溢的小学老师,看到了他在病中谈笑风生的样子……读完之后,心中感触颇深。

陶行知先生曾提出“生活即教育”的理论,他说,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须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于永正老师的做法让我脑海中第一个闪现的就是这几个字:生活即教育,于老师进行的是真实的学习,让学生们在生活中感受学习,感受语文。

“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万里长江横渡,极目楚天舒”这豪迈的背诵声飞出窗外时,就知道于老师要带着学生去游泳了;“胭脂点雪”、“映日荷花”、“喧宾夺主”、“星光灿烂”、“蓝孔雀”等,于老师在赏菊过程中为孩子们了打开认识美的窗口;“只要是花,开在哪里都好看!”这是春游过程中一位小朋友脱口而出的话……带着学生感受生活的美好,引导学生多看美的东西,这些做法对学生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无形之中会让美融于血脉,使人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写自然水到渠成。

我们平时总让学生写作文,还要求学生写出真情实感,有时候我们并没有带他们体验,却要求学生写出来。以后我们也应该带学生多多体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样学生才会在写作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真正的情感。

于老师说:“引导、点拨、示范。”学生学了五年语文,越学越不会,到底应该怎样学习呢?于老师说:“多读多写。”语文就是教学生识字、写字、读书、背诵、表达(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至多再加一个:培养兴趣和习惯。作为语文教师,要想教好学生,要做到那几点呢?我认为以下几点很重要。

首先,朗读是必备技能。朗读要做到正确、连贯,还要做到语气自然。好书不厌白回读,精彩的文章一朗读出来,就活了,更能让学生走进文章。教儿童学语文,靠的是示范,教师的朗读好了,学生也会在潜移默化中进步,感受文章鲜活的语言。模仿是儿童的天性,儿童学语文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好的示范具有启发性,能为学生树立起一个标杆。

其次,板书很重要,要想学生写好字,老师得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是人的“一张名片”。都说“字如其人”,字写得不端庄、不漂亮,难道是要用实力证明我们长得不够端庄、不够漂亮吗?于老师说:“写好字,是‘儿童的语文’的应有之义。”板书对语文教师是必需的,手写出来的字,都是鲜活的,有情感的,可以传达我们想要表达的信息。我的'第一张脸没有长好,我就得在第二张脸多用功。最近我也一直在练字,争取能够拥有一张端庄美丽的“脸庞”。

最后,教学,要“实打实”、“手把手”的教,作为教师,一定要有责任心,要有爱。学生跟我们学语文,我们就得尽老师之责,用我们耐心、细心、恒心和爱心,教学生识字、写字,教(从容网)会学生读书、表达。夏丏尊先生说过:“教育上的水是什么?就是情,就是爱。教育没有了情爱,就成了无水的池。任你四方形也罢,圆形也罢,总逃不了一个空虚。”所以要想我们的教育不空虚,除了要有责任心,必须要有爱。

成尚荣先生说:“教学不是背不动的书包,而是带得走的能力。”我们一定要牢记:少做题,多读书,光在课堂学习语文,是不能真正学好语文的,从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的角度说,学好语文更多的还要依靠课外阅读,平时要注意语言的积累,我们的语文教育就会有光明的未来。

天有不测风云,于永正老师被检查出了白血病,看着于老师一次次被病痛折磨,又忍不住潸然泪下。病中的于老师,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留下了三句话,其中一句是:我是唯物主义者,死后不设灵堂,不扎花圈……我想说:“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虽然于老师走了,却留给我们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他教会了我许多,没有比“风流儒雅亦吾师”更确切的了。

读了于永正的《我的教育故事》这本书以后,我会在教育的道路走的更坚定,更执着。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4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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