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我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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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1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使我们发生改变。

——题记

在这么多人中,我们六十多个相遇了,组成了一个班,彼此成了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也因此改变了不少。

从我三年级起,我便成了一个人,一个孤独,没有朋友的人。

那时我刚从我生活了八年的江苏回到了四川,家里也并不富有,居住在一个小村,这里几乎没有和我同龄的人,我平时都不出门,因为家外还没有电视里那般快乐,有人一起玩也只是在学校,却也经常被别人欺负,我变成了一个不爱说话,不喜欢朋友的人,我从此堕落。

直到我到了初中,我开始开放自己,敢于和别人交流,成为了更好的我。

因为家里离学校太远,我只好住校,而且要上晚自习,所以平时的生活里都是同学们互相帮助,我也从害羞变得敢于和陌生人说话,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也得到了同学的喜欢。

我也真的很感谢大家,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感谢大家对我的照顾,感谢大家我对的帮助。我也十分珍惜和大家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我相信我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不,我们早已是一辈子的朋友!

是啊!在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事情,很多人改变我们,使我们能够成长,也会使我们从此堕落,生命就是如此之惊险,使人对它充满着期待,从而我们不会对生活轻易说放弃,有困难也总是会选择,再坚持坚持!

感谢我生命中遇到了他们,使我的未来有了方向,让我在迷茫中找到路,感谢有你们,我爱你们,我最最最爱的183!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2

我就是我,谁也不能代替。

仰望天空,云儿浮现在我的眼帘,发觉云儿的形状千姿百态,各不相同。时间赋予生命的万物是独特的。

深秋的傍晚,在乡间小路上静静的感受大自然,与野花打招呼。忽然一阵微风拂过我的脸颊,落叶在空中旋飞,落在地上,拾起一片落叶,它的形状有些不规则,毫无一丝污点。想找再一片相同的叶子,寻了好久,还是无法找到,有些失望。但我的嘴角却扬起了微笑,就如灿烂的花儿,只因它是独一无二的,只因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然而我也是独一无二的,世界如此之大可能会有与我同名同姓的人,但没有第二个我。惊喜着,跑回家,为的是珍藏着这片落叶,珍藏这份美好的记忆。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特的,生命是短暂的,我应紧紧抓住它。

执着的我就像一只小小的蜗牛,小小的我有着大大的梦想。蜗牛虽爬得慢,却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

梦的种子随风飘荡,风是会停的,梦的种子也会随着风的停止而落地生根。梦的种子一旦播下,我就会努力去实现梦,无论它落在哪里。然而它落在了荒漠,意味着我的梦之路是艰苦的,重重困难在前方等着我,我将挥洒汗水,留下足迹。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遗憾,有的是懒惰,我始终相信只有懒惰的人才会有遗憾。我要学习蜜蜂的精神,填补人生的不足,使其完美,不曾留下遗憾。

爱哭的我始终未停止过流泪,一次感动,一份真情,一颗善良的心,都会使我流泪。我一直在奔跑,摔倒过,可没有人伸出手扶我起来,只好哭着爬起来,继续向前奔跑。我擦干眼泪,停止哭,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哭泣。时间总是那么调皮的,总让我在身后追赶它。我爱哭,因为眼泪能洗去心的污渍,能让我停止抱怨,让我不再痛苦,学会微笑。

生活是五彩的,使我遭遇风暴中重新荡漾起生命的憧憬,在安详中思索。

我,执著的我。努力地完善自己,不想留下遗憾等来生叹息。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3

相信每个人都有最好的朋友,影响你最深的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从小到大,我身边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朋友。她叫陈玉宁,我们从小一起奋斗。现在我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梦想。

余宁比我大一岁。当然,他的思想比我更成熟,更聪明。我的性格很固执,总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但是六岁的时候,我被余宁说服了。余宁跟我说人不完美,太固执会让人讨厌。余宁一给我讲这个故事,我就不停地反思自己做错了什么。当然,“上帝帮助帮助他的人。’‘我从六岁开始就一直在努力改变自己。我十三岁的时候,也就是去年,大家都说我变了。此刻,我的心像天空中飞翔的鸟儿一样快乐。

只是因为余宁的一句话,我身边的朋友多了起来。每当我考不好,余宁就鼓励我。她告诉我,如果你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你必须努力学习。从那天开始,我制定了时间表,不再沉迷于电子游戏。所谓‘勤勤恳恳,玩无用’,如果仅仅一个月后,我通过了普通考试。

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和玉宁都会去图书馆或者百货商店的书店看一些知识渊博的书。余宁像我妹妹。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担心。本来我的书没动过,但是我和于宁在一起很久了,好像模仿过她的生活习惯。余宁曾告诉我,“书有其金屋。”‘当时我想:书里没有金屋!但是当我深入阅读的时候,我发现书中有那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啊!我才意识到当时余宁说的,“书有自己的金屋”,就是这个意思。

嘿!转眼间我们认识八年了。时间过得真快!这八年间,宇宁真的对我影响很大。有句话叫做:“‘你不需要很多知心朋友,一个就够了。这八年,我们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和故事,真的很难忘!余宁说的一切我都会永远记得。

再过几年,我们就毕业了。我们应该在未来的日子里实现我们的梦想。希望玉宁能在毕业前的几年里继续劝说我,改正我的坏习惯。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一起环游世界。遇见这样的好朋友是我的荣幸。玉宁,我们的友谊应该是牢固而持久的!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4

我,乐观开朗。

在同样温暖的午后,我和好友并肩坐在公园的秋千上,我笑着安慰因为贝母责骂哭泣的她,我说着母亲的好,说着我的母亲,她投来羡慕的目光,只有我心知肚明……

回家,与母亲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只是听见了母亲的一声声叹息而已,没了声响……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我,娇蛮任性。

“你能干什么呀!”“你怎么会是我爸爸呢!”一声比一声锐利的声响贯穿整个楼道,我知道爸爸当时很生气,但他的惊讶明显快于他的愤怒,我也知道他一定很生气,因为事后他的白发明显多于原有。如果时间可以倒退,我一点不会让他如此气愤,不会让他青丝变白发,可是——没有如果。

我,语止感动。

也是个甜美的午后,阳光正好,晒在背上暖烘烘的,打理着自己过于粗而浓厚的头发,心就像打了结的头发一样乱。母亲抚上我拿着梳子的手,轻吐:“我来吧。”没有半点的语言的交集,只是轻轻放开了那只拿着梳子的手。没有半点眼神的交流,她冰冷的指尖轻触我滚烫的后颈,很舒服,双手小心翼翼地侍弄着我湿湿的发,午后的阳光很好,在我的发上留下圈圈金印,心就像那被慢慢清理的结一样慢慢消散。母亲一边轻抚着我的头发,一边问:“痛吗?”“不,不痛!”太阳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我知道我的性情不定,也知道我伤透了你们的心;对不起,但是谢谢你们的原谅,让我拥有一个如此温暖的家。谢谢,我会一直爱着你们——亲爱的母亲父亲。

风吹落了银杏叶,给我铺成了金黄的幸福之路,我有挽着你们的手,踩着树叶噼啪往前走,不会停,不会停。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5

童年的每一件事情如沙滩边上的贝壳,在落日的照耀下发出美丽的光。我漫步在沙滩上,捡起一个贝壳,细细品味着里面的故事。

那时还不记事,长大后妈妈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我还发出了一阵阵的笑声。

那是我两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据妈妈说,我说话比较早,但学会走路却比说话要晚。那天,妈妈和姥姥在楼上叠被子,姨妈和舅姥姥负责照看着我和妹妹两个小家伙,估计是他们说话比较入神,回头看我们时,我和妹妹早已不见了踪影。这下可把他们急坏了,赶忙把妈妈舅舅都叫下楼,分开找我们。

我和妹妹两个人这时正蹒跚的走着,我扯着妹妹的手,一步一步的走在路上。马上要过马路了,马路上车来人往,车多的不得了,但我拉着妹妹的手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路上的车辆间两个一两岁的小女孩晃晃悠悠的向路对面走去,丝毫不看路两边的车辆,那些本疾驰的车辆,都自觉的停了下来,为我和妹妹让出了一条小道,我和妹妹自顾自的走着,那些停下来的司机却非常疑惑:这两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自己过马路,多危险呀,大人呢?

舅舅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过了马路。舅舅疑惑的问我们:晗晗,你告诉舅舅,你准备带着妹妹去哪里呀?我看着舅舅,奶声奶气的说:我要带妹妹‘公园玩玩’,舅舅你也去吗?舅舅无奈的看着我们,要带着我们回家,我却不肯,哭着闹着要去公园玩玩,舅舅抵不过我的眼泪攻击,只好投降,乖乖带着我们去了烟厂花园,舅舅回家后把我公园玩玩的事,都告诉了妈妈他们,还把我说公园玩玩的神态模仿的惟妙惟肖,把他们都逗得哈哈大笑。妈妈把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那是我么?多幼稚呀。

童年如一颗大树,挂满了美丽的记忆;童年如一本日记,写满了回忆中的快乐,伤心,眼泪;童年如一杯浓浓的茶,那么让人回味。美丽的童年将作为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6

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黑暗,门口的银杏树在风中晃啊晃,摇啊摇,“沙—沙”的声音仿佛是外婆低低的呢喃,满天的银杏叶在飘舞,慢慢的组成了昏黄的灯光。

外婆有一盏生锈了的灯,它的模样看着虽十分老朽,却陪伴着我走过了我的童年。小时候,我很怕黑,每到晚上那种仿佛要将整个城市吞噬的恐惧也会如约而至,特别是窗外的那棵樟树被风一吹就发出“沙—沙”声,像恶魔磨牙的怪声,更令我害怕了。

外婆在知道我怕黑后,拿出她珍藏了多年的台灯。

每每到我睡觉的时候,我便会悄悄的扣一扣墙,并轻声地问问:“外婆,你睡了吗?”这时,只见我卧室的小门会有一个小缝,再听见“嗒”的一声,一束温暖的昏黄的灯光,我的心也会慢慢沉下来,安然入睡。在外婆常年的训练下,我也不再怕黑,只是那盏伴随我日日夜夜的灯老了锈了,就像外婆的生命,有一天,灯灭了,外婆走了。

我们家搬进了城里,新房子的旁边有棵高大的银杏树,一到秋天,它的叶子就会变得黄黄的,像极了那盏生锈的灯,继续陪着我走完青春,走完人生。

外婆一定带着老灯住在了银杏树里,而且故意不在春天出现,是为了锻炼我不再怕黑,而又在秋天出现,是因为担心我,放不下我,于是将这整棵银杏树变得黄黄的,日夜陪伴着我。

那铺天盖地的银杏叶啊,你是不是带着外婆的爱,在黑夜中陪伴着我。窗外的大风吹着,一盏一盏的“灯”组成了黑暗中的光明,多谢外婆,你让我再也不怕黑。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7

在我眼中,诸葛亮“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他是睿智聪明的;“攘除奸凶,兴复汉室”,他是赤胆忠诚的;“亲贤臣,远小人”,他是清廉正直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无私奉献的。有人把他与关羽、曹操合称为三绝:智绝、义绝、奸绝。他是智的化身,以至于民间把拥有智慧能掐会算的人称为“小诸葛”。

诸葛亮是一位满腹韬略,有勇有谋的智者,能够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他用兵冷静沉着,能够思考到战场上的方方面面,从火烧新野,他引导刘备把夏侯惇的精锐部队烧了个灰飞烟灭,再到赤壁之战打败曹操八十万大军,威名远扬,更有北伐曹魏,六出祁山,最后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的一生可谓是荡气回肠,诸葛亮的确是一代英雄。

再者他还是蜀国的顶梁柱。

当关、张相继去世,刘备又白帝城托孤,可谓是受命于危难之时,诸葛亮为了实现刘备统一汉室的遗愿,倾尽全国之力北伐曹魏,一开始蜀军战无不胜,攻必克,战必胜,势如破竹,把曹魏政权打得片甲不留,草木皆兵,一听诸葛亮都吓得魂飞魄散!纵横沙场,无人能敌。

可之后司马懿出兵,诸葛亮错用了马谡,最后痛失街亭,失去进军的大好机会,和司马懿对垒时,消耗了时间最后出师未捷身先死,令人惋惜。

我眼中的诸葛亮,有着“自比管仲乐毅”的治国安邦之才;有着“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的赤胆忠心;有着“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的自察自信。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8

我带着期待与好奇走进了初一,如今,已经熟悉了中学生活的我将走进初二。

初二我来了,相比于初一时的我,现在的我对我周边的环境也都熟悉了不少,与班上的同学们也都已经打闹成了一团。我想我的初二将会让我与我的同学之间的友情更深一层,我们经过了彼此熟悉的过程,接下来也将会更加的熟悉。

初二的我还有一个最主要的任务,那就是学习。初二是一个承接的时段,度过了初二我也就将迎来初三。所以初二的我应当更加努力的将心思花费在学习上,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下课后好好的巩固自己学习的知识。并且我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让自己的学习成绩来一个飞跃。

面对着初二,我已经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要自己的学习成绩冲进班级前十。基于我对自己现今成绩的把握,班级前十这已经是对我的一次小小的挑战了。但是我不惧,并且我会带着我的自信出发,我会对自己充满信心,且认真努力的学习。我会在学习上虚心的向我周边的人学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虚心求教。若是遇上了同学也不懂的问题,那么我就会去询问老师。遇到难题我要迎难而上,而不能选择退缩。直到我将我所不懂的问题全都弄懂,这样下来,我相信我一定能够迎来学习上的进步。

对此,我为自己制定了一张时刻表,表上不仅写上了我初二的目标,也细细规划了我的课后学习时间。所有的努力都是需要有目标的,朝着目标出发,我们的努力将会事半功倍。

初二我来了,这是我对自己的一次挑战,我是带着目标走进初二的,等到我走过初二,希望我迎来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9

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妈妈总说是怀孕期间吃的不好,没人照顾。这种想法也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她说不能忘记。

总的来说,她这么说有两个原因。我父亲是他们家的长子,但他更喜欢似乎最不受欢迎的那个。据说父亲从小就爱玩,学习成绩一直很差。我姑姑是反例,所以我说奶奶,我从小就很喜欢姑姑,叔叔是他们家最小的,自然很受欢迎。据我妈说,这就是我爸不那么受欢迎的原因,所以她说怀孕和坐月子的时候没有人照顾她,这是情有可原的,但我妈和奶奶的关系好像从那里走了。生了根之后,就没那么好了,回外婆家的次数也很少,但每次回外婆家,妈妈和外婆都没有冲突,而妈妈总是主动帮奶奶洗碗,似乎没有一丝不愉快的气氛。自从我妈生了我,她就一直带着我。我父亲一直在前线工作,在家的时间很少。现在我妈妈总是告诉我她当时有多努力。我很能理解,我妈也说过,我小时候很熟悉生,就是很少见世面,以至于我姑姑看到她打扮的时候都会哭。结婚了。她躲起来,呵呵,现在想想就觉得好笑,而且每次我妈跟我说这些的时候,她说话总是很慢,看起来很和蔼可亲,不时咯咯地笑,说我当时就是这样好可爱,一眨眼就变大了。

现在我长大了一点。因为妈妈的工作已经调到总部照顾我了,难免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意识到我妈妈与人相处的方式非常好。她对同事总是平易近人,尽力与大家建立良好的关系,对领导也很听话。她生来就有好脾气。想想与人相处的善意,她可以做得很好,当然,我也知道她为什么每天都那么努力,都是为了我。我的童年深受母亲的影响。这也教会了我很多。我真的应该感谢我的妈妈。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10

色彩,有着一种特殊的意义,灰色,有着顽强的本性;绿色,有着活力的精神;蓝色有着包容万物的气质。在我眼中的色彩不断变化,但终会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色彩。

灰色,一个充满了顽强不屈的色彩,看到灰色,不经想起那一种记录着历史的颜色,那一段耻辱的历史;那一段血腥的日子;那一段鲜血挥洒的日子。灰色的阴霾笼罩在中国,一张张灰白的照片在提醒我们:“不能忘却历史。灰色让我感受到了坚韧与执着。

大千世界,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便是春天的颜色。

绿色,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色彩。严冬去了,留下的是春天的脚步,随着春的足迹,带来了绿色与生机。当树木染上一丝绿意时,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那一份绿让我感受到了活力,向上与生机。

每当人们赞赏花朵的时候,绿叶却默默的衬托着花朵,毫无怨言,用他们的绿来衬托出花的娇艳,那一份绿,让我感到了无私与奉献。

徘徊于色彩之间,也许,属于我的色彩,就在我的眼中。

蓝色,一种智慧的色彩,我所向往的颜色。淡淡的蓝色,给予万物生存的空间。哥伦布说过:“蓝色,我的一生都与大海为伴,蓝色是包容,又是博大,蓝色给人以幻想。望着蓝色的海洋,我想那里肯定是造物主对生命的回馈。蓝色包含着一切,却也在与那厚重的大地和岩石搏击着,回想我们的人生,不过如此,时时刻刻在竞争着,不肯放松前进的脚步。当你仰望天空看到鸟儿在自由的飞翔,但你是否会想到在这天空之下,它又遭到了怎样的风霜雪月的洗礼,在断臂残翅之下的顽强。蓝色,是一种顽强,是一种包容,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与智慧。

我眼中的灰色,是一种不灭的信念,代表着不屈与顽强;绿色,是一种不断向上的活力,代表着梦想与希望;蓝色,则是一种海纳百川而又痛苦的色彩,代表着一部人生真谛。

每一种颜色,有着不同的意义,但改变不了的是你眼中的色彩。

世界的色彩,属于你自己。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11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一直追求完美。为了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她不惜一切代价。然而,她并没有成为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几乎失去了自己。

每当夜深人静寂寞的时候,她总会在床上蜷起小身子,抖着肩膀问自己值不值。

其实这个小姑娘就是我。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希望一切都是完美的,就像赵国和氏璧那块,没有瑕疵。

丁香一样的女孩

从前,我想成为一个忧虑如丁香的女孩。想有丁香般的色彩,丁香般的芬芳,丁香般的忧伤,然后拿着油纸伞一个人在江南一条长长长长的孤独的雨巷里游荡。后来为了实现这个虚无缥缈的梦想,付出了很多,却变成了一个笑话。

我要悄悄地离开

曾几何时,我想变聪明,离开的时候不再害怕,不再犹豫,因为一转身就不想哭了。我悄悄地离开了,就像我悄悄地来了;我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彩。然而,事实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告诉我,我又错了。当告别的音乐再次响起时,我的心里仍然充满了苦涩和失望。

站在桥上看风景

从前,我渴望我的悲伤和聪明成为别人眼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我期待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我。但是,我从来没有成为一个丁香一样有心事的女生,也从来没有成为一个聪明的人。看风景的人怎么会看我?

附笔

我追求完美十几年了,但终究没有成为现实,仿佛大海泡沫终将消散。我付出了那么多代价,最后却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士兵。我既没有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也没有忘记原来的自己。

回头一看,我还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没有失去我,我还存在心里。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12

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即使它被吹散在天空,也会久久徜徉在人们的心田……

——题记

余光中说,未来啊, 乡愁是一座桥梁, 你来这头, 我去那头。是啊,故乡在这头,我却在那头。有谁的故乡不是家呢?——故乡是人类灵魂的归宿。

家是一个温馨甜蜜的字眼,在家中,可以尽享天伦之乐。当你踏上故乡的热土,才会知道,所有忧虑都会在此释放,所有轻松洒脱都会重新洗礼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在故乡度过的哟。乡村就是一片天然牧场,养牛放羊,同时净化人们的心灵。一花一草,对童年的我来说都是如此熟悉!一鸟一虫,在童年中占据了多么重要的地位!我在沟壑中追赶麻雀,我在山林间采摘果实,我在乡间小道上唱歌,我在庄稼田地里舞蹈……在童年,故乡的一切便是我生活的世界。

很快,无拘无束的日子不见了,我来到城市上学,因而被下了一系列禁令。我失望地走开——我不能在柏油马路上奔跑,那很危险;我不能在小区庭院里唱歌,那很扰民…… 从故乡走出,如同振翅欲飞的鸟儿突然被锁住了双翅,只能孤零零地在地上来回踱步,穿梭在喧嚣的街道间——我是多么想念故乡,想念那里的花鸟鱼虫,牛羊雀果啊。

渐渐地习惯了城市,故乡竟被淡忘,年少的脑海中,故乡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要许久才能到达。却又近在眼前,残存着些许童年的味道。终于,我在地图上找到了故乡,好远,好远,故乡与我的心,好像也越来,越远……

忽然,余光中闯入我的世界,反复琢磨“乡愁”二字,却被人嘲笑“小小年纪,又没有离家在外,哪里来的乡愁呢?”可是啊,故乡才是家,对于这个“家”的记忆,即使淡了,也不会消失,好似一抹清茶,只会越品越香。因为故乡有爱,有我爱的自然、欢乐,有我爱的灵魂的归宿——家。

故乡,家,爱,最终融合成一首充满眷恋的歌谣——乡愁。

初二的我的日记 篇13

石门是我家,人人都爱她。

一爱家里的柑橘甜。石门是最有名的柑橘之乡。一到金秋十月,院子里,山坡上,放眼望去,红红的橘子漫山遍野,红果衬着绿叶,煞是好看。果农们忙着收获,虽然汗流浃背,却满心欢喜,成天咧着嘴笑。走在路上,随时可见路边停着一辆辆来自全国各地的各式货车,到处可见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的外地人,他们把石门的橘子运往各地,有的还送往国外出口呢。正像那首歌里唱的:“亿万个太阳照亮了橘园,放射甜蜜放射诗意……”柑橘让家里人走上致富的道路,享受到生活的甜蜜。

二爱家里的茶叶香。石门多山地,除了栽种柑橘外,还开辟了许多梯田栽种茶叶,也是著名的茶叶之乡。春季采茶的季节,层层梯田里,清脆绿滴,茶香扑鼻,美丽的村姑腰挎竹篓,双手上下翻飞,好美丽的一幅采茶图。石门出产的较为有名的茶叶有“白云银毫”、“泰和毛尖”、“壶瓶山绿茶”等。取一点茶叶放进瓷杯,用沸水冲泡,那种清香沁人心脾,令人爱不释手。

三爱家里的风景美。石门可谓山清水秀,风景如画。夹山寺闻名遐迩,十九峰绵延不断,壶瓶山奇峰胜景,蒙泉湖温柔秀美,澧水河穿城而过,石门城傍水而依。春有绿茶秋有橘,每一个角落都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四爱家里的人和谐。农民春耕秋收,夏种冬藏,闲暇的时候走走亲戚,晒晒太阳;工作人员上班下班,坚守岗位,周末约约朋友喝茶聊天;孩子们上学下学,学习锻炼,放假了呼朋引伴,爬山钓鱼……一切都是那么融洽和谐。

家里的好处说不尽,道不完,怎能不让人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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