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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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日记 篇1

“人生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一只猫,活了一百万年,死了一百万次,活了一百万次,但只有猫活着的最后一次,才可以称作“重于泰山”。一只猫,它开始被人们作为宠物,每次它死时,人们为它哭泣,但猫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当猫成为野猫时,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也就在这时,猫爱上了一只小白猫,它们一起生儿育女,猫爱白猫,也爱小猫。

直到一天,白猫躺在猫的怀中,静静地离去,猫悲痛万分,它哭了一百万次。当新一天太阳升起时,猫跟着白猫,去极乐世界中去了。生命,它的意义既简单又困难,说它简单是因为只要生命中充满了爱,一切困难便迎刃而解;说它困难是因为如果生命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的调和剂------爱的话,生命将毫无意义。有了爱,生命将得到升华;有了爱,世界上的“冰”都将变成炙热的“岩浆”;有了爱,本是反目成仇,冤家对头的两人,将会变成肝胆相照,合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好朋友……爱不仅伟大,它也正是生命所在的.意义。

一个人(或物)来到这个世上,只有付出了爱,哪怕只是一丁点儿,那么他来到这个世上也问心无愧。书中的猫一开始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所以,它前几次的死,毫无意义。当它爱上了白猫,并真心去爱白猫和小猫时,它的生命也充实了许多。当它再一次去世时,它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也许,它已在天堂与白猫相遇了……相传有爱,世界将更好。

读后感的日记 篇2

读巴金老人的《家春秋》,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平淡的语言,却以书中人物迥异的性格,牵住了读者的心,而不同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们绝然不同的命运,一本书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家庭是一个社会的鲜明的.代表。

书中的三兄弟同出自一个家庭却有着不同的性格和命运。老大觉新,从小就是长辈眼中的“宁馨儿”,乖巧、懂事、事事为别人着想,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着命运安排给他的一切。听从长辈的安排放弃了学业继承家业,放弃了青梅竹马的爱情娶了长辈给选的媳妇,最终他所爱的人死的死,散的散。每次读这本书读到觉新的时候都感觉心里发闷,看完后往往要伸伸地吐一口气,为他的隐忍、窝囊,心里不喜欢这个人物,却又一次次地为他牵挂。

老二觉民是一个不为旧势力屈服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爱情跟这个旧家庭顽强地斗争着,最终获得了自己的幸福。老三觉慧是一个典型的新青年,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老大和他的两个兄弟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道路。

《家春秋》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不同性格的人物内心苦苦的挣扎,努力抗争的迎来了温暖的春天,懦弱、畏缩的被旧势力冰冻。

读后感的日记 篇3

今天,我拿出《伊索寓言》看起来。一篇《狐狸和乌鸦》吸引了我。这篇寓言主要是讲乌鸦得到一块肉,被狐狸看到了,狐狸就用花言巧语去骗乌鸦的。乌鸦经不起吹捧,把肉白白送给了狐狸。我看完了便笑乌鸦太笨,但心头随之一震,乌鸦爱慕虚荣,我又何尝不是呢?

往事一幕幕,我的心又飞到了三年级的一次考试前。老师在讲台前面说:“昨天讲的'那一类推理问题,还有谁不会,我给他讲一下。”我的手举到一半 ,目光不由得向周围一扫,全班除我无一人举手,我心想:算了,别人都会,就我不会多丢人。反正老师不检查。我的手便往下一放。老师看没人举手,便以为我们都会了,便发下试卷考试。我拿到试卷一看,呀,无巧不成书,试卷上的应用题有三四题都是我要问却没敢问的推理问题 ,没办法,我把前面的试题做完了,后面的三四道应用题只能硬着头皮胡乱写了。试卷交上去了。下午,老师铁青着脸走进来,看来老师生气了,赶紧把头扭向一边。老师开始报分数了,手上的试卷越来越少,我的心也越来越紧张。当报到“刘彦文,75分”时,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豆大豆大的掉下来,真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啊!

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不能贪慕不必要的虚荣,学习上要不耻下问,才能获得好成绩。

读后感的日记 篇4

我非常喜欢《鲁宾逊漂流记》这一本书,书中讲诉了一个普通年轻的青少年鲁滨逊不听父母的劝告,独自去航海冒险被大浪卷到无人岛后,克服了种种困难,顽强的生存下来。下面我校介绍故事了。读完这本书后,鲁宾逊这个人以深深的刻在脑海中。他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但凭着他的勇气,他的智慧,他的勤劳,战胜了寂寞,战胜了饥饿,战胜了寒冷等许都问题,所有困难似乎是磨练他意志的刀石,在他不懈努力下,他终于从一无所有变成一个真正的富翁。

读着这一本书我曾设想如果我是鲁滨逊,也被大浪卷到无人岛上,我将怎样去面对?我的命运又会怎样?

平日在家里,我除了帮妈妈一点小忙,家务活全是妈妈一个人干的。我的主要任务是我的作业,其他一概不问。记得有一次,妈妈爸爸都去了外婆家。到了中午,饥饿难忍,如何为抱我的肚子呢?打开冰箱,看到一盒鸡蛋,对,做荷包蛋。我打开煤气灶,学着妈妈先倒了一点菜油后,就急匆匆地敲了个蛋放进去,锅里噼里啪啦地飞溅出油花让我害怕,害得我连铲刀也不敢放进去。直到锅里发出焦香味,才发现一面已经焦的发黑,另一面呢,还没有熟。吃在嘴里,荷包淡淡的,没有一点味道,原来是忘了放调味料了。唉,太丢人了。爸爸妈妈回来后,忙着为我准备吃的,但却引发了我的深思:如果我一个人在家,我将怎样养后自己。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深深的.感到:学习固然重要,但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训练自己的生存技能也是非常重要的。

读后感的日记 篇5

我读过不少《儿童文学》,但《震动》这本书却震撼了我的心灵。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宋佳玲、钟雷、黄春荣、元帅、顾芳芳、俞前进等人。不过,那四位才是主角。钟雷和黄春荣为了一件事,决定在一座山上挑战,宋佳玲和顾芳芳两位女生有所察觉,便跟着他们来到了这座山上,并且元帅也来了。忽然,山崩地裂,钟雷突然有所领悟,说:“这是地震,这该怎么办?”大家心跟着跳了起来。一瞬间,一切都没有了。当这场地震结束后,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竟然都存活了下来。只有黄春荣的一只腿残废了。后来,他们为了生存,吃鸟蛋,吃树皮……

他们的这种精神真的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生存,最后竟然奇迹般地走出了这座山。而我们这样一个普通人为何不这样呢?我们也应该向他们一样,这样坚强,这样勇敢。为了前途而奋斗,不要怕在未来的路途中有任何困难,只要想着一点:努力向前冲。要勇敢的面对我们眼前的'事情,这样才会走出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看来人生有太多的苦难,要不然就毫无意义了,一直那样顺利,就等于一个死人嘞!其实,人生有苦难还是很好的,这样就可以开导许多孩子以及大人,不能总是那样依靠这别人来帮你解决吧!

好了,其实只要这样,就可以了!不管什么困难,都化险为夷了。

读后感的日记 篇6

鲁迅被誉为“民族魂”,有一次,我有幸拜读了一次他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清新又带着犀利,令我记忆犹新。

《呐喊》的首篇《狂人日记》是一篇零散的日记组成,作者由狂人的视角写出了当今的“吃人社会”上至易子蒸子,下到徐锡林、秋瑾……狂人看似狂,但在我看来,他却是在那“吃人社会” 中最清醒的。他从仁义道德中看到吃人,医生来把脉也视为吃人的前兆!作者鲁迅先生借助狂人的眼光写出了那时社会的黑暗,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统治。

另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中“我”以一个酒店小堂倌的视角写了一个封建文人的一生。孔乙己是一个科举制度中的悲剧文人,他穷困潦倒,却不肯脱下一件镶满补丁的长衫。他满口伦理道德,却迫于生活成为一个“梁上君子”。孔乙己是封建制度的悲剧,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酒店中人嘲笑的对象,只好选择死亡。暴露了当时社会的`问题。

另一篇《风波》中写了一个小乡村中七斤一家的风波:革命的胜利让七斤剪了辫子,但张勋复辟又让他恐慌。风波过去了,六斤裹着小脚继续走老辈们的路,道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

《呐喊》这部有讽刺意味的小说,让我们了解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生活。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读后感的日记 篇7

这是一本写皮卡生活的书,这本书前面有一句话:皮卡歪歪扭扭地走过来了,那也是你走路的样子了,也是所有长成大人的人曾经走路的样子……意思是:皮卡生活的道路,长大的路,成长的路坎坎坷坷,不好走。但这是我们必须经历的道路,我们每个人,包括老人,大人们也曾走过的一条路……这条路,会让你变得更加顽强,体会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味,让你长大……读到这,你也许会问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呢?他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作家——曹文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皮卡班上有个叫马飞的小男孩非常霸道,仗着自己的哥哥马强是本校高年级的.学生,总爱欺负人。马飞有个外号叫做“尿王”,因为他在课堂上很容易小便失禁。他们哥俩都喜欢欺负皮卡,哥哥皮达知道后组织了一帮人和他们对着干,惊动了警察。最后在一系列的碰撞中,皮卡和“尿王”却成为了朋友。

这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像马强一样仗着自己比别人高,专挑比自己弱小的同学,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身为大哥哥大姐姐应该去帮助弱小的小妹妹小弟弟,而不是欺负他(他)们的

正因为马强这个“反面例子”,我才懂得了这个道理。

我觉得我们课余时间可以不去读那些无趣的小说以及小人书,我们应该多读读曹文轩的书,真正的好书是让人懂道理的书,

与其去玩游戏,不如多读几本书!

读后感的日记 篇8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时间飞逝,有些人不珍惜时间,总想把事情留在明日做,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一年虽有三百六十五天,但是也是一眨眼的事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在开的时候。但是,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就不复返了呢?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样的匆匆呢?于是,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划过;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上流过;发呆的时候,日子从脑袋上绕过,时间就这样流逝走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三百八十多的日子里的我,除了徘徊外,有剩些什么呢?

在这四千三百八十多日里的我,就把他们白白的浪费掉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日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样的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油丝样的痕迹呢?

在小学的'日子不多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个同学之间都有点小小的误会和矛盾,就让我们在下半学期不多的日子里慢慢化解,让每个同学都和好如初,在小学不多的日子里和平共处,不再有矛盾,不再有争吵,随着时光飞逝,让我们每个人都珍惜小学的美好时光,珍惜在小学不多的日子,珍惜这个美好的大家庭,珍惜美好时光吧!

读后感的日记 篇9

这本书写了两篇动物小说,一篇是《狼的故事》,另一篇和书名一样,也叫《苍狼》。这两篇中,我比较喜欢第一篇。

狼的故事讲了一只公狼为了救母狼,顶撞了头狼,被赶出狼群,成为了独狼。在寻找狼群中,不小心被抓进动物园,虽然在地震中逃出,独狼却失去了尾巴。后来,独狼遇到了一个叫阿麦的年轻人,被他当作狗抓起来,后来在小狼的帮助下逃了出来。经历了这些事后,独狼对狗和人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后的结局是独狼找到了狼群当上了狼王。

在书中,多次提到了人对狼的怨恨,我忽然想起另一本写狼的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描写狼的成语大多是贬义的,比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在人们的印象中,都是负面的形象,从“小红帽”到“喜洋洋与灰太郎”,大灰狼似乎都是反面角色,但其实,狼并没有那么坏,它之所以有时候去偷人养的东西,是因为实在没东西吃了,而且,“人伤害狼的次数比狼伤害人的次数多。”

这篇小说中还讲了两只狗,阿克为了保护主人的朋友的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拉拉在被主人的.朋友把自己的一个孩子杀死后,还是不让独狼伤害他。阿克和拉拉在不是自己主人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保护人,它们对人的忠诚令人感动。

其中也出现了许多人,有像老人和少年那样善良的人,也有许多对狼有偏见的人。

从这本书可以看到人和狼的彼此怨恨,也能看到狗对人的忠诚,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读后感的日记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别字钢笔》。

这篇文章说的是一个名叫杰克的外星机器人,他看到人类创造的许多奇迹,便想到地球上去学习学习。去之前,他的朋友送了他一支钢笔,朋友告诉他,这是一支很神奇的钢笔,可以帮他解决许多的问题。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坐上飞船来到了地球,并很快找到一所学校学习知识。可是,杰克是一个没有耐心的人,在学习过程中,每次作业总是有很多的错别字,老师很生气,对他说:“要想学习好知识,最起码的'就是不能写错别字,你这样是学不好的”。

杰克看着一本子的红叉叉急得满头大汗,却怎么也改不出来。猛然他想到了那支钢笔,便用那支神奇的钢笔改出了所有的错别字。老师见杰克变化这么大,认为杰克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便邀请杰克参加学校的修改错别字比赛。杰克很是得意,就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杰克到了比赛现场,发现错别字是修改在黑板上的,钢笔失效了。结果可想而知,杰克得了倒数第一名。这件事对杰克的触动很大,他主动向老师承认了错误,老师原谅了他。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能借助别的力量去完成每件事,必须学到真正的知识才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一次英语课上,学完音标,做音标的听力判断时,几道题我绞尽脑汁怎么也想不出来,突然间,我看见同桌的答案,便抄上去了,之后的一次考试里又考到了别的难题,我败下阵来。所以,我们的每件事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完成,才能学习更多更踏实的知识。

读后感的日记 篇11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篇名叫《依偎》的长篇小说,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的,故事很吸引人,也很触动我的心。

故事的男主是一个要去参加一个笔会的画家,在到达酒店后才发现自己的行李不见了,正当自己不知所措的时候,女主及时出现并帮助他进了酒店。这时我就在想,这个世界上一定是有缘分的,两个陌生人,如果注定有故事就一定会相遇,即使在之前你经历过自己认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经过时间的洗礼而消磨,真正注定的人一定会出现并在你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故事中的女主一直缠着磨着要男主讲他的爱情故事,然后自己深陷其中,体会着故事中男女的感情纠葛。我想她自己肯定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而且是不同寻常的故事。而故事的发展也证实了我的想法。

整篇故事的曲调很轻松,就像故事提到的藤香茶一样悠扬,耐人寻味。这样看来也许很平淡,但是文章使用插叙的手法,穿插地讲述两位主人公的故事,使得读者被故事吸引不自觉往下读。就像在我以为男主与马力的'故事停留在那个草丛的夜晚的时候,后面的叙述却着实震惊了我。这样就使我不得不往下看,也许故事还会有更加惊人地发展。

整篇故事看下来让我很感慨,一切都像梦一样,似真似幻。也许这篇文章能够让我在通往梦乡的道路上,找到一种救赎、安妥自己灵魂使我方式。

读后感的日记 篇12

《难忘历史》是我觉得本暑假最好的一本书。它让我们知道我们中国人的光辉历程。这本书主要是一些从古到今的历史典故。比如它有三国之事,也有现代的红军征途。其中我喜欢三国的一篇故事,由林汉达编写而成,名叫《一身是胆》。

这个故事,讲的.是刘备夺取汉中与曹军决战,他派黄忠去战,夏侯渊因黄忠不下山,于是不再管他。但这时候黄忠立马冲下去,把夏候渊杀了。希了夏侯渊后,打听到北山有敌军粮食,便去夺取。半路却遇敌人突击而失败。赵云听到北山有动静,便去看。他看到黄忠被追杀时,立刻冲上去把敌人解决而且用”空营计”吓跑了敌人。第二天刘备得知,来到赵云营里来看他,将士们让他看了夜里交战的地方,便说:赵将军真是有勇有谋啊!"“是啊是。

他可真是一身是胆。"将士们说。说罢,刘备便给赵云庆功。庆完功说:“敌军坚持不了多久了”。最后因天越来越热,闹了疾病,粮食也不足,手下也跑了不少,就退兵回长安了。从此汉中是刘备的地盘。

闭上眼,脑海中浮现的是赵云杀退曹军的场面,对赵云有几分敬畏,也非常佩服。我佩服赵云是因为他有勇有谋,能够用计将敌军赶走。我喜欢这本书就因为这里面有太多的伟大的英雄故事值得我们学习,有太多的谋略与太多的智慧。用知识去积累,让事实去验证,不断努力,不断进步,用知识和视野去战胜一切!

读后感的日记 篇13

当我第一次看见着本书时,不相信这是一本需要带手绢阅读的书,可是我错了,诚如宣传所言,我哭了,我的确被着本书“震动”了!

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芒,看到了大地震中那些舍己为人的奉献者,看到了世上最重要的东西——互帮互助。我能说,这本书使我变得更加坚强!

在差生黄春荣面前,何平老师选择了不顾自己姓名去找他;初三学生季洁为了救同学,生命永远停在了17岁;同学李全有自己幸免于难,便竭力去寻找失踪的同学;钟雷为了不让自己的伙伴饥饿,冒着被鸟啄和被石头砸的危险去找鸟蛋;女生顾芳芳主动要求脱下鲜艳的衣服,以便吸引飞机而获救;俞前进为了找人来救被困在山里的同学,当毒蛇咬了自己中指时,自己把中指咬断了······能不说,这些不能震撼我们的心?

在困难面前,我们一定要想着别人,不能凡事只想着自己,也要为他人着想。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希望,要想团结,不需志同道合,只要每个人都用真诚去面对这个集体中的每一个人,学会谦虚,学会倾听,学会冷静,在必要的时候让步,风雨同舟,同甘共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行!就像那次年级篮球比赛,我们全班同学都在努力——篮球健儿奋勇拼搏,不顾一切地抢球,运球,投篮;拉拉队员用热情的'舞蹈鼓励这些健儿们;同学们高昂的呐喊声又给健儿们增添了多少信心!虽然这次我们输了,但我们那坚持不懈的信念永不可摧!加油!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变得更加团结,变得更加坚强!

读后感的日记 篇14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数十寒暑,一眨眼就过去了。它是如此的短暂,犹如大海中的浪花,刚卷起转瞬便又无了影踪。司马迁曾说过:人有的死轻如鸿毛,而有的却重如泰山。为何有的人能让这短暂的一生去创造永恒的美丽,而有的人只能碌碌无为地虚度一辈子呢?

有的人认为享受富足、安逸、闲适或呼风唤雨、权倾一时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生,却不知已为名利所累。的确,莫扎特在他最喜爱的音乐上取得了辉煌成就,却最终贫病交加地离世而去。梵高的.画价值连城,但在他生时却得不到别人肯定,而且最终以轻生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可是他们却永远地活在我们的心中,惟有真正的人生才能不会因生死而改变,不会因时间而兴衰,而永远闪烁于浩瀚的天宇之间。

“淡薄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诸葛亮的这句话在居里夫人身上应验了。也许她可以用这笔奖金来改善生活,可出人意料的是,当她得知镭的放射线可以治病时,她毫不犹豫地将价值数百万法郎的镭捐献出来;当别人认为她应当把奖金投入到科学研究上时,她却将奖金捐赠给战争中的法国,并凭借自己的努力再一次获得了诺贝尔奖。

一个人的追求也许会为人所费解,那是因为人们没有站在那些非凡之人的生命历程上去了解别人的理想。居里夫人一生不为名,不为利,为了追求科学的梦想,她付出了自己所有的青春和精力,但是她的价值重如泰山,她的美丽为世人所永记。

读后感的日记 篇15

《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一回中,王熙凤初见黛玉这个场面就让我觉得王熙凤是一个很高贵,口齿伶俐,十分爱炫耀,爱打扮的一个人。通过王熙凤刻意来晚,高声笑语表现了她在贾府中的特殊身份和地位;精心装扮,显示了她的富贵豪华。见黛玉时的携手、细细打谅后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的动作,和忽喜忽悲、处处围绕老祖宗的一番言语,无不显示她的机变逢迎,世故圆滑。而接下来的几句问话,却颇令人玩味: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一连问了黛玉三个问题:年龄、读书、身体,表面一看,快人快语,待人爽朗而热情,对黛玉各方面的情况都十分关心。但实际上,我觉得她并不是真心关心黛玉,细细读来,这不过是她的目的'所在。接下来的两个“只管告诉我”,以及询问婆子们的两句话和接着下的一道命令,令我感觉到了她在贾府中就是要把她自己特殊身份和地位明白地告诉黛玉,听我的,没错。这就和她的出场一样,一言一行都是表演,这表演极富心机,刻意求工,可谓“机关算尽”,世故圆滑之外又锋芒暗蕴。

像王熙凤这样年轻貌美,又有治家之才,但又爱财如命,她无文化知识却又聪明绝顶。虽然好景短暂,但一个女子能精明至如此,不得不令人佩服!

读后感的日记 篇16

按照迷信的说法,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生命形态,如来佛祖说:天地人神鬼,毛羽麟角昆;神、佛、仙、怪、鬼、精、灵,魑、魅、魍、魉、魂、魄、魔;唱戏的行当也分成“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看来人和动物以及妖魔鬼怪都差不多,无论哪个部落,构成和关系都大同小异。人的世界分成三教九流,鬼的世界也有地位高低。阴间有小气鬼,阳间有吝啬人。所有的神仙和妖怪其实都是人的夸张和变形。

鲁迅见识了太多太多所谓的正人君子,对他们的嘴脸厌恶至极,相比之下,他反而更喜欢有点人情味的鬼——无常。公道、无私、甚至有点善良和人情味,这已经让见惯了国民劣根性的鲁迅欣赏至极了。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当然鲁迅不相信有鬼,也不可能喜欢无常,只是借此来讽刺伪君子,只是希望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而已。大家都做个好人,不亦乐乎。

读后感的日记 篇17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读后感的日记 篇18

在世界名著里,有很多类型的书。我呢,对科幻小说有浓厚的兴趣。在我的书柜上《隐身人》是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科幻小说。

故事中,主人公是一位青年科学家——格里芬,他勤奋好学。特别热爱隐身术,但因为他对隐身术研究过于执着和痴迷,逐渐丧失了人性,最后发展到与人类为敌,并要建立自己的'恐怖政权。格里芬隐身术的第一个结果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位纵火犯,火烧房东的房子。后来在牛津街上的一番遭遇更是他走到了人类的对立面,认为人人都与他为敌,人人都想捉住他。于是他变本加厉:偷到、伤人、甚至杀人,无所不干。这样的科学怪人终究是死。

书中专门阐述了隐身术的科学依据和相关原理,在一些细节上还做了详细交代。在阅读的过程中使人深深的沉浸在一个奇妙的世界中,令人着迷。

假如,我是隐身人。我就不会像格里芬那样做傻事,我会跟踪小偷,帮助大家和他们交朋友,这样就不会孤独、寂寞,更不会去盗窃,杀人放火。

《隐身人》通过主人公格里芬告诉我们,凡是企图是社会屈服于所谓“超人”的个人主义者,最后注定是失败告终。威尔斯通过这一典型有力地批判了超人哲学的反人类性,揭露了一个天才学者走上犯罪道路的社会原因。他告诫人们,科学技术的发明如果应用不当,会给社会造成危害,给人类带来灾难!

读后感的日记 篇19

自古以来,有多少人像孔子一样心怀大志,并尽一切努力完成它呢?久仰孔子大名的我,怀着神往的心情,读完了《孔子》这本书。

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在公元前479年去世。他生于鲁国昌平乡,逝后葬于曲阜北郊的泗水边,即今日孔林。孔子生前,以“仁”为中心,不仅要在社会上取得自立,事业上有所发展,还帮助别人做到这些。

我最感兴趣的是“孔子的教育特色”这一章。孔子怀抱着改革天下的宏愿,除致力政治外,尤其注意百年树人的大计。我敬佩孔子的有教无类。孔子弟子三千,品类复杂,有贵族、巨贾、贫民、大盗等,富贵贫*,孔子皆一炉而治之,并没有藐视穷人,这在封建社会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所以我十分敬佩孔子的有教无类。

读到这儿我想起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虽然李老师并没有孔子这样的创举,但她认真备课、认真上课,一丝不苟的精神也让我十分感动、敬佩。记得有一次,李老师正专心地上课,无意中,把书本斜了一下,就是这一下,我认识到了老师的.认真:崭新的书本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鲜红的字,我惊讶了,平时我们做的笔记只有一点点,但老师却写了整版的笔记,几十分钟的课,老师可能就要备几个小时,我仿佛看见李老师在课桌前专心致志地查资料、备课,我被感动了,更认真地听课,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回报老师课前课后所做的努力。

读了《孔子》,我了解了孔子一生的作为,并更加尊重孔子。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做个有用的人。

读后感的日记 篇20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

这价值中包括的就是人的自信。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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