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狼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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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狼日记 篇1

有两只狼在草丛里,他们是兄弟,但不知怎么被狼族赶了出来,他们已经两天都没吃饭了,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眼冒金星。

两只狼没精打采的走在路上,‘这是什么味道?’狼哥哥问。‘好像是肉香味。’狼弟弟惊喜地说。‘没错,是肉的香味,味道越来越浓了,快,跟上我弟弟。’狼哥哥兴奋地说着。几经周折,狼兄弟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来源,就是前面不远处的屠户提着的肉篮,里面放着几根骨头。屠户走一步,狼兄弟跟一步,被饿狼虎视眈眈,屠户吓得满头大汗,赶紧扔了一根骨头希望能吸引住狼兄弟,但是狡猾的饿狼发现骨头上没有肉,又快步追上屠户,屠户赶紧扔下了仅有的两根骨头,拔腿就往前面的麦场跑去,狼兄弟紧追不舍,屠户见状,拿出刀子丢掉篮子,准备与狼兄弟搏斗,狼哥哥说:“今儿非吃了他,奈何他有武器,弟弟你来吸引他的注意力,我从背后攻击他。”狼弟弟听从哥哥的命令,半蹲在地面上与屠户形成对峙,但是天性懒惰的狼一会儿就睡着了,屠户大起胆子用刀狠狠劈下去,狼弟弟被劈死了。狼哥哥却还不知情,屠户刚想走,听到‘沙沙’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是狼哥哥在挖洞,屠户随即砍断了它的腿,死前狼哥哥一脸的不甘。

屠户说:“看来我们的智商动物终究比不过。”

蒲松龄狼日记 篇2

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你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哦,那是你在向月亮哭泣吗?

在人类的心目中,你是凶残,贪婪,狡诈阴险,是死神的象征。关于你的成语不是狼心狗肺就是狼狈为奸。无知的人类把你形容成恶魔,可他们又怎么知道你的品质,你的坚强?

在《小红帽》一书当中,人类充分的写出了你的阴险,贪婪。可在人类心中,狗却代表忠诚,这是对你多么的不公!人类眼中,只存在你的缺点,可他们又怎么明白你的信念,你的追求?可你只是一只狼,你无法跳出来跟他们讲道理,你只能把苦水对着月亮倾吐。哦,你是否感到寂寞呢?

人类总是说狼子野心,他们可曾知道这是狼的信念。当一只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在狼的心中,活着就是为了征服!总有一天,草原上的任何事物的事物成为你的战利品!

你虽然凶残,但这只是对待猎物。你从不主动攻击人类,从不参与无谓的纷争与冲突。你有着很大的耐力和一颗执着的心,你的态度很单纯: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狼是最团结最懂得合作的动物。在一群狼中,每一匹都会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更是忠诚的代名词,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重感情,甚至可以用生命来报答。

而那些自以为是高等动物的人类,他们只知道唾骂你,无情的猎杀你,他们的行为导致了多少狼,甚至多少动物走上了灭绝之路。人类骂你凶残,他们自己却更为凶恶,他们没有资格说你,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哦,你是否为此感到愤恨呢?

狼比自以为是的人类强得多。狼会用群攻的办法来攻击比自己强大的动物。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狼很团结,你不会发现有那只狼在伙伴受伤时独自逃走。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去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还很钟情: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所以狼很不满意把那些不钟情的人称之为狼心狗肺,因为这不公平!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离开它。狼不会为了磋来之食而不顾尊严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之歌。

其实,在古老的中国,北方蒙古一带,狼一直是中华的图腾,在当时人们的心中,狼是勇猛的,被当做神一样的崇拜。现在人们大多崇拜龙图腾,都说中华民族是龙的传人,但他们却不知道,龙图腾就是早先的狼图腾演变而来的,只不过又加进了一些其它民族的图腾罢了。想想看,威武的狼头加上长长的狼身与狼尾,不正像一条飞舞的龙吗?

狼是不会屈服于人类的,狮虎熊象都能被驯化,但狼不行,狼是自由的象征,充满着野性和狂妄不羁,这也是早时的人类崇拜狼的原因。

所以,在每个中国人心中,都应该有狼的骨气,都应该深刻领悟一下草原狼的精神。

蒲松龄狼日记 篇3

从古至今,狼总是贪婪、凶恶的象征。我从小是听着《狼和小羊》《小红帽》《三只小猪》的故事长大的。故事中的狼都十分狡猾、凶狠,好像在人们的心中,“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上学了以后,我在学校也学习了不少形容狼的成语。如果你想说一个人吃饭吃的快,那就是“狼吐虎咽”;如果你想形容两个人一起干坏事,那就是“狼狈为奸”;如果你要形容一个人没有良心,那就是“狼心狗肺”;如果你让坏人进到家里,那就是“引狼入室”了。这些词可全部都是贬义词,说的狼似乎没有一点儿好的地方。

四年级暑期的时候,我读到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主人公格林是一只聪明又智慧的小狼,它不但懂得人类的语言,还会开锁。它很温顺,和李微漪一起过着互相帮助的生活。格林帮她干了不少的事情,在她生病的时候,格林每天趴在窗口,向她投去深情的目光;当她被三只大狗追咬时,冲出去奋勇和大狗斗争;当她去破坏盗猎者的陷阱时,钻入洞里叼出旱獭格林像是李微漪的贴心朋友一样,默默的陪伴在她身边。格林将狼在我心中凶恶的形象改变了!

格林是一只聪明的狼,很了解狼的丛林法则。现在的草原上,鲜少看见狼的踪影。人们为了自己的私欲,大量的扑杀狼。用狼皮做皮衣、皮包;吃狼肉当野味;用狼牙做项链,饰品。再加上人们不了解狼在草原中的作用,总是一看见就杀狼,草原上的狼在急剧的变少。

如果有一天,狼这个物种在草原上灭绝了,草原上的动物没有了天敌,会无限繁殖,破坏草原的生态系统,最后就会危害到人类自己。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大家,保护草原,保护狼,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蒲松龄狼日记 篇4

2036年,我掌握了尖端技术,被人们称为“克隆高手”了。现在,我正打算克隆狼。事情是这样的,现在,狼因遭到了许多人的猎杀,已经到了灭绝的边缘。我国的狼只有五百多只,全世界上的狼也不过一千五百只。所以,狼已成为世界级保护动物了。于是,我回到研究所,为克隆狼作准备。

几天后,我开始克隆了,我通过电子实验室从一只狼的身体里提出了含有它DNA的精子,然后把它和另外一只母狼的卵子结合,再将受精卵放入第三只母狼的体内孕育。几个月后,我的实验室里传来了小狼“嗷嗷”的叫声,克隆狼成功了!于是,我经过动物委员会的批准,准备克隆多狼,来加快它们的繁殖。

几年以后,我克隆出了几百只狼,什么白狼、黑狼、红狼、灰狼……样样都有。我还对它们进行了野化训练。这天,我刚回到研究所,就接到了动物委员会会长的电话。原来,欧洲和北美洲,食草动物失去了天敌,大量啃食植物,使森林遭到了严重破坏。因为食草动物大增,使大片森林荒漠化。还有许多草原也要引进狼,因为无狼,鼠成灾,草原狼是草原鼠的天敌。我想了想,但犹豫了一下:“嗯!好吧!但是你们要答应我一个要求,不能让狼再次被猎杀了,我也不愿让我培养的生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我边说边抚摸身旁的一只刚生下来几天的小狼崽。动物委员会会长立即答应了我的要求。我和狼相处这么长时间。了解了它们只要和人混熟,也很通人性。它们马上要走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又经过了几个月,我的研究所里又有了几只小狼。一天,我看报纸,只见报纸上用头版字写着“欧美洲生态问题已基本解决”。我从图中看到小狼捕捉草原鼠的画面,心中产生一种自豪感。同时,这次生态灾难让全世界人民明白,狼是生物链中的重要的一环,如果人们再一次捕杀狼,那么又会重演罗斯福总统“鹿和狼的故事”。

狼们,你们好好地生活吧!

蒲松龄狼日记 篇5

像狗,却比狗大胆,这是一只狼!

像人,却比人磊落,这是一只狼!

孩子骂它:“骗过小红帽。”

老人骂它:“害过老东郭。”

这是一只狼,背负着罪恶的包裹生长在深山里的狼!世人对它投去的是恶毒的眼光,万物对之更是避之唯恐不及,这是一只孤独的狼!

人,是什么?是造物主的宠儿,是生灵的君主。于是,他的话就是圣旨,他的庇护就成了最好的令牌!那一天,有人杀死了狼,他说那人在除害;那一天,有狼吃掉了羊,他道那狼是祸害;那一天,有狼掉入人的陷阱,他说人的办法高明;那一天,有羊中了狼的计,他说狼的本性狡诈……于是,他们颁下圣旨:狼是恶毒的,见之必杀之!

于是,人,成了英明的首领;狼,成了孤独的逃犯!

“你是一只深山里的狼,你必须绝情绝爱!”那一天,新生的狼听着父母的谆谆教导!“它们是深山里的狼,你必须远而避之。”那一天,新生的婴儿也感受着父母的良苦用心。可是有一天,你发现狼的身旁有一只跛着腿的生灵,那与狼为舞的狈!可是有一天,你感觉婴儿的生命中有一个黑着心的人,那是披着皮的狼!

那一天,人们高呼狼狈为奸,于是逼着它们走入绝境,狼负着狈,不愿独自离开;狈偎着狼,愿共赴黄泉!终于,狼狈双双而去,你发现:狼,是真正的狼;狈,不是真正的狈。原来断过腿的狼便成了短腿的狈,原来狼从未听过父母的教诲,原来狼也不喜欢孤独!

那一天,披着皮的狼,杀了一只鸡,吃了一只羊,伤了一群人,于是它被人们追逐,挣扎中,人们剥去了它的皮,发现它不过披着狼皮的人,于是兴高采列,对之纷纷相贺!原来残害生灵,不是狼的专利!那一天,披着皮的狼,伤了一个妇人,害了一个婴儿,于是又被他们追赶,匆忙中它剥开了披着的皮,人们发现,它是一只两层皮的狼,人狼!原来,人也是狼!

那一天,花前月下,一对男女倾诉别后离情,订下山盟海誓,可是有一天,你发现,同样的花前月下,他和她订下同样的海誓山盟,可突然发现他还是他,可她却不是原来的她,于是,他们骂他:中山狼!啊,原来,她也不曾感受到父母的良苦用心,原来不是深山才有狼!

“就这样,小红帽被狼吃掉!”一个老人向孙子讲到!年幼的孩子望着老人许久,突然惊道:“原来爸爸妈妈是狼,这样说来,爸爸妈妈的爸爸妈妈也是狼,我也是狼!”

“为什么?”

“我们都吃过小红帽!”

“可我们是人。”

“人和狼都有生命,有生命的可以叫狼,也可以被称作人,我们是人,为什么还要吃羊?吃羊的不都是狼吗?”

“人可以吃羊,可狼不能,狼吃羊就是残忍!”

“狼吃羊是残忍,人吃羊不也是残忍吗?狼不吃羊,那狼吃什么?如果它饿死了,羊不就害死了狼吗?这样,羊也残忍,残忍就是狼,羊不也成了狼?”孩子道,“原来,世界万物都是狼!”

蒲松龄狼日记 篇6

母狼黄杏带着五只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崽来到了一个以养羊著名的小村庄。

这里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每天都有自由散漫的小羊跑出羊群,黄杏自然就会来捕捉小羊们了。它在一座山坡上挖了一个很深很长的洞作为狼窝。每天捕猎的时候只要埋伏在山坡下的高草丛里,总会有羊羔上钩的。每天捕一两只羊羔就够它和五只小狼饱餐一顿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黄杏决定冒险去村里捕捉羊羔,因为它今天在高草丛里等了大半天了,也没有发现一只小羊羔出现,连一声羊叫都没听见。于是,黄杏就蹿出草丛,在附近转一下,除了草,它什么也看不见。它向村子跑去,发现村子里除了绵羊,什么都没有。它没有像缺乏经验的年轻狼一样欢喜地跑进村子,而是多疑地停在村庄前,怀疑人类在搞什么鬼把戏。

突然,它的身后响起小狼崽呕呕地惨叫声,它急忙向狼窝跑去,可是已经晚了,人类和几只猎狗把早已把四只小狼崽杀死,留下的唯一一只幸存小狼崽,而且小狼崽的后腿也已被折断。人类和猎狗已经离去。

黄杏十分后悔,它不该下去寻找小羊羔的。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它必须从这里搬走,能搬的地方只有附近的黑森林。于是,它叼着残疾的小狼崽来到了黑森林。

到了黑森林,已是第二天的早晨,黄杏和残疾小狼崽已经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它黄杏可以挨饿一段时间,但小狼崽就撑不住了。必须在今天之内找到食物。可是现在是迁徙的时间猎物都迁徙走了。它叼着小狼崽在黑森林的一条小河边寻找还没有向迁徙的目的地进发的猎物。

它唯一找到的猎物只有一头年轻力壮的公野牛。这只公野牛最让黄杏害怕的“武器”就是它那对闪着寒光的角,如果那对角捅到了黄杏,那它轻则残疾,重则死亡。尽管如此,黄杏为了生存必须对付这只公野牛,它叫残疾小狼靠边,然后它小心地靠近公野牛,如果想吃掉它就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待它与公牛有一段距离后,它奋力一跃,跃到了野牛的背上,野牛发疯似的奔跑起来,它用两只前爪搭在牛角上,用嘴咬牛脖子,没想到这牛脖子很硬,咬了半天只咬出一丁点儿血腥,于是它就像撕扯捕获的猎物一样咬牛的脖子,牛皮才被咬烂。它张开嘴对准牛脖子,“咔嚓”一声,牛就像泥一样摊倒下来了。

残疾小狼和黄杏终于有的吃了,不过它们吃完这只野牛后,再吃什么,那就要看它们的运气好不好了。

蒲松龄狼日记 篇7

记得刚刚上一年级还是二年级的时候课本上有这样一篇课文“狼和羊”,大致讲的是一直在上游喝水的狼看到一只羊在下游喝水。狼说:小羊,你把我喝的水弄脏了。小羊回头说:亲爱的狼先生,我在下游喝水,怎么会把你上游的水弄脏呢。结果是狼吃掉了可爱的小羊。这个故事说明的道理就是遇到狼一样的坏人,跟他说什么道理都是不管用的。道理简单而又易懂。

时至今日,我依旧坐在电视机旁陪着我将三岁的女儿看《喜洋洋》的动画片,依旧是一片欢声笑语。不过剧情中的失败者总是灰太狼。虽然他总是坚持不懈做着吃羊的美梦,也为此一直辛苦的奋斗着,但胜利的永远都是小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机智勇敢,即使面对比自己更强大的敌人,也是可以战胜的。从孩子天真的角度和唯美从发,灰太狼和小羊们的关系可以理解的。从一个成人的角度,我却看到的灰太狼的不容易,他为了爱人坚持抓羊事业,不管怎么样窘境他都是用一句话结尾“我还会回来的”。他在为生活奔波,为达到祖上留下的传统而坚持,为了狼性而奋斗。这是否又是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呢?莞尔一笑。

狼和羊的关系从古至今一直在演绎,看过《狼图腾》这本书的人一定对狼的性格有些了解。我喜欢狼的睿智、团队意识、凶狠、不达目的不止的风格。但狼是可怕的和危险的,不要因为动画片中的灰太狼而觉得狼是好欺负或者无能。灰太狼的失败主要是因为作为儿童动画片的产物,更没有将狼群的威力展现出来。

狼群捕食从来不是涸泽而渔,他们每次行猎都有组织和计划的。为了等待猎物出现和进入他们的埋伏圈,他们可以放弃在口边的美食,在饥饿和寒冷中蜇伏等待几天为的是大餐的到来。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次为延续狼群而斗争的机会,但他们也从来没有因为猎物数量太多而疯狂猎杀,知道适合而止。这才是令人尊敬。狼是具有理性的动物,他们很少因为贪吃而丢失性命,他们都知道吃得太饱会失去奔跑的能力。每当他们感觉因吃得太多而有危险的时候,他们都是先吐出胃中的食物后全力逃出危险范围。我敬畏狼。

说来也巧,生活中并不缺少狼的身影。我是一个上班族,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在上班的路上买早点,边走边吃。最近上班老是挨饿,也不知道为什么隔三差五的总有城管在附近执勤,将卖早点摊位都赶走了。四周环顾,我还能看到小摊老板从墙角出来瞄一眼。很奇怪,如果此地不能设摊位,那么大都时候城管都在和小摊位的老板聊天,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没有明文规定这条路边不能设有摊位,但一个星期总有一两天动用大批人力追赶摊主。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由得让我想起来狼。但又觉得不同,狼群觅食都是挑老弱病残对象,现在的情形让人想起等你肥点我再割肉的感觉。

看来我也得改习惯了,不能坚持自己喜欢口味而选择早餐,应该根据事情的变化发展规律来调整吃早餐的地点和口味了。只有与时俱进,根据大环境来确定自己早点问题应该提上日程。对,从明天开始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面对社会保持微笑。首先将吃早点的习惯做更改。

蒲松龄狼日记 篇8

从小我就听过《小红帽》《狼和小羊》的故事,凶恶的狼吃掉小姑娘,还吃掉外婆。这些故事让我对狼的印象十分不好,在我的心中一直是“恶”的化身。

小时候,如果我不听话,妈妈就会说:“你要再不听话,狼就会把你吃掉。”我听后,一定会变得乖巧。上学后,老师教给我了许多关于狼的成语,其中形容某人有野心就是用“狼子野心”。这些都更加深了我对狼的认识,它就是凶恶残忍的代表。

但自从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后》,我对狼的看法有了极大的改变。书中的小狼格林充满智慧:它会自己打开电视机看自己喜欢看的节目;它向往自由,就会把头夹在门缝里。小狼格林有尊严,不愿被像狗一样牵着走;小狼格林也有灵性,它能听懂各种语言;也会在妈妈生病时,把自己舍不得吃的肉给妈妈。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漂亮的母狼紫岚,爱自己的孩子,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它放弃了美貌,放弃了爱情,就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和金雕对战,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紫岚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跛了腿,但也没有放弃,这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听爷爷说他们年轻的时候,因为狼老是偷吃羊,于是组织了一支队伍去捕杀狼。渐渐地,狼都被杀掉了,羊、兔子、老鼠越来越多,草越来越少,草地变成了沙漠。他们十分后悔,后悔不该杀狼。

长大后我一定要保护狼。保护狼,就是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蒲松龄狼日记 篇9

在森林深处,有一只年轻的狼,它父亲去世的时候,给它留下了很多钱。因为狼不会劳动,只懂享受,没过多久,就把父亲留给它的钱全花光了。

为了生存下去,狼来到猴子家门口,可怜兮兮地说:“给点钱吧,给点钱吧……”猴子爸爸说:“你去把我们家桃子树上的桃子摘下来,我就给你钱。”狼去摘桃子,猴子去休息了。当猴子醒来时,狼因为不会爬树,一个桃子也没有摘到。猴爸爸火冒三丈,把狼赶了出去,猴子们只能自己去摘桃子了。

狼来到猪大伯家,站在马路边哀求着:“给点钱吧,给点钱吧……”猪大伯的三个儿子都很看不起它,说:“哼,真没出息!”猪大伯很同情狼,他慈祥地对狼说:“我不给你钱,但是,如果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去干农活,你就可以和我们吃得一样好。”

狼只好跟着猪大伯它们整天在地里干农活。狼很聪明,很快它就能把农活干得很好了,而且一天下来,它也没喊过累。猪大伯的三个儿子都改变了对它的印象,叫它“狼大哥”。

从此狼不再只图安逸,天天埋头苦干。

蒲松龄狼日记 篇10

一提起狼,人们首先会想到的是它青面獠牙的样子,那锋利的爪子和尖利的牙齿。我儿时读过许多关于狼的,《小红帽》《三只小猪》《狼和小羊》等等,在这些故事里面,狼也多半是反面形象。因此,狼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种残忍的。

在学校,我也学到了许多关于狼的成语。形容吃饭快就是“狼吞虎咽”,形容一个地方很乱可以说“一片狼藉”,形容某个人干了坏事可以说“狼狈为奸”……总之,狼给人们留下的印象都是不好的。但是,狼真的有这么不堪吗?

自从开始阅读《重返狼群》后,我对狼的认知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作者李微漪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关于她和狼的故事。故事就从她在草原上收养了一只幼狼开始……

她给这只幼狼取名叫格林。这是一只很聪明的狼,它会开门、开电视,还会在下风口捕捉猎物;当主人要出门,因为依恋主人还把头挤在门缝里;还愿意自己的食物给生病的主人。从它身上可以看出狼的,它们有、有尊严,并向往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狼群。

此后我又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记录的一只名叫紫岚的狼。它是一只的母狼,为了狼崽了追求者,变得又老又丑孤苦无依。最终,与要伤害自己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它的伟大在于它强大的母性,为了孩子付出了一切,不惜失去生命。

近几年,从各种新闻里可以听到,很多人一直在恶意捕杀狼群。许多人吃狼肉、穿狼皮、佩戴狼牙做的饰品。狼的数目在不断减少,破坏的生物链,导致老鼠和野兔数量剧增,草原化为荒漠……狼是草原浪子,没有狼就没有草原,没有草原生态就没平衡,人类生存就出现问题。我在此呼吁大家与狼和平相处,还狼一个安稳的,还狼一个生存栖息之地。

蒲松龄狼日记 篇11

从前,在一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屠户,他每天都去小镇里的集市上卖肉。

那天,当影子开始慢慢拉长时,太阳已经没在西边低矮的树梢下时,屠户踏上了回家的路。

周围一片寂静,屠户忽然感觉自己身后有东西一直跟着自己。他转过身去,定睛一看心想:“妈呀,我身后竟然跟着这么大的两头狼,真是太可怕了,我应该用什么东西把它们砸跑呢?”于是屠户便随手拿起一块担子中的骨头朝它们砸去,可是,骨头怎么能把它们砸跑呢?屠户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闻着肉味来的呀,那这些骨头都给你!”

暮色中,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空中,路面开始变得模糊。

本以为把骨头全部喂给了狼,它们就会善罢甘休,但是就在屠户低头向前逃的时候,在前方的路和后方的路上都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屠户的心在瘦弱的胸腔中怦怦的跳动,一前一后的两双眼睛把他吓得满头大汗,浑身发抖。

忽然,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拼了命的往卖场里跑。他靠着柴草便大口喘气,喘气的同时,将担子连忙卸下扔到一边,把刀拿到手后,屠户顿时感到自己有救了。

两头狼看见屠户手里有了刀,暗叫不好,它们心想:“唉,真是我一时疏忽,才让他拿上了刀,这下,想吃它可难喽!”这时,另一只狼悄悄的和它说:“这样,我去他后面的柴草下挖个洞,然后趁其不备把他咬死。你呢,就负责吸引他的注意。”说完,便假装径直离开,绕道屠户后面打洞去了。

那只狼听了它说的话,就在屠户面前像狗似的蹲坐着,不一会儿便悠闲得闭上了眼。突然,屠户举起刀“咔”的一声,干脆利落地砍下了狼头。正当屠户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在后发现了另一只狼的下半身,他瞬间恍然大悟,蹑手蹑脚地走到狼的身后,挥刀砍断了狼的下半身,只听“啊呜——”一声惨叫,这只狼被当场毙命。

屠户手刃两只狼后,心里十分爽快,便拾起担子,挑着两只狼回了家。回到家后家里人都纷纷问他:“发生什么事儿了,怎么现在才回来?”他淡淡地指着担子答道:“那不,打猎去了。”

蒲松龄狼日记 篇12

从前有个黄家屠夫,因犯错被贬成庶民,这次她在城中过着杀猪宰羊的生活,循环往复,日夜不停,直到一天他卖完了肉,收了两根骨头就顶着头顶的明月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树林中前行。

后来他感觉背后阴风拂过,有双墨绿色的眼睛在暗处注视着自己,他挑担子的时候不觉冒出了冷汗,屠户一点点的向后转去,只见两只狼早在远方注视已久,屠夫以多年与动物打交道的经验,能看出他们是饿了,但屠户自小生活在宫中,哪知世间有狼这等生物?屠户便认为这是一种十分像狗的凶猛动物!

可能是自己身上有刀吧,屠夫竟能理性的思考问题,于是把骨头投给了一只狼,得到了骨头停了下来,而另一只狼明摆着不乐意,屠户又给了一块骨头,这下好了,没了诱饵,两只狼又追上了屠夫,屠夫在黑暗中左右为难,这是家月光发现了一个打麦场,屠户被狼逼到麦草垛中,后来屠户与狼对峙,其中狼离开了一只,屠户不知有计谋,颤抖拿刀的手也稳了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屠户做完心理斗争后做了一个决定,要与狼斗争,自己是人,怎么能被动物左右?于是屠户不见世面的心中一横,一刀劈下了,还没来得及躲得狼的脑袋,屠夫松了口气,来到草垛后,发现一只狼,只见他毫不犹豫的杀死了它,他这明白其中的计谋,心中想这种像狗一样的东西,真狡猾,第二天他拿着狼的尸体到肩上炫耀自己,声称杀死了妖怪。

而人们反而笑他傻,屠户不解,后来用钱买了书,读起书来明白了,这种东西叫狼,而且杀狼之人不在少数,屠户就奋发图强,后来考得状元因皇上认他就封他做了个将军,他凭着杀狼的勇气与多年与肉打交道的经验,立下汗马功劳。

后来他谈起都说感谢两只狡猾而愚笨的狼……

蒲松龄狼日记 篇13

星期三,我们有一节体育课。体育课我们来说已经是不错的课程了。

叮铃铃!上课了,我们马上站好,谁知,老师一来就给我们来了一个下马威:跑步六圈!我们一听,个个垂头丧气,叫起苦来。不过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只好撒开腿,跑!开跑了,我们刚跑两圈就有点喘了。接着,我发现,我们越跑越小了,最后我们就沿着大樟树跑。

终于,六圈跑完了,我们都气喘吁吁,蹲在地上不肯起来。只后,老师居然“大发慈悲”让我们玩打篮球或打“狼”。

我和同学组成了一个打“狼”小队。游戏规则是:两个人当猎人,站在

两边。其他的人都当狼,站在中间。猎人将手中的球抛出,如果“狼”接到了那颗球,那只“狼”就会有一次“再生”的机会,但是如果不小心球从手上掉下来就“死”了,所以,接球是很“危险”的。开始了,“猎人”很危险,她们精力充沛。我们玩得很开心,换了几个“猎人”。一个“猎人”把球抛得很高很慢,我想这是个好机会。我找好位置,看准目标,抓!耶,我成功了,我顺利接到球了,我获得了一条“生命”我不怕下次失误了。果然,第二次我不幸被“猎人”击中了,不过,我不怕,因为我有“特权”。玩了一会儿,情形毫无进展,“狼”

还是那些“狼”,“猎人”也还是那些“猎人”。不过,从始至今,只有我和楼雨怀没被击中。之后,我在一次“战争”中,因为失手而“落网”了。楼雨怀同学也难逃厄运,那位击中她的“猎人”趁她不备,从她背后来了个突然袭击。

可惜,在我们玩得起劲的时候,那讨厌的下课铃响了起来。我认为时间过得好快呀,以前我怎么总是等不到下课呢?这次体育课虽然使我筋疲力尽,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蒲松龄狼日记 篇14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狼群在山上又冷又饿,根本找不到一点儿食物。

有一只刚刚生产的母狼,因为长期没有进食,非常虚弱,嘴里不住的吐出白色的泡沫。已经气若游丝。生下来的狼崽因为缺乏乳汁,皮包骨头,把肋骨撑得明显,狼群出现了骚乱。他们不得不行动了。

于是,他们商量着下山袭击人们的村庄,抢一些食物来用。狼王桑伦决定,后天夜晚趁人们睡觉之际,潜入村庄抢夺食物。

所有狼都表示赞同,但母狼里拉听后沉默了,心中似乎在想着什么。她不禁想起当自己还是一个小狼崽的时候:

那也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她还是一个小狼崽的时候。狼群潜入村庄,但却被村民们发现。那些村民各自手拿家伙向他们打来,还一边骂:“可恶的狼,滚远些,滚远些!”有的狼露出了凶狠的表情,但被小孩子不停的用石子扔,不得不退缩。她亲眼看到她的母亲被一颗子弹打中并穿过肚皮,倒在地上。肚子里肠子流了出来,一大堆血留在了雪白的草地上。

狼王桑伦的叫声将她拉回了现实。她再也不想眼睁睁地看见同伴们一个个倒在地上,流着鲜血的惨状,她做出了决定。

第三天晚上,她独自一人站在离村庄最近的山顶上嚎叫着。同伴们被村民发现了,跑都跑,溜的溜,逃的逃。

但她被狼王桑伦误解了。桑伦带着狼群一步步的逼近她。她的身后只有万丈深渊,她抬头望着月亮,眼前浮现出妈妈那张慈祥的面孔。

突然,她纵身一跃,跳进了深渊。

蒲松龄狼日记 篇15

狼,一种勇敢的动物。身上披着灰色的外衣,铜铃般的绿眼闪耀着恐怖的光芒,再加上尖尖的耳朵和鼻子,一口白森森的狼牙,构成了一只勇敢坚强的狼。

狼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在我国,六十年前任何一个省都有野狼出没,到了二十一世纪,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和西南少数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看不到狼的踪影。

狼是一种勇敢、坚持不懈的动物,就如我喜欢一样,我正是喜欢狼身上品质,狼还是称职的父母,为了儿女,为了种族的后代,为了种族的强大,它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幼狼。现在,有几种狼已灭绝,地球上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踪影,比如:日本狼、得克萨斯红狼、新墨西哥狼、南极狼、基耐山狼、佛罗里达黑狼、白狼、这些狼都已经灭绝了。狼吃羊,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

狼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手下留情,别把狼赶尽杀绝,也给它们一席生存之地。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认大自然更和谐,更适宜人类居住。

蒲松龄狼日记 篇16

我看过很多的书,有《笨狼的故事》、《小屁孩上学记》、《米小圈上学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等。其中,《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看的,也是我今天要推荐给你们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汤素兰是一位湖南省的女作家。她曾获得“丹麦文学奖”、“冰心文学奖”等好多大奖。她的代表作有《小朵朵开心奇遇》系列、《酷男生俱乐部》系列等等。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笨狼,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有一位爱她的妈妈和一位爱她的爸爸。这是一只非常善良的小狼,是全森林镇最爱的小朋友。其他小朋友如果考倒数第一,家长一定会生气得说他们的,而笨狼的父母不会所以笨狼为了不让同学们被教训一顿。所以一直考倒数第一。而且笨狼笨得很特别。

这本书还写了笨狼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聪明兔,大家一听这个名字就猜到了吧?是的,聪明兔是一只特别聪明、特别有办法的兔子,她总能帮助笨狼想出最好的办法解决问题。森林中有一些坏家伙总是欺负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结果吃不了兜着走。还有笨狼干的“笨”事,比如给最好的朋友聪明兔做一双鞋子,把小松鼠的大尾巴用皮筋扎住,把阳光放进冰箱里冰冻太阳光,让空气变冰凉等好多“笨”得特别的事。

还有一些“聪明”事。比如给眼镜蛇小姐做的“青草”头发。

这就是我推荐的书,你一定会被里面那只特别而可爱的小笨狼吸引的。快点儿来看吧!

蒲松龄狼日记 篇17

小时候,我认为狼是恶的化身,因为奶奶给我讲过《小红帽》《三只小猪》《狼来了》的故事,所以狼在我的心目中是狡猾,凶狠的动物。

上学后,老师给我讲了许多关于狼的成语,像“引狼入室”“狼吞虎咽”“狼心狗肺”……好像这些词语都是贬义词,这让我对狼的恶毒,根深蒂固。有时候,小孩晚上哭闹不停,大人就会用“狼在门口呢,你再哭,我就把你扔到门外面喂狼”这样的话来吓唬小孩,然后孩子就会乖乖的不再哭了。狼真的是凶狠,冷漠的吗?

自从阅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对狼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重返狼群》讲的是一个年轻的画家李微漪,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救了一只快要断气的小狼,并视它为亲子,抚养他长大的故事。有一天,“妈妈”病了,小狼格林就把自己的肉留给妈妈吃,可以说,狼不是冷漠的,它的心中也有一份爱,狼也懂得感恩。

去年,我还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里面狼妈妈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继承狼王位,放弃了爱情、生活,甚至放弃了生命。狼的母爱,比人类的母爱还要大,狼也有爱。

如今,人类要杀狼赶狼,想要狼皮、狼牙,可是如果把狼杀完了,草原上就会传染病菌,天不蓝了,水不清了,兔子也越来越多,草也会被吃完,牛和羊也就没有草吃,最后受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

蒲松龄狼日记 篇18

我是一只狼,一只野狼。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在其他物种中,“狼”是血、残忍、邪恶的代表,所以我讨厌它。在我们部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我叫阿特拉斯。在狼族中,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死刑”。部落里有塞巴,是我最佩服的,也是曾经的领袖。他脸上有一条很长的伤疤,是人类在我出生前的一次战争中留下的,“色霸”就是伤疤的意思。我有很多伙伴:杰西、凯米、格伦、狄杰……

我和我所有的伙伴一起长大。尤其是年纪比较大的色霸,我小的时候陪着我,教会了我很多技巧。当然他也给我讲了很多故事,特别是疤痕的来历,我记得很清楚。

那是三年前,强壮的塞巴是部落的首领。救了一只溺水的狼后,他看起来筋疲力尽,强烈的饥饿促使他溜进了一个农场的鸡舍。(其实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吃兔子的,有时候也会围攻比我们大很多的动物,但是偷人类养的家养动物的却很少。)他老婆放哨,才发现恶毒的人类在那里设置了器官。一阵惊呼后,农民拿着散弹枪向他们开枪,塞巴拼命跑了出去。最后,他逃脱了,但他的妻子永远离开了他。子弹穿过妻子的身体,划破了他英俊的脸庞,留下了这个孤独的伤疤。

很普通的一天,黄昏的时候远处飘着几朵云彩。狄杰说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新领导人诺斯希望每个人都来希尔克家。

奇怪的是,你越靠近丝的家,它就越有烧焦的味道。当你靠近时,你听到丝在哭泣。

当他们到达西尔克的家时,每个人都很震惊。一股强烈的烧焦味伴随着血腥味充斥着我们的鼻子。Seba的头发都快烧光了,大腿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随着夕阳最后的余晖,塞巴闭上了眼睛。原来塞巴路过丝家的时候听到了很多动静,才知道猎人为了抓丝,在他家门口放了把火。也许在塞巴绝望的挣扎下,猎人们伤了他的腿,离开了。受伤后,色霸冲进火里拿出丝绸,然后。

太阳已经没了。

“有很多孩子,”欢乐合唱团小声说道。在干草堆里,我们远远地看到一群孩子在玩耍。“我们吃了那些孩子吧。”狄杰的口水流到嘴里。“不,不,他们还是孩子。”我说。“你忘了塞巴的死了吗?”他们有点生气,也有点激动。我知道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了。野性的天性让他们奔向最胖的孩子。“砰”的一声枪响,狄杰倒在地上,格伦意识到是人类用自己的孩子当诱饵耳朵。虽然他是我们家最敏捷的动物,但他无法逃脱10米/秒加速度的子弹速度,所以可恶的人类一次又一次结束了我同伴的生命。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残忍的人类因为各种原因自相残杀,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蒲松龄狼日记 篇19

“为了生存,我们不择手段。”

这是我们的自述。

在我刚刚断奶的第二天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着练习扑杀一些弱小的动物,比如那机敏的兔子,但我尝试了一百次,就会失败一百次。

但如果我不去扑杀那个速度极快的兔子,我就会饿着一整天,我打起精神,猛地扑了上去,用我那稚嫩的利齿试着咬断它的喉咙,但我的牙齿不够锋利,这时,一个比我大的多的同伴走了过来——那是我的母亲。

她很娴熟的咬住了那个兔子,接着,她慢慢的撕开那个兔子,品味着里面新鲜的肉。

我已经饿了半天了,看见食物忍不住冲了上去,却被她一脚踹到了一边,第二遍,第三遍,我已经没了力气,但兄弟姐妹们仍在抢夺那个兔子残余的肉,我连忙爬了起来,又一次扑了上去。

尽管只有残渣可以果腹,但我还是坚持下来继续吃着,我的目光渐渐的锐利起来,带有强烈的杀气。

我开始磨炼自己的扑杀技术,渐渐的,我学会了强而有力且精准的扑杀技能,接着,我又开始锻炼起我的耐力,要知道如果我没有足够强大的耐力追上动物,我就没法获取食物。

时间已经渐渐步入秋天,我的肢体渐渐强硬起来,我也发现自己比其他兄弟姐妹们强壮的多,于是不可避免的分离来到了我身上——我离开了它们,以此来寻找自己的洞穴。

我盯上了一个猎豹的洞穴,但那个豹子显然非常凶悍,并且意识到了我这个不速之客,亮出了自己的利爪和钢牙,我不甘示弱,猛地扑了上去,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搏斗,我终于杀了那个猎豹,然后津津有味的品尝着我的战利品。

时间进入冬天,天空突然响起一生凄厉的狼嚎,躲在洞穴里的我被惊醒:我知道这个嚎叫意味着什么,冬天来临,狼必须集结起来共同猎杀食物。

我回应召唤并冲天重复刚刚的狼嚎,然后向狼嚎声音的中心处跑去。

我们当中的狼王浑身雪白,是狼群的领袖,所有狼皆听从它的号令,我也不例外,但每个狼都对狼王之位虎视眈眈,我一边吃着群体猎杀得来的食物一边盘算着杀死狼王取而代之的计划。

终于有一天,在集群猎杀一头棕熊的时候,狼王被熊一掌拍中,嘴角还流着血,我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带着其他几个狼猎杀了那个棕熊,其他狼还在吃着棕熊的身体,狼王也打算上前理所当然的去吃熊心熊肝这类最嫩的食物。

但我没打算让狼王这样舒舒服服的吃上它,挤入狼群后,一马当先把熊心脏所在的地方划开,然后一口将熊心吞入腹中,狼王果然怒了,咆哮着冲向我,但狼王之前的猎杀技巧本就不如我,再加上身体受伤,我轻松躲开了狼王的扑杀然后一口咬在狼王的肩胛处,狼王一生惨叫,狼群闻到了血腥味,蜂拥而上将狼王的肉啃噬殆尽……

蒲松龄狼日记 篇20

山顶上,狼吃了一只羊,恰好被狐狸看见了,它扯开嗓子大喊起来。

它本来要喊的是:“羊被狼吃了!”但发生了口误,喊成了:“狼被羊吃了!”

风儿把狐狸的话吹遍了山林。

羊群听到喊声,精神大振。它们说:“不知哪位同胞给我们羊出了气、争了光,看来狼并不可怕!我们还等什么?冲上去,找狼算总账!”

羊群潮水般地向狼发起了攻击。

同时,狼群也听到了狐狸的喊声,它们一起愣住了:“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也太可怕了!如果不是真的,狐狸为什么说得如此肯定呢?”

就在它们六神无主的时候,大批红了眼的羊冲到狼群跟前。狼群惊慌失措,撒腿四处奔逃。

山林中奇特的游戏很快结束了,羊和狼后来也都知道了真相。它们分别谈了自己的感想。

羊说:“胜利的消息无疑会激励斗志,即使这个消息并不确切。否则,我们怎么会向狼发动攻击并取得胜利呢?”

狼说:“我们过于相信自己的耳朵,否则,我们怎么会蒙受如此奇耻大辱?”

蒲松龄狼日记 篇21

夜色显得阴森森的,乌云不时把月掩住了,天冷冷的,不禁让人有一种不寒而粟的感觉。一个膀大腰圆的屠户独自一人走到回家的小路上,肩挑着扁担。由于白天生意兴旺,担子中的肉早已被抢购一空了,只剩下一些骨头。他得意洋洋地哼着小调走着。

突然两对绿光冒了出来,吓得屠户出了一身汗,定眼一看,原来是两只饥饿的狼啊!屠户的心顿时变得忐忑不安:还是保住我的小命重要,把骨头扔给它们吃算了。于是屠户把骨头扔向狼,大步往前跑,未料骨头被一只狼叼去了,另一只仍不死心地跟着屠户,没办法,屠户只好又扔了骨头,可却后狼停止跟随,而前狼又穷追不舍。不一会儿,骨头全没了,只见两只贪得无厌的狼还是像以前一样跟随着屠户。唉,我该怎么办啊?我还不想死。屠户困惑了。屠户陷入了困境之中,心里不禁打了个寒战:我怎么这么倒霉啊?遇到了两只饿狼,要是它们前后夹攻,我可是应付不了啊!但为了我的妻子,拼一拼吧!屠户猛地往旁边一看,发现了在不远处有一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积成小山似的。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了,于是连忙飞奔到柴草堆下面靠着。

屠户卸下了担子,抽出了一把锋利的屠刀。狼们再不敢向前走了,眼睛直瞪着屠户。一阵子后,一只狼径直跑去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坐在屠户的前面,似乎是放松了,闭着眼,神态十分悠闲。屠户毫不犹豫,用刀一砍,那只狼的头劈开了花,狼可怜地、痛苦地挣扎着,而屠户再劈了几刀,狼死了。

该死的,敢来惹我。屠户怒气冲冲地说道。屠户刚想回家,发现了在柴草堆中有东西在动,原来是之前逃跑的狼正努力地打洞,企图从这里钻进去,偷袭屠户,太奸诈了!屠户见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抓紧了机会,果断地斩断了狼的后腿,倒在了血泊之中。

原来,刚才那只狼假装睡觉,是为了诱惑我啊!可真够狡诈,幸亏我也不傻。天色更晚了,屠户借着恬静的月光,挑上了扁担,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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