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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三日记 篇1
就像一场战役,终于在烽烟中飘走,横尸遍野,但军歌嘹亮。
从结果来看,我是个失败者,分数像一把无形的剑,彻底摧毁了我的好梦,可我从来不是轻易屈服的人,我相信我的明天在明年的六月!
也许是步入高三教室的那一瞬间,我感到我不属于高三,尽管很用心的学习,很努力的付出,但我的状态告诉我,我不是在高三。
那时,我很明白我肩负的责任,我要取得进步,要不负众望,要对得起自己,要但我从未为真正体会高考所能赋予人生的重要意义,所谓的压力,所谓的成长,所谓的磨练,仿佛天方夜谭一般遥不可及。
我在班会上公然把自己的高三生活称为小日子,那么紧张的高三,那么人人望而生畏的高三,那么炼狱般的高三,竟被我叫做小日子!我想我的潜意识里是做好补习准备的,要不然怎么会说混日子的话呢?
在没有体验到高考对我一生有多重大的意义前,我不想走。
在高中,我几乎没有体会过成功的乐趣,它完全不同于我的初中,我完全失去了所向披靡的气势,一败到底,我不甘心。
如果我的未来要光鲜,我的一生要光鲜,那么我不能容忍我走出败笔。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考是人生至关重要的一步,所以他们拼命奋斗,而我在承认高考的重要性的同时,放弃了拼杀,很无所谓的的走完了高三,我原谅了自己的一切不足,就是因为,我相信,我的高考不在09年,而是10年。
其实,回首高考,我有一种错误的态度,这种态度一直延续到考场上。
我认为你为自己很了不起,我看不起普通班的,看不起元培班的,甚至看不起补习班的,以至于轻松应战,就像平时考试一样,对成绩的关注也可有可无。
感谢老天,我能重新认识自己,能有新的目标,能在横尸遍野的疆场上,吹响明年的军号!
我高三日记 篇2
八岁那年的暑假,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做“主妇”的辛苦。并在我金色的童年中,留下了灿烂的一笔。
那天上午,我早早地从舒服的被窝里爬起来,爸爸妈妈出去办事了,家里只有我自己。这时,我的脑袋瓜里萌生出来一个奇特的想法:我要当一次小主妇!说干就干!
我先学着妈妈的样子,把抹布浸透水,认认真真地擦起了桌子。不一会,我可怜的腰就酸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我用清水把抹布洗净,重新站起来卖力地擦起来,不一会,油汪汪的桌子就摇身一变,闪闪发亮啦!
桌子是干净了,柜子呢?沉着一张脸,好像要下雨的乌云爷爷,阴云密布。我可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花了好长时间,我不知道换了多少盆水,蹲下去站起来多少次。终于,阴沉着脸的乌云“云开日出”了!
当我重新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怎么还是那么脏啊!书本、杂志、扔的哪儿都是;布偶、卡通公仔随地都是,把我辛辛苦苦擦得亮晶晶的家具也衬的灰不溜秋的。
我又开始忙碌啦!先把茶几、桌子、沙发、地板上的东西全堆到一起。天啊!都成小山啦!然后再分类把玩儿的玩具放好,不玩的就收到储物箱里。书本杂志放在书架上,哎呀,书架都没地方再放了!
做完这一切,我开始拖地。先扫一遍,把角角落落都扫的一尘不染,再拖一遍。哼哼!整个家都被我打扫的金光闪闪!
中午,爸爸妈妈回到家,看着眼前这“闪着金光”的一幕,赏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蓓蓓,这是你干的?太棒了!”我得意的笑啊,真是太有成就感了!
在我丰富多彩的童年生活中,这是一件尤其让我感到得意、记忆犹新的一件事,在劳动中寻找快乐,为我蜜糖般的生活增加乐趣。同时,从这件事中,我也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在生活中的不容易,体会到了他们对家的关爱与操劳。所以,请大家孝顺父母,对位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他们分担一些操劳吧!
我高三日记 篇3
朋友说,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亦不会追求完美的人,就像那种给我一片面包或一杯水,我就可以笑得很开心的人。
是的,这就是我——不会把自己绑得很紧,不会要求自己把每件事做到最好。也因为这样吧,我有份难得的自由与快乐。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的优点。
我可以为找到方法克服自己早上爱睡懒觉的毛病而高兴上一整天;我可以周末和朋友躺在家里,望着天花板,数落着某人的不是或谈论着某某帅哥,就觉得很幸福;我可以在一些模拟考试中失利,也保持脸上那份笑容(我从小到大都没为考试哭过鼻子);我可以这样的我,这样的乐观。这难道不是优点吗?
长大的我慢慢在心中打了这样一个问号。我在挣扎,我在努力地寻求答案,最后——
面对中考的失利,心中自然会有一点难受,只可惜那只有“一点”。我依然自在地过我的生活,依然可以与朋友谈笑风声,依然有心情去为他人庆祝我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失败,从没想过要以怎样的努力来弥补这次的失败,也不知道,这样的“乐观”,我的父母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对啊!我的父母!从小到大,只知道自己很满足,却不知道父母对这样“乐观”的我是否满足。他们——我的父母,是发了多少心血在我身上,是以怎样的辛劳才培育出这样“乐观”的我;是以怎样的心情来接纳,是以怎样的口吻去向人介绍这样“乐观”的我。
这样的我,是错了吗?
或许是错了吧!
是真的错了。
人可以乐观,但决不可以满足。
但还是请相信这样一个我,会飞向更远,更远!
我高三日记 篇4
这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情能打动我们,不止是人与人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还有更深刻的,人与动物的故事。
快过年的时候,我的小狗——可乐生吞了一个小鸡骨头,姨姨带着我和可乐到宠物医院看病。我们在等待的时候,注意到一位老爷爷和他正在输液的狗。
这是一位年约70的老爷爷,他的狗是一只老德国牧羊犬。我看到老爷爷在给他的狗擦拭身子,这时姨姨上前问道:“老爷爷您的狗得了什么病啊?”老爷爷有些伤感地说:“唉!心脏衰竭,老了!”老爷爷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十年了,你果然不可能再继续陪着我了吧!我还记得你小的时候领你回家的样子,你偷偷去吃狗粮被我发现讨好我的样子,你和我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说着,老爷爷流下了泪水,并且把自己防寒的外套给他的狗披上,生怕它着凉了。
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我赶紧擦掉了。
从我们与老爷爷的交谈中得知:因为老爷爷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不能常回家照顾老父亲。所以老爷爷一直和他的狗在一起生活,在老爷爷心中,他早把狗狗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可如今,他的“儿子”要走了,不用想也知道老爷爷有多难受了。
这时老爷爷趴在狗狗身上,悄悄抹着眼泪,可这怎么能瞒过机灵的狗呢?狗狗舔舔老爷爷的手,舔了舔老爷爷的脸,帮他把眼泪抹掉。老爷爷面对着它,轻轻拍着狗狗的背,对它说:“没事,病会好起来的……”我想,狗狗已经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但它还是舔舔老爷爷的脸,表示自己知道了。我笑了,因为我知道虽然狗听不懂人的语言,但狗和老爷爷的心早就相通了,他们互相守护,互相依偎,这种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
人与狗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的真实,这样真诚,这样打动人。因为狗的心灵是世上最纯净的。
我高三日记 篇5
我喜欢白色,因为白色使人那样迷茫,白色是那样的豁达,它包容一切杂乱的颜色。白色,平淡的容易使人淡忘,然而它却莫不做声的去承载那些花哨的颜色,完成自己的使命。
我喜欢薰衣草,因为它有淡淡的幽香。薰衣草的花语代表无尽的思念,这种思念不强烈但持久。
我喜欢下雨,因为雨能冲刷一切,冲刷我内心的无奈。雨是那样的美丽,无色,却能折射世间七彩之光;无味,却能倒映出泥土的味道。雨水的降落,洗刷着干燥的公路,洗刷着城市的喧嚣。平淡的雨水,却有无穷的力量,他能用杂乱的的落地声,掩盖内心的恐慌、焦躁;他能揭掉人们脸上虚伪的面具;他能包容每一个犯错的孩子的泪水,用他的爱去隐藏脆弱的眼泪。
我喜欢破碎的东西,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东西才是完美。破碎的玻璃杯,让人懂得珍惜;破碎的眼泪,让人懂得成长;破碎的友情,让人懂得包容;破碎的人生,让人懂得回味。用手捡起破碎的玻璃渣,鲜血顺势流下,低落在玻璃渣上,渲染出一副亮丽的水晶画,静静蔓延。破碎的手指,让人懂得疼痛也是一种经历。
我喜欢周杰伦,并不是只喜欢他的歌,他的单眼皮,透露着叛逆的纯真。他的歌,演绎着传奇而又平淡的人生。他是个奇迹,主宰着一个时代,多少人为他沉沦。走在大街上,耳边处处都是他的歌,他的歌词,杂乱但又抒发出每个人的内心。他是个天才,但绝不会江郎才尽。
……
我喜欢白色,因为我向往平淡的生活;我喜欢薰衣草,因为我向往平凡而内透绚丽的人生;我喜欢雨,因为我向往雨的平静,他让我回到最初的模样;我喜欢破碎,因为我向往坎坷的人生,他能让我充实内心的空虚,而不是庸俗无章;我喜欢周杰伦,因为我向往属于自己的世界,属于最初叛逆的思想……
我高三日记 篇6
美,这个字眼,是用多少语言也无法表达的。人们总以为“美”是多么伟大,多么遥不可及,而美就在我们身边。
那一天,漫天的飞雪,将世界带到一个寂静的深渊,然而,一阵清脆的敲击声,打破了这久违的宁静。我心中一惊,惊奇是谁在漫天大雪中工作,又是谁打破这雪中的宁静,正当我好奇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那是一个质朴的身影,蓝色的衣服在雪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美丽。狂风更加肆虐,暴雪更加猖狂,狂风卷着暴雪,夹击着这为老人,在风雪中,他显得如此瘦弱,黝黑的皮肤与茫茫的白雪形成鲜明的对比,好似乱石之中一颗耀眼的翡翠,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也许是因为人们不懂得欣赏,那最圣洁的灵魂却被埋没在众人之中,被人遗忘,被人忽视……
瘦弱的身躯下,是一个伟大的灵魂,他们的手中总是提着一把扫帚,这扫帚有着非凡的魔力,所到之处,便立即一尘不染,蓝色的“战袍”,污迹不断;白色的手套,油灰蔓延……脏兮兮的脸上,谱写的是环境整洁的诗歌,黑乎乎的鞋下,奏响的美好家园的凯歌。不知何时,一抹敬意由然而生,不,不是一抹,而是浓浓的敬意,这就好似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着耀眼的光芒更照亮了全世界,他所发出的光芒,甚至胜过了日月星辰,真光圣洁而无暇,虽然身体没有像常人一样那么干净,但他的心灵却胜过常人纯洁,人们赋予它一个圣洁的名字——“环卫工”!
风雪中,他唱着悦耳的山歌,伴着扫帚和簸箕的碰撞声,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狂风怒号,暴雪长啸,唯有那撞击声忽近忽远……
我高三日记 篇7
我的名字叫颜浩瑞,一个活泼聪明的小男孩。我的外表并不奇怪。在一双明亮透明的眼睛下,我有一双大大小小的嘴巴。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唱歌和跑步。我最喜欢的事情是唱歌。虽然我的声音有时有点沙哑,但认真地唱歌还是很好的。除了唱歌,我还喜欢跑步。我过去跑得很慢,但我一直坚持说,虽然我仍然不如一些同学跑得快,但我现在跑得比以前快多了。我最好的技能是跳绳。我以前不喜欢跳绳,但是一旦学校开了运动会,我就表现得很好,在班级男生组中得了第一名。
我的缺点:粗心
在一次考试中,我对自己说:我肯定会是这次考试的第一名,但考试后,我实际上得了88分。我非常后悔,不知道回家后如何告诉我的父母。放学后,我慢慢走在回家的路上,想着如何不被父母责骂,如何不让他们知道……走着走着,我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家。我不得不走进去。当我到家时,我发现妈妈已经在家了。我心想:告诉我妈妈真相。过了一会儿,我犹豫地对妈妈说:我……我得了88分我以为妈妈会骂我,但妈妈说:儿子,再试一次。”听了妈妈的话后,我努力学习,并在下次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
我的优势:我喜欢看书
有一次,我一完成作业,我就问妈妈:我现在可以玩电脑了吗?”母亲回答说:“30分钟。我母亲一讲完,我就在计算机房里等着。我刚打开电脑,开始玩游戏,却发现床边有一本好书,书名是《如果你给我三天光明》。我把它抱在怀里,看着它。它说一个小女孩不能听,不能看,也不能说话。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训练,她终于通过刻苦练习成为了一名著名的作家。这个故事非常感人,但是30分钟后,这就是阅读的美妙之处。
这就是我,一个既有缺点又有优点的人。有时粗心,有时看书,有时唱歌,有时跑步,有时跳绳……
我高三日记 篇8
听了这个题目我想起了许多事,有开心的,伤心的,难忘的,有趣的……但是在我记忆的长河中,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件事让我特别感动,打动了我的心。
现在再次回想起这件事,我的心里有一股强大的暖流在流动着!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那时我七岁,有一天晚上放学回到家时,我们老师留得作业并不是很多,但当时对于我一个刚会识字的小朋友却是多得不得了呢!而当时的我迷恋上了电视剧,就像先看完了电视剧,再去写作业,而我的妈妈听完了老师给我留的作业,特别不同意我的想法,才许我看我心爱的电视剧。因为想法不同,我和妈妈争持起来。最后,因为我争持不过妈妈,哭着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间后我感觉有些痒,但我当时生着妈妈的气,并没有很在意。
到了晚饭时间,我以为妈妈会来叫我吃饭,可谁知,都过了晚饭的时间了,妈妈还是没有来叫我吃饭。我当时觉得身上比之前更痒了,我撩开衣服一看,发现我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一片小红点,我吓得哇哇大哭,爸妈听见了我的哭声,三步并作两步就过来了,看见我满身的小红点,急忙问道:“这是怎么了?走!赶紧上医院!”我听了妈妈的话,止住了哭声,点点头,赶紧穿好衣服。于是,我们一家就在晚上赶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医生说:“美欧多大事,只要少受风,多喝点水就好了。”“行!”妈妈赶紧回答。后来,经过妈妈和爸爸的悉心照料,我很快就回到了那个活蹦乱跳了我。
经过这件事情,妈妈和爸爸对我的爱,打动了我。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很不懂事,而妈妈并没有和我计较。还每天悉心地照顾我;每天给我做美味的饭菜;每天细心地给我抹药膏。这些的回忆是美好的,我要永生永世都要记住他们对我无私的爱,长大后报答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
我高三日记 篇9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位阿姨,我觉得她很伟大,还有着常人不具备的毅力!面对生活,她从不认输,总能积极乐观的面对一切困难!
她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无论见了谁,总是一脸慈祥的面容,阿姨从小就没有了双臂,在别人看来,生活已经抛弃了她,可她却并没有被残酷的命运所打倒,因为她始终坚信,老天虽让她失去双臂,但却同时为她开启另一扇门。
她天生就有一双灵巧的双脚,我亲眼看到,她用脚梳头、洗脸,穿衣服的时候,用一只脚撑起一支袖子,然后用另一只脚向上披,还能穿针引线,绣出各种各样的.花草、景物、动物一类的东西。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的动作,我真的不敢相信,如此精致的图样,竟会出自一双脚,在此我为阿姨竖起了大拇指,佩服!佩服!这些年,她让所有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我感谢老天让我有幸结识她,她的正能量传播给了身边所有的人,许多人看到他的乐观精神,心里都非常欣慰,都以她为楷模,每当周围的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她,就不由得在心中暗自鼓劲儿,加油!因为这个人比我们难上千倍万倍,阿姨的精神就这样影响着许多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
阿姨的名字叫“赵淑芳”,她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非常疼爱她的丈夫,一家人其乐融融,在一块包饺子,用她那超长的脚趾,擀皮,包陷,一家人有说有笑,幸福的气氛溢出了农家小院。
经历这件事之后,使我的心久久未能平静,由此让我想到了,如今的社会,如今的人们,有多少人四肢健全,遇到一点困难,却只会想着退缩,逃避,甚至为了一点点个人利益,不惜出卖尊严,出卖色相,去沿街乞讨,招摇诈骗,真是枉费老天给他们的四肢健全的身躯,如果让他们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位赵阿姨,我想会让他们惭愧余生,感动不已!
赵阿姨,您不但会打动我,也同时会打动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让他们走对路、走好路!
我高三日记 篇10
一次,我与孔子共同出游去访问著名人士师襄子,向他请教琴艺。孔夫子苦练一首曲子已经十天了,师襄子缓缓走来,满意地点了点头:“你的琴已经弹得不错了,可以学些新曲了!”“我虽已熟悉乐曲,可还没掌握好乐曲的节奏。”孔夫子摆了摆手,抱着琴,盘坐在席子上一言不发,手指静静地拨弄着琴弦。我在一旁打量着他,心生疑惑:不出十天,就已驾轻就熟,为何还要再深入?
不久后,师襄子远远倾听孔夫子轻缓、柔和的琴声,“不错,不错……”他喃喃自语道,话音刚落,就叫来了孔夫子“你已熟悉弹琴的节奏,可学些新曲。”孔夫子鞠躬作揖,伸出手,向远处眺望:“我还没领悟琴曲的思想感情,还需再等些时日。”他又把衣袖一挥:“芯蕾,去送送师襄子。”“是!”我倾着身子,撇出手,“先生慢走。”我皱起眉头,瞧见孔夫子目光先是集中在琴弦上,再转了转脖颈,心无旁骛的样子,仿佛独自身处在寂静的林中,隔绝了嘈杂的人群。
不出几日,孔夫子为师襄子献上那首曲子,师襄子则高坐于他之上。师襄子沉迷之中,陶醉地垂下眼帘,细细品味。“你已领悟琴曲的思想感情了,可练些新曲了。”
孔夫子放下琴,连忙摇头:“我还没体会作曲者是怎样的人,还早呢!”
师襄子也为他勤奋学习的性格感到欣慰和骄傲。孔夫子弹着弹着,霎时,摆动着手指松开琴弦,神情俨然,师襄子不知:“怎么突然停止了呢?”他仿佛灌输了新的知识,时而若有所思,时而怡然遥望,时而咧嘴轻笑。“我体会出作曲者是个什么样的人了!那人肤色黝黑,身材高大,高瞻远瞩,有如统治四方诸侯的王者,除了周文王还会有谁呢。”
我在一旁,思考着:“孔夫子是如何知道周文王是作曲者?师襄子捋了捋胡须他无比敬佩孔夫子,两手轻和拍了几下掌:“您真是圣人啊,这首曲子就是《文王操》呀!”
“孔夫子学琴,锲而不舍”,孔子身为儒家学派奠基人,不愧是为我们树立好学、善学品质的大教育家。
我高三日记 篇11
要回家,坐车走,买菠萝,和妈妈聊天。突然好想回家啊,迫不及待的。原来有那么多梦,都是这样渐渐破碎的。班主任的专制和高压压的我有点喘不过气来,只想反抗。在他眼里,哪怕我们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二十个小时都在学习,只要成绩提不上去,似乎都是因为懒,因为不够努力。然后晚自习在教室里逛,看着我们疲惫的神情,又开始抱怨我们不够乐观,太笨了,把自己搞得那么疲惫,一点都想不开,性格不好怎么怎么的。
就好像怎么做都是我们的错。老师啊,你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想,我们的苦衷呢?高三是应该拼命学习,可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也不是机器人,天天压榨我们,又不给一点点的鼓励。总是考倒数第一,却又老想着第一,你想想,这符合实际吗?
想着回家后,阳光真好。我可以坐在院子里,有一天的假期。一天的时间,不看电视,不看电影,用来回忆过去的事情,总结生活。时间足够回忆的,足够奢侈。我想我真幸福,还没有狼狈到连回家的机会都没有,连回忆的时间都没有。据说,就算不学习的时候,也要经常动动脑子的。脑子长时间不用,会导致弃用性大脑痴呆。我想,比起那些在外面打拼,饱经风霜的人们,我其实并没有多辛苦。
我们却还在抱怨,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你想想你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觉得很多事情都是应该的,如果不如你意的话,就开始抱怨环境如何如何。却没有想过,如何去适应,去乐观的接受。我们真傻,那么多时候,把幸福的赌注压在别人身上,却不会全心全意地靠自己。曾经看过一句话说的多好,没了自己,才去依靠别人。
我高三日记 篇12
我有我的大海,我有我的天空,我有我的宇宙。我的心同白云一样高傲,我的情像火焰一样炽烈,我的思想如沧穹一样深遂,我的创造似闪电一样耀眼。
——题记
也许我并没有题记写的那样好,但是我就是我,自认为不错的我。
我“身长九尺,鬓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单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狂吐,我啥时成关羽了?)不过,我最不在乎的就是外表,不就是一张皮吗?没了这张皮,谁不都一样,清一色的骨头人。我爱好比较广泛,什么音乐,看书呀,我一个也不放过。我不是书呆子,只是个书籍爱好者;但我却不比书呆子的喜好程度有什么差距,不信,你瞧:“鲁定坤,这么晚了还在看?”“啪”灯灭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按下手机,亮起了微光,书继续被我翻着。第二天,“手机回收……课外书收回。”
无法否认的是,我是个粗心国的最高首领,此“荣誉”,我一直保留到现在。有一次,数学考试,题目出奇的容易,我以超过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试卷。如果不检查,结果可想而知……我还是依照经验,检查了一遍。当我正做着100分的春秋大梦时,卷子发下来了,我的妈呀,才89分。一道,两道,三道,四道没做,检查了也会出如此问题?
我呀……这个人就是招人妒嫉,妒嫉什么呢?也许是我太……“太”什么来着,哎,又忘了。可怜,人太老没办法。哦,想来了,妒嫉我太老,老的让人妒嫉。一定是的,不然的话,我买了一辆340元的赛车,而且看起来很旧,居然也有人把它当宝贝,每天它都倒在地上,身上留下妒嫉的踢伤……树老根多,人老话多。我人老嘛,总爱说说话,上课自然是不例外。每节课上课,老师都要妒嫉的让我罚站……有时还让我去他办公室,逼我改过,“以免让我,使他感到妒嫉……”
我就是我,与众不同的我。
我高三日记 篇13
一个人可能最认不清的便是自己,我亦如此。但,那一刻,我找到了迷失已久的自己。
——题记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便被人冠上了“优秀,坚强”的代名词。成绩不错,懂事乖巧,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别人眼中的“乖孩子”。
我也一直就这么堂而皇之又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我一直努力着,不出任何差池,做着别人眼里的那个“我”。
六年时光飞逝,我已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女孩,我长大了,但需要更努力,努力。我也不清楚自己做这么多是为了什么,是否值得……
那一天,阳光出奇的明媚,天也蓝的不见一丝杂质。已在家中闲的发霉的我决定出去透透气儿。打好招呼后,我出了门。3而我一个人又能去哪呢?书店?每次出门便是如此。我漫无目的的地走着,走过了书店,略过了公园。就我一个人,穿过车水马龙,穿过人潮人海,走了很远,很远……
天色渐暗,日暮西沉。我才一拍脑袋的惊醒,急忙转身,飞奔起来。忽然,我倏地停下了脚步,天色渐暗,华灯初上,世界并不那么明亮。纵使如此,我还是在茫茫人海中轻而易举的找到了他们——披头散发的一对夫妇,我的爸妈!我使出全身气力奔过去,一头扎进妈妈怀里。别人眼中那个内心强大的我,失声痛哭。那一瞬间,我忘记了周围人那烧灼的目光,聒噪的汽笛声,只是不停地哭着,哭到没有力气再去喊叫,嗓子干痛,还在流着泪。我觉得闷,缓缓抬起头来,看着他们——头发凌乱,身体疲惫,但是那张苍白到毫无血色的脸上,却挂着令我多么难忘的笑容,多么温柔!妈妈的衣衫已湿了大片,那是我的泪啊!
我怔住了,原来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好好活过。我活得很累,却从未发泄过。看着那泪,我莞尔一笑,我终于拨开云雾,寻觅到那个真正的我。
我不优秀,也并不坚强。我胆怯,懦弱,甚至,没有担当。但这并不能阻碍,我去努力,去奔跑。这个权利,任何人都有。同样,也没人可以去剥夺。这一点,我坚信着。
我和爸爸妈妈回到了家。我战战兢兢,害怕会遭到谴责。但是没有,妈妈给我煮了一碗香浓的牛奶麦片,在我吃的时候,爸爸用他那粗糙却温暖的手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长大了。今晚,就好好歇歇吧,明天,还有新的征程等你去踏上!”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夜,梦正香……
我很平凡,但我会去努力,我很懦弱,但我会学着坚强。我整装待发,为了明天一个崭新的开始。
这才是我。
这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